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1)局应急办制定应急物资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协助县政府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2)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进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应急责任制。

 (3)局应急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物资使用管理。

 (4)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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