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疫情防控讲话稿

疫情防控讲话稿 一、认识形势,不能松懈 近期以来,我们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构建了从国门到家门的闭环链条。截至昨天,我县连续340余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形成这样的态势来之不易。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日均新增确诊病例超过60万例,多个国家出现了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持续不断,多个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病毒的传播速度实在令人发指。在国外大范围传播、演化、筛选的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播力强,而且更加隐秘,有的病例做了11次核酸检测才显出阳性,有的地区检测6轮至今还有阳性病例出现(大连、沈阳)。截止1月11日,全国新增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达75个。石家庄藁(gǎo)城区已实行严格出境管理,藁城籍和常驻藁城的人和车,无论持有何种通行证,一律不得离藁。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实行封城,四门落锁,所有小区村屯封闭管理。我们周边县区已出现无症状感染者,多名密切接触者,我县有石家庄市疫情重灾区旅居史的已返乡人员达100多人,随着春节临近,人员大规模流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高校学生放假离校,风险区返乡人员将会激增;
近期寒潮频繁、气温骤降,给病毒传播提供了更加适宜的外部环境,这些都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对于这些情况,我们要高度重视,目前形势非常严峻,疫情防控压力非常大。

二、短板弱项明显,问题突出 前一段时间市、县分别召开了疫情防控会议,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了,但是做得还不到位、还不扎实。我县一大半人口在农村,城乡疫情防控,是我们的重中之重,但农村是我县疫情防控的短板和薄弱点。经过近几天的督导、实地查看,疫情防控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部分乡镇(街道)的集中隔离场所至今未启动。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中高风险区的返乡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好信息登记、日常健康监测、信息报告等工作。部分乡镇(街道)还存在人员聚集聚餐现象。没有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制度,应该居家观察的人员依然在走亲访友。疫情防控宣传解释不到位,居民防病意识较差,未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习惯,谣言四散,出现疯抢退热药物的情况。

三、细化措施,切实做好农村防控工作 现我就当前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提以下几点要求:
1.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包干工作。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级网格包干体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落实精准防控要求,做到“五有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实行四个全覆盖。信息摸排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提前掌握返乡人员信息,动员就地过节。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要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全覆盖,村(居)民委员会要查验返乡人员的两码。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置。鼓励上述高风险行业返乡人员出行前开展核酸检测。

4.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实行分类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返乡人员,应立即报告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分类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
对中高风险地区的返乡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当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
对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后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管理。

5.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三个落实。落实健康监测,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6.严控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从快从简,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7.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做到三个规范。规范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

8.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

9.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

10.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做到快速响应。要组织开展乡、村二级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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