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 目 名称:

 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年 10 月 国家生态环境 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1、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迎宾大道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571742 建设地点 儋州市那大镇西片区 立项审批部门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儋发改资[2013]206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E4813 道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8657.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799.01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1 年 1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城西片区,项目南起中兴大道,向北分别与伏波路、站前路相交,终点接火车南站前现状道路(龙门路)。项目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 1.426km,红线宽度 30 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据建设单位介绍,由于区域的发展,粤海铁路儋州站站前配套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将本项目中的站前路至龙门路路段(K1+176 至 K1+426)建成,长度约为 250m。根据现场调查可知,该路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宽度为 30m,与本项目中拟建路段道路技术标准一致。

 根据儋州市委书记对《关于尽早修建蓝色雅典项目周边市政规划道路的请示》(琼国祯房【2016】6 号)中的回复,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中的次干路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改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环评类别应编

 2 制报告表。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人员在现场踏勘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规划要求及其环境的具体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编制完成了本报告表。

 (二)评价等级及范围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不涉及隧道、服务区,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 NO X 、CO,污染源强属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 2 类区域。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的声环境增高量大于 5dB(A),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3、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的地表水为三级 B。

 4、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行业类别为Ⅳ类,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5、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行业,属于Ⅳ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6、生态环境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占地面积 38657.4m 2 ,所涉及的区域均属于一般区域。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且工程范围小于 2km 2 ,长度小于 50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规定,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 表 表 1-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 及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三级 不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 声环境 一级 道路红线向外 200m 地表水环境 三级 B 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 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 土壤环境 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 生态环境 三级 项目区红线范围内 (三)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条 城镇基础设施,第 4 项——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 8 月 30 日),本项目不属于 “禁止类”或“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的要求。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属于禁止准入类,符合市场准入条件。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多规合一”图,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规划。

 (2)与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多规合一”图,项目未占用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城西片区,项目南起中兴大道,向北分别与伏波路、站前路相交,终点接火车南站前现状道路,项目起点坐标 109°33"4.24"E,19°31"17.87"N,终点坐标 109°32"46.70"E,19°31"58.34"N。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双向 4 车道,宽 30m,路线长 1.426k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预留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管线的位置。

 4 表 表 1-2 道路技术标准表 序号 项目 本项目 1 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路 2 设计速度(km/h)

 30 3 车道数 双向 4 车道 4 车道总宽度 15m 5 道路红线宽度(m)

 30 6 交通量等级 中 7 最小纵坡(%)

 1.662 8 最大纵坡(%)

 2.023 9 路面结构轴载标准 BZZ-100 10 抗震设防烈度 7 度 (五)

 道路工程 ( (1 )平面设计 本工程设计路中线各控制点坐标严格按《儋州市那大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路网要求布置,规划中线即是设计路中线。平面坐标系统为海南平面坐标系。

 项目起点(K0+000)与中兴大道相交,向北分别与伏波路(K0+636)、站前路(K1+176)相交,终点接火车站前现状道路(K1+426)。

 儋州市镜湖路市政工程项目道路平面路线除了由于在 K0+539.292 处为小半径,需要根据规范设置缓和曲线外,其它路段均按照规划布设,其余路段均满足规范要求。道路在K0+539.292 处半径为 200m,设置缓和曲线长度 30m 及圆曲线两侧加宽值 0.9m,其余路段均为直线段,全线不设超高。

 项目平面图见附图 2-1 至 2-4。

 ( (2 )纵断面设计 本项目场地南高北低,高程介于 140.6~110m 之间。道路标高控制主要为:镜湖路与中兴大道交点位置现状标高 137.825m;镜湖路与园地路交点位置现状标高 127.180m;镜湖路与站前路交点位置规划标高 116.62m;设计终点位置与火车南站规划道路规划标高111.20m。道路纵断面设计标高为道路中心线处标高,高程采用 85 国家高程。

 项目纵断面图见附图 3-1 至 3-5。

 ( (3 )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横断面的布设方案具体如下:

 3.0m(人行道+树池)+2.5m(非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15m(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2.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树池)=30m;

 5

 ( (4 )道路路面结构设计 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及所承担的功能,结合儋州的气象、工程地质及近年来的工程建设经验,并结合其周边道路等因素,本项目采用 沥 青混凝土路面,拟定路面结构:

 1)机动车道路面 各设计结构层如下:

 上面层:4cm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砼(AC-13C)

 中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下面层:8cm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基

 层:30cm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底基层:20cm

 级配碎石 路面结构总厚度为 70cm 2)非机动车道 本项目在道路两侧、与人行道同一路幅内设置 2.5 米宽的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采用彩色水泥混凝土路面,各设计结构层如下:

 面层:15cm C25 彩色水泥砼(顶面 2cm 红褐色彩色压膜水泥)

 垫层:10cm 碎石 总厚 25cm 人行道路面 6cm

  面包砖 3cm

  水泥砂浆 15cm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6 总厚 24cm ( (5 )道路无障碍设计 在地面道路设置无障碍设施,具体范围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渠化岛、公交车站。

 各种路口必须设置缘石坡道,根据路口型式正确选用单面坡道、三面坡道、坡道宽度和坡度。本工程一般采用单面缘石坡道,型式根据设置地点选择方形、长方形或扇形,坡道下口宽度一般大于 2m,坡度小于等于 1:12,与车行道的地面平齐,以方便轮椅通行。

 ( (6 )公交停靠站 道考虑公交站的服务范围,本次设计在镜湖路设置了 3 对公共汽车停靠站,公共汽车停靠站采用港湾式公交站台。

 ( (7 )道路交叉设计 本项目沿线相交的中兴大道、园地路、站前路均为主干道。交叉口采用交通信号控制,因受中兴大道、伏波路、站前路均为建成道路,故只拓宽进口道。

 ( (8 )道路景观设计 为了把道路建设成一道美丽的风景,一条富于美的韵律的绿色通道,给沿线居民和司机以赏心悦目的感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美化设计:

 1)路线平纵面线形组合力求合理,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相互协调,使驾驶人员保持视觉的连续性,并有足够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2)行道树选择树形优美的小叶榄仁,在美化道路景观的同时达到良好的遮阴效果。

 3)道路建设与环境相协调。

 表 表1-3 道路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一 一 道路工程

  1 填土方 m 3

 22493 2 挖土方 m 3

 17178

 3 改性沥青混凝土 4cm m 2

 23352

 4 沥青混凝土 14cm m 2

 23352

 5 30cm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m 2

 23352

 6 级配碎石 20cm m 2

 24608

 7 C30 混凝土平石 25x18 m 2

 3078

 8 彩色 C25 水泥砼 15cm(彩色水泥压膜厚 2cm)

 m 2

 7100

 9 碎石垫层 10cm m 2

 7100

 10 人行道 m 2

 11532

 11 12x30x49.5C30 混凝土立道牙 m 3708

 12 C30 混凝土平道牙(8×20×49.5) m 4978

 13 公交停靠站 个 6

 14 盖板边沟 m 904

 15 三维土工网垫植草护坡 m 2

 3000

 16 植草护坡 m 2

 6068

 7 17 花岗岩车止石 个 54

 18 清淤 m 3

 5055 19 填开山石渣等透水性材料 m 3

 10110

 20 填未筛分碎石 m 3

 2528

 21 强夯处理 m 2

 10775

 22 道路绿化 m 2

 4176

 23 砖建筑 m 2

 1041

 (六)排水工程 ( (1 )雨水工程 雨水管道沿路布置在道路西侧机动车道下,管道坡度在 0.003-0.020 之间,干管管径在d500—d1000。

 根据地势,镜湖路雨水管道分段排放,中兴大道至伏波路段接入伏波路雨水管道内,伏波路至到路设计终点排入规划排水系统,规划为 d400-d1000,本设计考虑最小管径采用d500。

 ( (2 )污水工程 污水管道沿路布置在道路东侧机动车道下,根据规划,项目污水管道接入已建的中兴大道、伏波路、站前路。管道坡度在 0.003-0.020 之间,干管管径在 DN400~DN500。

 项目的排水管道设计图纸见附图4-1至4-2。

 表 表 1-4 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三 三 排水工程

 (一)

 雨水工程

 1 Ⅱ级钢筋砼平口排水管-d300 m 780.00 360°砼满包基础 2 Ⅱ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d500 m 120.00 180°砂石基础 3 Ⅱ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d600 m 700.00 180°砂石基础 4 Ⅱ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d800 m 360.00 180°砂石基础 5 Ⅱ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d1000 m 550.00 180°砂石基础 6 Ⅱ级钢筋砼承插排水管-d1200 m 450.00 180°砂石基础 (二)

 污水工程

 1 HDPE 双壁波纹管-d400 m 1950.00 DN8 2 HDPE 双壁波纹管-d500 m 330.00 DN8

 (七)交通工程 1、交通标志 设置在驾驶人员和行人容易看到,并能准确判读的醒目位置。根据需要可设置照明或采用反光、发光标志。

 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标志牌面下缘距地面最小高度 2.0m,并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8 2、交通标志主要类别 警告标志:黄底(反光),黑色字体与边框(不反光)。

 禁令标志:白底(反光),黑色字体(不反光),红色边框。

 指示标志:蓝底,白色符号(反光)。

 导向标志:白色字体(反光),蓝底色(不反光)。

 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材料,标志杆采用钢管,涂以灰色。

 3、交通标线 1)路面中心线是用来分离同向行驶的交通流量,采用黄色热熔型路用反光涂料划线,采取双黄线,线宽 0.15m,两黄线的间隔为 0.70m。

 2)车行道边缘线是用来表示行车道的边界,在路面外侧采用白色热熔型反光路用涂料,实线划法,线宽 0.15m。

 3)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长为 2.0m,间距 4.0m,线宽 0.15m。

 4)人行横道线是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采用长 5.0m,宽 0.4m,间距 0.6m的标线组合而成,采用白色热熔型反光路用涂料。

 表 表1-5

 交通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交通工程

  1 交通标线 m² 1285 2 小型标志 杆 102 3 悬臂式 F 型标志 杆 5

 (八)照明工程 1、照明电源 在道路 K0+705 处设箱式变电站一座做为本道路照明电源,考虑到周边道路及节假日用电箱式变电站容量为 50kVA。10kV 电源由业主和当地供电部门协调沿路就近引入,供电半径约 700 米,负荷统计 Pe=20.7kW。

 2、布灯方式及其灯具选择 在道路两侧 1.5 米树池中双侧对称布置,灯杆形式为双臂型,灯具度高 10 米,灯杆间距为 30 米(局部可调整)。

 灯具选用高压钠灯灯具,功率为 120W+70W,灯具悬挑臂长为 1.5 米,仰角不大于 15度,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9 灯具随灯应配镇流器(节能型)、单灯功率补偿,熔断器等相应配套附件。

 表 表 1-6

 照明工程主要材料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箱式变电站 ZWB-50kVA/10/0.4kV 套 1

 2 YJV22-10kV 3×50 交联聚乙烯电缆 m 300

 3 YJV22-1kV5×16 交联聚乙烯电缆 m 2750

  4 RVV-0.5kv(3×2.5)的绝缘导线 m 1000

  5 高压钠灯 120W+70W 套 99

 灯杆高 H=10m 6 镀锌角钢(接地极 L50×5,L=2.5m)

 根 99

 接地极 7 镀锌圆钢 G80 m 724

  8 PVC 管 φ50 m 200

 9 路灯基础 个 99

 (九)绿化工程 绿化是市政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着保护环境、净化空气、调节小气候、减低噪声以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作用。本工程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与车行道间设置绿化带,种植绿篱、草皮和花卉,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尽可能多方设置绿化,提高绿化面积,使道路成为绿荫覆盖的富于美的绿色通道,使路网成为覆盖控规的绿化网络。

 道路绿化要重视遮荫效果,同时避免阻挡行车视线,创造优美的道路景观。根据当地生长环境,行道树种主要有本地树种椰子树、大叶榄仁等。

 (十)施工条件 1、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 工程所需石块、砂石、碎石等,可在项目区范围内的采石厂、采砂厂等地就近采购;水泥、钢材等可由项目区的多家水泥厂及钢材市场采购解决;其他材料均可在本地市场采购或者外购,通过公路、城市道路直接用汽车运输到工地。

 与本项目相交的中兴大道、伏波东、站前路路段已建好,都可作为建筑材料运输道路。

 2、施工营地及“三场”设置 (1)施工营地选取 本项目的原施工营地设置在 K0+120-K0+280 东侧区域,周边主要为杂草荒地及少量蔬菜种植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等地类; (2)采石场、挖沙场、取土场选取 本项目所有原料均外购,项目无需设置采石场、挖沙场及取土场。

 (3)临时堆土场、临时料场选取 本项目原临时堆土场及临时料场均设置在施工营地内。

 (4)拌合站、施工便道和弃土场的选取

 10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通过外购方式解决,因此,项目建设不需要设置的拌合站等。项目周边为城市建成区,施工材料可依托周边道路运输,项目部设置施工便道。

 项目原施工营地及三场位置均位于居民点下风向,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且与本项目道路距离较近,便于土方及原料运输。

  图 图 1-1 施工总平面图 (十一)建设周期 本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2019 年 5 月停工,K0+50 至 K1+426 已建设,项目建设已完成 96%,剩余起点处 K0+000 至 K0+50m 未铺设路面,复工后预计建设时间为 1 个月。

 (十二)交通预测 本项目的交通量在结合历年交通观测的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进行交通量预测。本项目的交通量预测特征年确定为:2021 年(近期)、2027 年(中期)、2035 年(远期),分别是项目投运后的第 1 年、第 7 年和第 15 年。

 根据机动车拥有量预测可知,全区机动车拥有量将在今后不断增长,机动车出行次数也将随之增长。随着道路流量的增长,机动车流量高峰小时的波峰随之拉长。车流量及车速按可研报告提供的参数计算(其中交通量为混合交通量),确定昼间(06:00~22:00)车流量占全天的 75%,夜间(22:00~06:00)车流量占全天的 25%,高峰小时确定为 17:00~18:00,车流量占全天的 10%计;参考类似工程,车型比参数按小型车 75%,中型车 15%,大型车 10%取值。建成后的道路预测流量详见表 1-7。

 表 表 1-7 特征年道路断面预测交通流量表 路段 年 年 份 日交通量 高峰期 昼间 夜间

 11 (辆/d )

 (辆/h )

 (辆/d )

 (辆/d )

 儋州市镜湖路 2021 3850 385 2888

 963

 2027 5070 507 3803

 1268

 2035 9620 962 7215

 2405

 (十一)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永久性占地)57.986 亩(38657.4m 2 ),根据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道路用地。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十二)项目与外环境关系图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区域位于儋州市那大镇西片区,项目所属规划区内现状以城镇建设用地为主。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图 1-2,如下:

 图 图1-2 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项目现场调查,项目 K0+50 至 K1+426 施工完毕,未发现施工现场遗留的环境问题:

 (1)大气环境:根据项目现场调查,项目两侧未发现临时堆土,本项目弃土已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原施工营地、堆土场、料场已变成中兴广场一期施工营地。现场未发现本项目建设导致大气污染问题。

 (2)水环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原施工营地设置了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依托中兴大街污水管网排污儋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废:根据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所产生的的弃土已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现场未发现前期施工遗留的废物料以及废弃土石方。

 12 (4)生态环境:项目已建部分已完成了绿化种植。

 表 表 1-8

  项目主要污染环境整改一览表 类别 现状状况 目前环保措施 改进措施 原施工营地 / / 生态环境 / /

 1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

 1、 、 地形、 地质、地貌 儋州市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由平原、丘陵、山地三部分构成。丘陵占 76.5%,滨海平原占 23.13%,山地占 0.37%。南部属山地和丘陵地带,西南属平原阶地地及火山熔岩台地,东南部为沙壤土,海拔多在 100—200 米之间,中部为河流冲击平原,北部主要为玄武岩和第四纪的海相沉积层,海拔在 5—10 米之间,境内大部分都在海拔 200 米以下。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场地南高北低,高程介于 140.6~110m 之间。

 2 、气候、气象 儋州市处于东亚大陆季风气候的南缘,属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受岛内中部隆起的五指山脉的阻隔,处于被风面,又濒临北部湾,故本市的气候特点是:太阳辐射强,光热充足年平均光照时数在 2000 小时以上,西部沿海最多,达 2500 小时左右。雨量适中,分布不均,本市各地年降雨量 900~2200 毫米,年均 1815 毫米。由于受季风影响,全年雨量分布很不均匀,干季雨季分明。5~10 月为雨季,占年雨量的 84%,11 月~次年 4 月为干季,占年雨量的 16%。雨量分布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

 3 、水文特征 儋州市全境大小河流 36 条。其中发源于境外流境内的有:南渡江、珠碧江和文澜河;发源于境内的有:北门江、春江、光村江、大江和山鸡江等 5 条。地表年径流量达 189亿立方米。全境海岸线长 225 公里,且曲折多湾。主要海湾有:后水湾、儋州湾和洋浦港。主要海岸港口有:洋浦、干冲、白马井、新英、海头、排浦等。

 项目沿线在K0+220-K0+310路段左侧有一低洼水塘,其他区域未发现明显地表水体。

 4 、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本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镇西片区,周边主要为城镇用地,沿线主要有植被为芒草、桉树、马占相思,植被及生物多样性较差,种类较为单一。

 14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地 表 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19 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2019 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有效监测天数为 357 天,其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标准(优)天数为 313 天,二级标准(良)天数为 44 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100 的天数为 357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 的天数比例)为 100%。全市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和细颗粒物(PM 2.5 )平均浓度分别为 6 微克/立方米、10 微克/立方米、27 微克/立方米和 17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 毫克/立方米,臭氧(O 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为 101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年报汇总见表 3-1。

 表 表 3-1

 环境空气质量汇总表

  监测指标 年均浓度 二级标准限值(年平均)

 达标情况 SO 2 (μg/m 3 )

 6 60 达标 NO 2 (μg/m 3 )

 10 40 达标 PM 10 (μg/m 3 )

 27 70 达标 PM 2.5 (μg/m 3 )

 17 35 达标 O 3 (μg/m 3 )

 101(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均值浓度)

 160(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8 小时均值浓度)

 达标 CO(mg/m 3 )

 0.9(95 百分位数浓度 24 小时均值)

 4(95 百分位数浓度 24 小时均值)

 达标 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年报,儋州市 SO 2 、NO 2 、PM 10 、PM 2.5 、O 3 、CO等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二、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3 日—8 月 14 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

 15 表 表 3-2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点/位置 检 测 日 期 及 结 果 08 月 13 日 08 月 14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道路起点 67 59 66 60 N2-1 蓝色雅典 1 楼 40 39 40 39 N2-2 蓝色雅典 3 楼 41 39 41 39 N2-3 蓝色雅典 5 楼 43 40 41 40 N2-4 蓝色雅典 7 楼 43 41 43 42 N2-5 蓝色雅典 9 楼 45 42 44 42 N2-6 蓝色雅典 11 楼 46 44 45 43 N2-7 蓝色雅典 13 楼 47 44 47 43 N2-8 蓝色雅典 15 楼 47 45 47 44 N3 伏波西路交叉口 51 49 50 49 N4-1 佳华小区 1 楼 42 41 41 40 N4-2 佳华小区 3 楼 43 41 42 40 N4-3 佳华小区 5 楼 45 41 44 41 N4-4 佳华小区 7 楼 46 42 47 43 N4-5 佳华小区 9 楼 46 43 48 44 N4-6 佳华小区 11 楼 49 43 50 44 N4-7 佳华小区 13 楼 50 45 51 45 N4-8 佳华小区 15 楼 52 44 52 45 N5 宝岛路交叉口 58 49 59 49 N6 道路终点 45 42 46 41 表 表 3-3 车流量统计表 检测点/位置 检测日期 车流量(辆/小时)

 大型 中型 小型 摩托车 N1 道路起点 (中兴大街)

 08 月13 日 昼间 86 107 1782 45 夜间 33 30 1166 11 08 月14 日 昼间 79 92 1889 40 夜间 40 26 1048 10 N3 伏波西路交叉口 (伏波西路)

 08 月13 日 昼间 4 1 107 7 夜间 0 0 46 0 08 月14 日 昼间 3 2 111 10 夜间 1 0 50 2 N5 宝岛路交叉口 (宝岛路)

 08 月13 日 昼间 61 42 586 38 夜间 1 0 94 0 08 月14 日 昼间 70 35 616 29 夜间 2 0 88 1 N6 道路终点 (龙门路)

 08 月13 日 昼间 0 0 3 0 夜间 0 0 0 0 08 月14 日 昼间 0 0 2 0 夜间 0 0 0 0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起点(N1)受中兴大街的交通影响,夜间声环境超过《声环境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与伏波路交汇处(N3)、与宝岛路交汇处(N5)、与龙门路交汇处(N6)以及蓝色雅典 N2-8 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a 类标准,其他监测点位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16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图 图 3-1 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三、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了解,本项目位于儋州市那大镇西片区,周边主要为城镇用地,沿线主要有植被为桉树、马占相思,植被及生物多样性较差,种类较为单一。

 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及标准和外环境特征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如表 3-3 和表 3-4:

 表 表 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号 环境保护目标 方向 类型 与道路红线距离 执行标准 1 城镇居民 K0+000-K0+170 右侧 居民区 18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 城镇居民 K0+000-K0+170 左侧 居民区 15m 3 蓝色雅典 K0+200-K0+620 两侧 居民区 20m 4 佳华小区 K0+720-K1+160 左侧 居民区 15m 表 表 3- 4

 声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类型 路段名称 桩号 与路基的相对高差 建筑物结构 朝向 层数 保护等级 城镇居民 居民区 镜湖路 K0+000-K0+170 右侧 0m 混凝土 南北 3 层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城镇居民 居民区 镜湖路 K0+000-K0+170 左侧 0m 混凝土 南北 3 层 蓝色雅典 居民区 镜湖路 K0+200-K0+620 两侧 0m 混凝土 南北 16 层 佳华小区 居民区 镜湖路 K0+720-K1+160 左侧

 0m 混凝土 南北 16 层

 18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 、大气环境 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4-1。

 表 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浓度单位 SO 2

 年平均 20 60 μg/m 3 (标准状态) 24 小时平均 50 1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TSP 年平均 80 200 24 小时平均 120 300 PM 10

 年平均 40 70 24 小时平均 50 150 PM 2.5

 年平均 15 35 24 小时平均 35 75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00 160 NO 2

 年平均 40 40 24 小时平均 80 8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 小时平均 4 4 mg/m 3 (标准状态) 1 小时平均 10 10 2 、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 8.2、8.3 条规定,运营期声环境拟执行如下标准:

 2 类声功能区划分:8.2.3 b)划定的 0、1、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 类声功能区划分:8.3 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内划分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他区域执行 2 类标准。①若临街建筑多数低于 3 层楼时,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a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确定如下: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35m±5m;②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位于城区且沿线两侧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为 2 类区。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沿线临街建筑主要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为主,因此,将临街建

 19 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拟建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见详见表 4-2。

 表 表 4-2

 营运期声环境标准

 单位:dB(A) 功能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a 70 55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 表 4-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LAeq:dB 昼间 夜间 70 55 2 、固体废物 施工建筑垃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应要求。

 3 、大气污染 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见表 4-4。

 表 表 4-4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 3 )

 颗粒物(粉尘)

 1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污染物,故建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2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工程从施工至交付使用的基本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图 5-1

 道路建设工艺流程图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项目 K0+50 至 K1+426 段已完成施工,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96%,仅剩 K0+000 至K0+50 段未建,但已完成土地平整与硬化,本次评价对项目施工期过程进行回顾性分析。

 1、 、 噪声 在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主要的噪声源是各类机械的辐射噪声和运输材料车辆的交通噪声,噪声声级 84~90dB(A)。施工机械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施工时如不加以控制,对周围环境会造成不良影响。常用机械作业时噪声 A 声级范围列于表 5-1 中。

  表 表 5-1

 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值

  单位:dB (A)

 )

 序号 施工机械 强 噪声源强 dB(A) 距噪声源强距离(m )

 1 装载机 90 5 2 挖掘机 84 5 3 切割机 90 5 4 摊铺机 87 5 5 推土机 86 5 6 压路机 86 5 2 、大气污染 道路施工过程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筑路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类比分析,主要环境空气污染源强如下:

 (1)道路扬尘:施工期施工运输车辆的往来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根据类似施工现场汽车运输引起的扬尘现场监测结果,灰土运输车辆下风向 50m 处 TSP 的浓度为11.625mg/m 3 ;下风向 100m 处 TSP 的浓度为 9.694mg/m 3 ;下风向 150m 处 TSP 的浓度为5.093mg/m 3 。应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空气监测和运输道路的车辆管理工作,减轻道路烟尘路基工程分层压筑(包括车行、人行道)

 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路面铺设 噪声、粉尘

 21 造成的空气污染。

 (2)车辆、内燃机、钻孔机等施工机械运行都会排放出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3)沥青废气:本工程所用沥青为石油沥青,该项目不设拌合站,目前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沥青也采用商品沥青,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含有 THC、TSP 和苯并[a]芘等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将造成一定的造成一定的损害。

 3 、废水 K0+50 至 K1+426 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的数量决定,项目施工队伍按50人估计。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生活用水量标准按200L/人·d计算,全线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量约为10m 3 ,排放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m 3 /d。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为COD:250mg/L,NH 3 -N:25mg/L。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含量为COD2kg/d、NH 3 -N0.2kg/d。

 2)生产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和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本工程以机械施工为主,如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堆放的砂石料被冲洗时产生一定量的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SS,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质是 SS、石油类等;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施工废水中 SS 浓度为 400mg/L、石油类浓度为 10mg/L。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目前K0+50至K1+426已完成施工,且K0+000至K0+50已完成道路平整,现仅需对K0+000至K0+50进行铺设沥青混凝土。

 4 、固体废物及土方工程 项目前期固体废物及土石方产生情况。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工程设置施工人员 50 人、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 1kg,前期施工已施工 19 个月,本工程前期施工共产生生活垃圾 28.5t。

 (2)拆迁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原现状为一条土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施工过程拆除砖混建筑面积 1041m 2 。拆迁固体废物参照相关标准,砖混结构每平方米 0.9 吨,拆迁房屋总面积为 1041m 2 ,则项目总拆迁废弃建筑垃圾为 936.9t,该废弃拆迁垃圾中有用

 22 废砖石、废金属全部回收外卖利用,其余运往政府指定的废弃垃圾堆存点。

 (3)土方工程 根据道路的纵断面图可知,项目地块高于设计标高的主要在 K0+380~K0+520 路段,其余路段现状地块与设计标高基本一致或低于设计标高。高于设计标高的地块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挖,低于设计标高的地块需要回填。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道路全线清表 10800m³,表土回用于本项目绿化;路基工程土石方挖方量为 21000m 3 ,可利用回填 7800m 3 。道路总填方量为 18600m³,其中含绿化回填 10800 m³,可利用挖方 7800 m³。项目土石方统计表见表 5-2。

 表 表 5-2

 土石方量统计表

  单位:

 m 3

 项目 数量 去向 来源 挖方 表土剥离 10800 绿化覆土 - 路基开挖土石方 21000 7800 m 3 回填 - 13200 m 3 运至弃渣场 小计 31800 - - 填方 绿化覆土 10800 - - 路基填方 7800 - 路基开挖 小计 18600 - - 弃方 土方 13200 运至弃渣场 -

  图 图 5-2 工程土石方平衡图 建设单位已将弃土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目前K0+50至K1+426已完成施工,且K0+000至K0+50已完成道路平整,现仅需对K0+000至K0+50进行铺设沥青混凝土,因此,K0+000至K0+50后续建设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二、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以道路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为主。

 挖方 31800 填方 18600 弃方 13200 表土剥离 10800 路基开挖 21000 绿化覆土 10800 路基可利用挖方 7800

 23

 图 图 5-3 运营期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图 1 、水污染源 在营运期由于路面雨水排放对沿线的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主要污染物因子有pH、SS、COD 和石油类等。

 工程营运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泄水道口流入附近的水域,造成石油类和 COD 的污染影响。根据一些单位对国内道路的实测资料,得出的路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的 120min 均值见表 5-3。

 表 表5-3

  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测定值 污染物 pH COD(mg/L) SS(mg/L) 石油类(mg/L) 径流120min内平均值 7.4 107 280 7.0 雨水径流污染物可能对河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雨水径流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和有机物,污染物浓度受限于多种因素,车流量、车辆类型、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河前期干燥时间都会影响污染物浓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路面径流污染属于面源污染范畴。晴天时污染物在路面累积,降雨时随着路面径流而排放,具有面源随机性间歇式排放的特征。

 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石油类等,其浓度取决于交通量、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多种因素,由于影响因素变化性大,随机性强,偶然性高,很难得出一般规律和统一的测算方法供采用。

 现在运输车辆基本上使用的是无铅汽油,不会产生铅尘污染土壤环境。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危险物品泄露事故,会对人体健康、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危害。

 2 、大气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在运营期,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其

 24 中以 CO、NO 2 为代表性污染因子。其次,车辆运行过程中,路面还将卷起一定量的扬尘。汽车尾气产生量与车流量、车型等有关。

 汽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污染物排放量与交通量成正比,与车辆的类型及汽车运行情况有关。行驶车辆排放按连续污染源计算,线源的中心线即路线中心线。

 (1)交通量预测

 详见项目工程概况章节 (2)交通尾气污染源强计算 气态污染物排放源源强按下式计算:

 31ij i1 -E A 3600iQj 式中:Qj——j 类气态污染物排放源强度 mg/(s•m)

  Ai——i 型车预测年的小时交通量 辆/h

  Eij——i 型车 j 类排放物在预测年的单车排放因子 mg/(辆•m) (4)计算结果

 汽车尾气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为 CO、NOx、THC。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005-96),附录D中表D1车辆单车排放因子推荐值,本项目道路设计车速30km/h,根据表 D1 推荐值,小型车单车 CO 推荐值选取 31.34g/km·辆,THC 选取 8.14g/km·辆,NOx选取 1.77g/km·辆;中型车 CO 选取 30.18g/km·辆,THC 选取 15.21g/km·辆,NOx 选取5.40g/km·辆;大型车 CO 选取 5.25g/km·辆,THC 选取 2.08g/km·辆,NOx 选取 10.44mg/辆·m;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005-96)附录 D 推荐的单车排放因子为执行欧Ⅰ标准时期的测试值,本项目营运时执行的是国Ⅵ标准,因此对 JTJ005-96 的单车排放因子根据上述执行标准的比值进行修正,标准每提高一次,单车污染物排放量减少量为30%-50%,本项目减少量按 40%计,即 CO 按 7.8%、THC 按 7.8%、NOx 按 7.8%修正。具体详见下表 5-4。

 表 表 5-4 本项目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系数 (单位:g/km· 辆)

 车型 国Ⅵ Ⅵ CO THC NOx 小型车 2.44452 0.63492 0.13806 中型车 2.35404 1.18638 0.4212 大型车 0.4095 0.16224 0.81432 按不同年限(分别为 2021 年、2027 年、2035 年)的车辆尾气源强见表 5-5。

 25 表 表5-5

 不同预测年份的污染物排放源强

 单位:g/km·s

  预测年份 污染物排放源强 2021 2027 2035 主干路 CO 昼间 0.11

 0.15

 0.28

 夜间 0.07

 0.10

 0.19

 THC 昼间 0.03

 0.04

 0.08

 夜间 0.02

 0.03

 0.06

 NOx 昼间 0.01

 0.02

 0.03

 夜间 0.01

 0.01

 0.02

 3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道路行驶的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和制动噪声等),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污染源,其大小与发动机转速、车速等有关。交通噪声的大小与车速、车流量、机动车类型、道路结构、道路表面覆盖物、道路两侧建筑物、地形等多因素有关。

 (1)汽车平均行驶速度的计算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005-96)》,行车速度计算如下:

 小型车:V=237×N -0.1602

 中型车:V=212×N -0.1747

 大型车:V=按中型车的80%计算。

 式中:V——车速,km/h; N——小时交通量,辆/h。

 车速按以下要求进行修正:

 当设计车速小于120km/h时,模式计算按比例递减; 当小型车交通量小于总交通量的50%时,每减少100车次,其平均车速以30%递减; 上述模式适用于昼间,计算值折减20%作为夜间平均车速。

 (2)车辆交通噪声源强按各类车辆平均辐射声级公式计算:

 小型车:L W,S =59.3+0.23 V S

 中型车:L W,M =62.6+0.32 V M

 大型车:L W,L =77.2+0.18 V L

 式中,V——相应车型车速,km/h; 车流量及车速按可研报告提供的参数计算(其中交通量为混合交通量),确定昼间(06:00~22:00)车流量占全天的 75%,夜间(22:00~06:00)车流量占全天的 25%,高峰小时确定为 17:00~18:00,车流量占全天的 10%计;参考类似工程,

 26 车型比参数按小型车 75%,中型车 15%,大型车 10%取值。其它参数按”公路环评规范”附录 E1 确定。环境噪声背景值采用现状监测值,并根据本项目周边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表 表 5-6

  拟建工程不同车型交通量预测表 路段 年份 车型 日交通量 昼间 夜间 (辆/d)

 (辆/h)

 (辆 h)

 儋州市镜湖路 近期 (2021 年)

 小型车 2888 135 90 中型车 578 27 18 大型车 385 18 12 中期 (2027 年)

 小型车 3803

 178 119 中型车 761

 36 24 大型车 507

 24 16 远期 (2035 年)

 小型车 7215

 338 225 中型车 1443

 68 45 大型车 962

 45 30 表 表5-7

 拟建项目特征年各车型车速(昼夜平均)

 (单位:km/h )

 路段 年份 时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儋州市镜湖路 2021 年 昼间 27.00 29.80 25.59 夜间 28.82 31.99 27.47 2027 年 昼间 25.83 28.34 24.34 夜间 27.55 30.42 26.12 2035 年 昼间 23.31 25.36 21.80 夜间 24.88 27.26 23.41 表 表5-8

  拟建项目特征年各车型单车噪声源强

  单位:dB(A) 路段 年份 时间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车 儋州市镜湖路 2021 年 昼间 65.51 71.84 81.81 夜间 65.93 72.54 82.14 2027 年 昼间 65.24 71.37 81.58 夜间 65.64 72.03 81.90 2035 年 昼间 64.66 70.41 81.12 夜间 65.02 71.32 81.41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散落的运载物、乘客丢弃的物品及行人丢弃的垃圾,沿道路呈线性分布,产生量不定,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2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施工期 汽 车 尾气 、 扬尘 粉尘、CO、NOx 少量 少量 营运期 汽 车 尾气 CO、NOx、HC 少量 少量 水 污 染 物 施工期 施 工 废水

 SS 少量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建设的而沉淀池进行处理过后回用于项目除尘用水 固 体 废 物 施工期 固 体 废物 建筑垃圾

 936.9t

 建筑垃圾经过收集后能回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儋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运往儋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弃方运往儋州市建筑垃圾处置场 生活垃圾

 5.4t/施工期

 弃方 13200m 3

 噪

 声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 70~90dB(A)之间,经过隔声、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

 其 他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施工期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在道路红线范围设立围挡,建设单位在施工作业区域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如先做好围拦挡护,再清表挖方,雨水天气,施工现场土方要遮盖,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减少水土流失。

  2、项目建成后加强植被绿化 对临时征地进行复垦绿化,引入当地乡土植被,不能引入可能引起生物入侵的外来植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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