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 1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同时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 3 类。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日前正式入职)。

 四、比赛赛制

 1.中国大陆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全国共产生 6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15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2.

 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通过当地合办赛伙伴选送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2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3.国际参赛项目通过驻外使领馆面向全球征集、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国内高校发动,共产生 4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10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同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统一打分,分类排名。

 五、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 50 个、银奖 100个、铜奖 450 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 5 个、银奖 15 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 40 个,银奖 60

 个,铜奖 300 个。另设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 1 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 20 个、省市优秀组织奖 10 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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