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市政工程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气焊工操作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 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施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割、焊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防准离开。

 第二条 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好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哈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6、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7、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施焊。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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