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经批准已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安质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项目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项目安全员签字,办理离退手续。

7、任何人下班时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检查手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2017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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