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结题验收要求及程序

 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课题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应及时组织鉴定。

 一、提交材料 1、结题验收书(一式 5 份,单独装订); 2、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等佐证材料(1 份)

 二、形式审查 需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并提供成果主件及相关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类别。

 一般课题由高等院校或所在市州组织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审核,符合要求后,发放“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证书”;重点课题由吉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安排结题验收。鉴定专家组一般为 5 人以上。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主要专业方向与课题研究内容有关。省、市州专家组不能有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成员,学校专家组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校外人员,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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