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XX镇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切实保护镇域生态环境,现就开展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洗)砂行为,进一步规范采(洗)砂秩序,修复采(洗)砂现场,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非法采挖河砂、山砂、田砂和洗砂的企业及个人。

三、整治时间 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中旬,重点突出“两节两会”期间等重要时间段。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整治行动工作落到实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镇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  组  长:XX 成      员: 农业办、综治办、纪委、河长办、环保站、交通站、林业站、派出所、国土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负责人、和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农业办:负责第一时间向县打非队报告,联合警力和相关站办及时控制采(洗)砂现场机械、违法采砂人员,取得非法采砂、非法运输等第一手证据材料;
执行现场拆除清理任务;
提供后勤保障。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警戒、盯防企图干扰执法的人员,保存执法记录;
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治安保障,打击整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涉及的刑事案件,依法实施刑事处罚。

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行动。

交通站:负责协调县交警大队网岭中队扣押非法采(洗)砂涉事车辆、机械。

国土所:负责组织协调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涉田、涉山非法采(洗)砂打击行动,负责相关执法文书的送达、落实。

供电所:负责停止对从事非法采(洗)砂的场所供电,并拆除其相关供电设施。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XX镇范围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采砂许可清理。

村、社区:负责组织对非法采砂点巡查上报。

五、组织分工 集中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分为四个小组,具体如下:
(一)巡查摸底组。常态化巡查由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及村级巡查员、协管员具体负责;
配合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机动巡查。

(二)违法打击组。由国土、农业、河长制分管副职牵头,镇职能部门、村、社区人员参与。

(三)强制执行组。加强与法院、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对接,依法落实。

(四)追责问责组。由镇纪委牵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非法采砂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防洪安全大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村、社区要履行采(洗)砂属地管理责任制,镇村级河长要总牵头,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村、社区要利用宣传车、广播、微信群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形成违法必究的震慑,营造保护生态、崇尚自然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工作纪律。为充实工作组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门人员参与整治行动。所有参与人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特别是违法打击组人员必须严格纪律要求,遵守保密规定,确保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全程参与,对不守纪律、配合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执法监管。坚持固定执法与机动执法相结合,策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整章建制,配齐队伍,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夜间巡查,突出节假日等敏感时段,确保非法采砂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非法采(洗)砂纳入镇对村、社区环保督察和河长制考核范畴,对被省、市、县交办或挂牌督办的加倍扣分,严格处理。

  附表:XX镇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违法打击组安排表 附表 XX镇非法采(洗)砂集中整治行动违法打击组安排表 组号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车辆安排 值班时间 一组 XX XX XX XX 星期一   二组 XX XX XX XX 星期二 星期四 三组 XX XX XX XX 星期三 星期五 四组 按政府机关双休日值班安排 星期六 星期天 注:集中整治时间2019年12月15日——2020年1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由国土所农业办牵头协调,晚上由一、二、三组轮流值班。双休日由值班组负责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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