小学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3 篇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 1 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 1 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 1 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

 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

 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小学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网络安全领导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附件)。

  三、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总则,各级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

 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点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党办、机关纪委、政工科、信息科。责任单位:各支部、各单位、各科室)

  (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党办、信息科,责任单位:各支部、各单位、各科室)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党组和信息科。(牵头单位:信息科,责任单位:党办、综治办、各支部、各单位、各科室)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党办、信息科、监督考评科、政工科、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财务科。责任单位:各支部、各单位、各科室)

  (五)加强“两微一端”管理。按“谁组建、谁负责”管好微信群,切实对“法治城管群”“党建工作群”和各单位、部门微信群管理,办好“东坡城曦”公众微信号,做好“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管理维护。(牵头单位:信息科、党办。责任单位:各支部、各单位、各科室)

  (六)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牵头单位:信息科、党办、政工科、考评科。责任单位:各单位)

  (七)防治邪恶势力侵入和出国出境人员管理。坚决打击和防治邪恶势力侵入,根治城区“法轮功”和“买枪”“迷药”等“牛皮癣”,净化城区精神环境,设置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加强对出国出境人员管理,严防腐朽思想渗透。(牵头单位:综合一科、综合二科、考评科、政工科。责任单位:设施处、各分局、数字化中心、各单位)

  (八)加强综合治理防治不稳定因素。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信访举报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少数民族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九)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订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全国文明城活动。(牵头单位:信息科、综合一科、广告办。责任单位:各单位、各科室)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二)完善机制,严肃纪律。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由“软”变“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支部指导和督促学校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中应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人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支持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4.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守好学校思想阵地,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三进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学生入脑、入心、入行动。通过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最美校园”建设,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增强学生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5.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学校支部书记应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加强学校官网、微信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6.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学校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加强学校通讯员队伍建设,着重提升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加强对非党员教师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7.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健全教体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学校领导班子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组织机构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经纶

  副组长:黄老三、娄丹

  成员:郑晓军、陈其温、刘本卫、陈华锋、赵英奎、李玮、刘军、陈以谦、周益宏

  四、工作机制

  1.开展好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 2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

  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

  每年至少通报 1 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建好有关档案。

  2.做好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明确督查

 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综合督查由局党委统筹安排,与对学校党建工作和对学校党政班子学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每学年开展 1 次;

  专题督查不定期常态开展,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开展好专题汇报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即每年的 6 月和 12 月各 1 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所在党组织名义上报;

  当面汇报由支部书记向局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当面汇报内容要留存书面档案。

  4.开展好报告与述职。学校领导班子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学校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

  5.严格问责和追究。学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

  (1)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教师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校园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使用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或违反国家有关部门使用规定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广播站、网站、宣传窗、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开展教师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知识学习不力,不能有效提升教师团结引导信教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开展无神论主题班会活动不扎实,不能很好引导学生信仰科学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没有坚决防范和抵御境外组织利用宗教到校园进行渗透、传播极端思想,本校学生进入宗教场所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1)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党员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对学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教师进行问责,由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情况报局人事股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这根弦任何时候都必须绷紧、不能放松,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长(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校长(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建立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学校政教处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处室,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学年结束前,局宣教股牵头,将会同相关股室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综合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班子年度考核以及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中,将督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建立抓细抓实的落实机制。学校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强化执行、强化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硬杠铁纪抓紧、抓好、抓实。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管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为一个个项目、一个个载体、一个个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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