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 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XX 辖区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下辖 X 个村和 X 个社区,街道总人口达 X 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X 万人,外来人口X 万人。辖区是 XX 区最大的工业区,拥有企业 X 余家,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

 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作为社区矫正的前置程序,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决定提供重要依据。辖区所做的审前社会调查对象多数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占总调查数的 70%以上。

 一、XX 辖区审前社会调查现状 XX 年 1-9 月份,XX 司法所共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X 件,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对象X人,达到X%,本地户籍人员X人,占 X%。审前调查意见与法院判决一致的 X 件,达到 X%,与法院判决不一致 X 件,占 X%。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区矫正的公平公正,自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开展以来,XX 司法所积极探索多举措做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一是及时接收,充分准备。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进行人员分工,并要求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迅速熟悉被调查对象的资料,提前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全面调查,认真细致 。迅速与被调查人和其所在村(社区)干部取得联系,实地进行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对被调查人的亲人、邻居、所在村(社区)干部和辖区片警分别进行走访谈话,通过多方调查,了解掌握其家庭、社会关系、邻里关系,平时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严明纪律,客观真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照法定工作程序,综合其家庭情况、社会评价、矫正条件等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作出调查评估意见,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

 四是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做到调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抓住走村入户的有利时机,积极向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开展审前社会调查面临的困难 审前社会调查是司法行政机关接受审判机关的委托,对可能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向人民法院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XX 司法所在组织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过程中遇到调查受限、情况难以核实、被调查人不配合等因素,制约了审前社会调查的有效开展和时效。

 一是调查人员不够专业。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是按照 XX 年 11 月 15 日施行的《XX 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的调查评估来进行的。司法所作为基层组织,工作繁杂,除承担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日常工作外,还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中心工作,目前,司法所在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时因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仅根据评估意见书的内容做一些简单初浅的询问或是笔录等调查,还达不到全面、精准、专业的要求,这样导致评估的结果真实性将大打折扣。

 二是调查时间比较仓促。

 。目前,XX 区的审前社会调查速裁案件从法院送达司法局开始算 5 个工作日完成,司法局再转到司法所,司法所开展调查的时间只有 3-4 天,普通案件案件从法院送达司法局开始算 7 个工作日完成,司法所开展调查的时间只有 5-6 天。司法所工作人员从熟悉被告人的情况开始,调查人员往往因赶工赶期导致有时会出现不深入

 不细致的现象,还有因缺乏专业的调查知识,或因其它工作冲突不能够及时全面地展开审前社会调查等因素的影响,毋庸置疑,会带来调查评估报告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等问题,结果势必影响到调查评估的质量和调查结论的公正性。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难度大。XX 辖区的审前社会调查对象外来务工人员占了大部分,因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来自全国各地,要调查其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情况,很多情况只能听被告人的个人陈述,问房东和村居干部或是网格员基本上知道情况不多。特别是刚到辖区不久的被告人,其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也只有其自己清楚,若要与其老家派出所、村居进行联系,那么调查时间肯定来不及。司法所在形成评估意见时,倾向于其悔罪表现、配合调查的态度、所犯罪行的恶劣程度和带来的后果等进行综合评估,还是可能存在不全面不真实的现象。

 四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执法身份不明确,影响执法严肃性。目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员没有统一着装,也没有统一制发能表明执法身份的工作证件,在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时,仅靠口头表明身份,导致周围群众有时对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不理解不热情,社会调查中有时很难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如对一些犯罪的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其周围的邻居为了考

 虑自身的安全和免遭麻烦,往往推说不知道,或者只讲好的一面,不愿意讲一些真实的情况,司法所社会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三、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的几点思考 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是审判机关判定被告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的一个重要依据,有利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何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针对以上问题,谈几点自己初浅的认识。

 一是加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审前调查及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直接影响到审前社会调查的质量和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因此,要从加强对司法所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入手,建议上级每年举办 2 次以上的相关业务培训,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方法。使司法所调查人员明白怎样去做审前社会调查,这样调查时才有底气,才能够以良好的专业素养取得被调查人配合,通过提升业务水平使调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出具一份既符合实际又符合法律规定的调查评估意见。

 二是科学规划好调查评估时间 。对审前社会调查究竟需要多少天时间,要深入到司法所结合具体的审前社会调查案例进行科学规划,并留有一定的机动时间。人民法院要尽可

 能提前发放调查委托函,保证基层司法所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和评估工作。不可出现一边宣判一边叫司法所做审前社会调查的现象,或是快要宣判了,匆匆忙忙叫司法所做个审前社会调查,这样都不利于审前社会调查的正常开展,甚至让司法所的审前社会调查流于形式。法院什么时间将委托文书送达司法局,司法局什么时间送达司法所,司法所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时间都需要科学规划,确保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 。目前,《社区矫正法》尚未出台,《XX 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对调查评估规定的可操作性较低。要规范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就必须通过《社区矫正法》立法,进一步明确调查评估的委托主体、调查程序、调查主体、调查时限、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使社会调查评估在具体操作上更规范、更系统、更科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调查评估意见的运用机制,推动调查评估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和评估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因此,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宣传该项工作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普法

 宣传,打消被调查对象的顾虑,让他们知道依法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地向社会调查者全面真实地反映被告人的真实情况,使审前社会调查和评估工作客观真实,为人民法院对被告的准确量刑提供真实的依据,为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是在审前社会调查中运用心理评估 。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后会对其进行心理测试评估,然而在审前调查部分还没有开始进行,现在我辖区司法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有专业的心理测评人员,可以进行 SCL-90、EPQ、再犯罪风险三项心理测评,这样既可以为人民法院提供心理测评结果,也可以为其若被判缓刑后到司法所接受矫正提供矫正依据,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成立矫正小组,提升矫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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