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 / 货物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YY-WJ2020-017 项目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卫生辅助项目
余姚市卫生健康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 121 号 二 〇 二 〇 年九月
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5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9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 ....................................................22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格式(范本)
................................................41
第六部分
格式与表格 ...................................................................46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余姚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卫生辅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gz://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3 点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前 递 交 ( 上 传 )
投 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WJ2020-017 项目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卫生辅助项目
预算金额(元):4644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540000,680000,800000,2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除颤仪
数量: 10 台 预算金额(元):42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对患者进行手动除颤、体外自动除颤(AED)、起搏、心电(ECG)监护。监护信息可以显示、回顾、和打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输液泵注射泵
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元): 61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病人输液需要,控制输液滴数或输液流速,保证药物能够速度均匀,药量准确并且安全地进入病人体内发挥作用。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 风冷热泵机组
数量: 1 项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用于手术室空调 备注:
3
标项四: 标项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救护车
数量: 2 辆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救护用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及监护仪
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元):2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病人生命体征监测及信息采集、显示、打印; 备注: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zccreditchina.gov.cn、zc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gz://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4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人民医院
地
址:余姚市城东路 800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松波,应烽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19527,0574-62619059
质疑联系人:应烽锋,谢松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19527,0574-62619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余姚市卫生健康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余姚市舜水南路 121 号
联系方式:
0574-62703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574-62703275 4、书面受理质疑地点:
联系人:
邵老师 电
话:
0574-62715800
邮
箱:
wsxtcg@163.com
5
第二部分
投标 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采购人
招标人:余姚市卫生健康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74-62703275 采购人:
余姚市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余姚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及卫生辅助项目
招标编号:
YY-WJ2020-017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范围与内容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
5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第 16 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 号)。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财库〔 2011 〕 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2 、根据财库 [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 [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 根据财库 [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对应内容。
6
8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 是否现场踏勘
否
11 是否提供演示
否
12 投标文件的接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3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条件:无
14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 5 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下载及要求
1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2 、如需参加投标,请于开标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gz://zczjzfcg.gov.cn )“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进行“获取采购文件”操作。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以下为目前“政采云”认可的 CA数字证书:(详细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881-7190 )
( 1 )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
( 2 )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gz://zc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 )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0878-198 ),用于电子投标。
( 3 )其它政采云平台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
4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881-7190 。
7
5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6 、请使用 win7 及以上 64 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 mac 电脑。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元整。
1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3:30( 北京时间 ) 18 开
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3:30( 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3:30 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00 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开标地点:本项目网上开评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19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0 合同履约保证金
无
21 交货地点及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且验收合格。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23 投标文件形式、递交及组成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准时递交、解密 ;
24 特别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证能上网的电脑及 CA 锁(需与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为同一把)远程参加开评标,包括解密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提交等。
8
25 投标报价
1. 投标方式:总价 ( 若另有分项报价要求按报价一览表执行 ) 2. 投标内容:实货物主机价、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需要配备的仪器附件价格、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前的所有费用;(货物价、货到业主地安装、人工及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运达采购人单位的国内的运输费,保险费;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详细列出;
3. 计量单位:个 / 按照采购要求;
4. 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
26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
2 、投标文件编制:须按照“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
27 其他说明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另外还需准备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 份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和副本各 1 本)以便给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后期做档案用;
投递方式:顺丰快递 ,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 121 号(原市行政服务中心)
3 号楼 1 楼 105 室,张老师收)。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 wsxtcg@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 XXX 公司关于 YY-WJ2020-017 投标文件快递底单”,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以便查询及查收。
注:备份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寄到,评审以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9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采购范围
1.1 本次招标、采购人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2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资格详见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 13 项。
2.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内容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1.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4.1.3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4.1.4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其它要求 4.1.5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格式(范本)
4.1.6 第六部分
格式与表格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5. 质 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方式寄递质疑材料给项目采购公 告中招标单位联系人)。
5.1.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
10
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1.2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5.1.3 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质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b 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c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d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e 提出质疑的日期。
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发布过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5.2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中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质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5.3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应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以此来通知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7.1 1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网上投标资料填报必须准确无误、齐全,由于填报错误或延迟而造成后果一律自负)
。
7.1.2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1 1 份;
另外,U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各 1 1 份(含 正本 和 副本各 各 1 1 本)。
7 1 .1.2.1 电子投标 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7.1.2.2 备案文件(含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 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以顺丰快递形式递交。
7.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7.2.1 价格部分格式:
7.2.1.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
11
7.2.1.2★设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附件十四)
7.2.1.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7.2.1.4 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二); 7.2.1.5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三)。
7.2.2 资质、商务和技术部分格式:
7.2.2.1★投标声明书 (附件四,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2.2.2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2.2.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2.2.4★投标人情况表(附件五); 7.2.2.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2.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 7.2.2.7 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六,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7.2.2.8★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附件七); 7.2.2.9★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八); 7.2.2.10 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附件九]等); 7.2.2.11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实行经营/制造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须提交);(若有)
7.2.2.12 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若有)
7.2.2.1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投标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7.2.2.14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若有); 7.2.2.1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十); 7.2.2.16 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 7.2.2.17 技术培训计划(若有); 7.2.2.18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项目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提供合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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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十); 7.2.2.1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附件十一、十二); 7.2.2.20 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7.2.2.21 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7.2.2.22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若有);
7.2.2.2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 1 、 如需参加投标,请于开标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进行“获取采购文件”操作。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 2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以下为目前“政采云”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详细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 (2)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gz://zc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
(3)其它政采云平台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
4、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5、请使用 win7 及以上 64 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 mac 电脑。
6、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7、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
8、投标报价
8.1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额外配置,不得另行收费)。
8.2 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实施和完成所需的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投标货币
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9.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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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资料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 将作无效标处理 。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如有适用)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保证金 (如有适用)
1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1.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3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4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解密(以此为准)。
备份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寄到(作备案用)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及串标认定 14.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解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
14
解密,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视为无效投标 。
14.2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有适用)。
14.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15. 开标
15. 1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 15.1.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 内 。
15.1.2.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资质、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15.1.3 在系统上公开资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果; 15.1.4 在系统上开启报价文件; 15.1.5 评审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5.1.6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5.2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5.2.1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15.2.2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5.2.2.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5.2.2.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2.2.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5.2.2.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5.2.2.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16. 评标
16.1 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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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可以要求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未按要求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16.2 评审小组组成:
16.2.1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2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6.3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6.4 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6.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6.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 16.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 16.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6.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6.5 投标的澄清:
16.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6.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5.3 凡发现有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6.6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6.6.1 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16.6.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6.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6.6.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6.7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 评标过程保密
1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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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 18 8. . 评标报告
18.1 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18.2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2.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18.2.2 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18.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18.2.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18.2.5 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18.2.6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19. . 定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0. 结果公告
20.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0.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21. 评标 原则
21.1 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1.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3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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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 2. . 评审程序
22.1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小组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2.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22.3 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活动; 22.4 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可以要求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人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22.5 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22.6 评审小组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22.7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2 23 3. . 评标细则
23.1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2 24 4. . 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24.1 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各项指标得分的最小打分单位为 0.1 分。招标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所有专家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的平均得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
24.3 价格部份的评分,先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错误、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审小组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24.4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24.4.1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2 24.4.2 财政部令第 7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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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4.4.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当最终得分与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抽签确定。评标小组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得分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 25 5. . 无效标
25.1 资格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25.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5.1.1.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第一款之规定; 25.1.1.2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25.1.1.3 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25.1.1.4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25.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5.1.2.1 未参加讲标演示的(若招标要求); 25.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25.1.2.3 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解密失败的; 25.1.2.4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提供带★的有关资料或未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部分中最低技术指标和要求的; 25.1.2.5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25.1.2.6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25.1.2.7 以赠送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末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5.1.2.8 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25.1.2.9 未按本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 8 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25.1.2.10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1.2.11 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25.1.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委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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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4 投标人应当做好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成本测算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低于成本价投标为无效标; 25.1.4.1 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投标人未在合理时间内向评审小组提供成本测算资料; 25.1.4.2 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测算内容不完整、依据不充分、或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经分析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市场价。
25.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 26 6. . 废标
26.1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26.1.1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单一产品项目:相同品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项目:所有打“★”核心产品的品牌均相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6.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
审
标
准
适用于:品目一、二、五
投标单位简称
评分项及分值
技术50分 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的响应情况评分
45 分
对照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或偏离情况进行逐条评分
技术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关键条款(标注 “ ★”)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对所投设备的机型和功能综合评分
5 分
对各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机型和功能等比较后评分
最新,最高端机型,功能最齐全的得 5 分,最新,非最高端机型,功能齐全的得 4 分,中端机型得 3 分,低端机型得 0 分
商务10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评分
10 分
对照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或偏离情况进行逐条评分
商务条款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条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关键条款(标注 “ ★”)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价格40分 对设备报价评分(设备报价遵从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40 分
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
基准价报价得 40 分
投标价得分 = (基准价 / 投标价)
×40 分
( 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一位 )
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
[ 总分 ]
注:
★1 1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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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审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 3、重大事件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审小组签字认可; 4 、有效小微企业 (或等同)
参与评审的价格 = 投标报价 - 小微企业价格 (或等同)
扣除优惠值 6% 。
评
审
标
准
适用于:品目三、四
投标单位简称
评分项及分值
技术及商务50分 对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要求及配置的响应情况评分
44 分
对照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或偏离情况进行逐条评分
技术要求及配置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关键参数(标注 “ ★”)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对所投货物的品质、功能和出厂时间综合评分
6 分
对各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品质、功能和出厂时间等比较后评分
最新、品质最高,功能最齐全的得 6 分,最高品质,功能最齐全,非最新的得4 分,评价一般的得 2 分,评价差的得 0 分
商务10分 质量保证4分 对所投货物的质量保证等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4 分
有证明材料的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有质量保证承诺书的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 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证明材料3分 对提供的节能、环保、安全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3 分
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 1 分
( 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业绩3分 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3 分
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 1 分
( 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价格40分 对货物报价评分(货物报价遵从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40 分
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
基准价报价得 40 分
投标价得分 = (基准价 / 投标价)
×40 分
( 投标价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一位 )
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
[ 总分 ]
注:
★1 1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评审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 3、重大事件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