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检查通报

  附件:

 28家被检查企业的具体问题和隐患一览表

 序号 检查地区 单位名称 存在主要问题和隐患 整改要求 1 萧山区 浙江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1、抽查液氨罐区人员,对应急处置等内容不了解;岗位人员素质、培训尚不到位;

 2、抽查硝酸岗位员工,对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不熟悉;

 3、DCS等自控系统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自控系统管理的职责划分、数据收集保存等要求具体要求不明;现场检查发现硝酸生产装置自动联锁的切除和投用审批程序不完整;

 4、岗位工艺指标变更不规范,变更指令无盖章、无签字;

 5、合成车间未将氨压缩机列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控,重点设备设施的“五定”要求中缺“定方法、定标准”的内容;

 6、加氢岗位常闭防火门的使用不符合防火规范;

 7、液氨包装岗位人员存在脱岗现象;

 8、液氨充装岗位检测报警仪型号和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

 9、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检测记录

 10、未按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 103号)要求编制本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导致隐患排查不彻底,要求不高,如两重点以重大要求现场巡检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企业实际重大危险源现场巡检2小时一次;

 11、部分动火作业未进行风险分析,未进行可燃物浓度分析,动作作业时间早于分析时间等,2014年7月15日12::3-16:00动火作业票危害识别为火灾、爆炸,气体检测确认为合格,实际火票上没有数据,到品保部确认,实际未分析;

 12、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要求进行编制,作业票证没有设计可燃气体分析和取样时间,完成的作业票证上未分析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浓度;

 13、安全操作规程存在不足,液氨槽车充装安全操作法没有具体操作步骤;

 14、未能正确理解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含义,未能提供领导干部带班记录。

 15、检修作业票设计有缺陷,交出人和维修人责任不清,部分作业票未填写验收内容;

 16、合成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可操作性;

 17、在线有毒气体检测显示检测数值,为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8、控制室内工艺指标长期报警,未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限期整改 2 萧山区 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 1、液氨储罐现场防流散措施不到位,现场事故收集池偏小,未见向全厂应急水池输送事故下水的设施;

 2、氨储罐等设备安全阀根部切断阀未采取铅封或上锁等确保开启的措施,现场抽查有一只安全阀根部切断阀关闭;

 3、液氨储罐安全阀出口通入吸收罐,吸收罐上没有任何指示仪表,无法判断泄漏情况;液氨储罐液位远传记录措施尚未到位;辅助贮液器安全阀出口未按要求接到排放系统;辅助贮液器上部未设置检测报警仪;

 4、现场检查液氨系统冷却水喷淋设施,18只喷头中有9只故障,且总水量不足。

 5、液氨储罐东西侧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未见水带、扳手等设施。

 6、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

 7、加氢等易燃易爆岗位现场与操作室联系方式缺失;

 8、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中的应急救援资料箱内容不全,部分资料缺失;

 9、危化品罐区接卸场所未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10、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设施内容需要进一步整合,如《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中未将液位计、温度计、监视器、检测报警仪等监视和测量设备纳入管理;

 11、未按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 103号)要求编制本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导致隐患排查不彻底,要求不高,如两重点以重大要求现场巡检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企业实际重大危险源现场巡检2小时一次;

 12、部分动火作业未进行风险分析,未进行可燃物浓度分析,高处作业证未按要求设置级别,

 13、承包商管理缺少现场安全交底;

 14、防毒面具未设置点检卡,仓库急救物品实效、乙炔仓库放置杂物、卸车静电接地报警有一只失效、液氨安全阀根部阀没有保证全开的措施、部分风向标破损。

 15、动火作业分析职责不清,动火作业分析全部由安环部一个人员采用便携式分析仪实施,分析数据没有建立原始台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6、岗位培训不到位,加氢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危险化学品性质不了解

 17、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不到位,加氢岗位对公司审批过的操作指标随意更改。 限期整改 3 萧山区 杭州科利化工有限公司 1、液氯罐区操作室位置不妥,建议移位;

 2、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

 3、受限空间管理存在缺陷,如离心机作业间未设含氧量检测;

 4、氯化岗位氯化釜上安全阀前阀门均为半开状态,不符合要求;

 5、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DCS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内容不完整;

 6、现场应急设施存放应当按照应急状态实际需要设置;

 7、过氧化物引发剂存放场所的温湿度控制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8、动火作业票未进行危害分析;

 9、有限空间作业证未进行氧气和和有毒气体检测;

 10、设备管理制度中为明确重点设备,也未进行五定管理

 11、登高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安全措施未做到每项确认,抽堵盲板作业证未设计盲板示意图;

 12、受限空间作业制度与实际执行不一致,氯化釜清釜作业以阀门替代盲板,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 限期整改 4 东阳市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1、溴素储罐未配备温度、压力检测、远传系统;

 2、溴素储罐位置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氢气站、加氢岗位检测报警仪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

 4、氢气站、氮气站、溴素装卸场所未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5、重大危险源缺“两牌一箱”;

 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设施内容需要进一步整合,如《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中未将液位计、监视器、检测报警仪等监视和测量设备纳入管理;

 7、八车间与九车间的防火间距位置上设置了一个含无水乙醇物料储槽,不符合规范要求;

 8、乌苯美司车间边上有乙酸乙酯、乙醇、液碱卧式储槽并进行就地卸车,现场无作业警示牌、标识牌;

 9、液氨、溴素储罐构成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

 10、危化品罐区卸车管理制度不完整,操作规程有缺陷;

 11、剧毒品仓库与易燃液体混放在一起,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没有急救药品;

 12、可燃液体、氧化剂仓库屋顶为木质结构,不符合防火要求;

 13、氢气钢瓶、液氨钢瓶放置在自行车棚,不符合危化品储存要求;

 14、动火作业分析职责不清,动火作业分析全部由安环部一个人员采用便携式分析仪实施,分析数据没有建立原始台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5、氧化等危险工艺不符合自动化控制要求; 5 东阳市 浙江普洛医科技药有限公司 1、102车间的美索巴莫生产涉及氨解(胺基化)反应、103车间的盐酸安非他酮生产涉及胺基化反应均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

 2、203车间的对羟基苯乙基甲醚生产涉及格式环氧化反应(烷基化反应)、甲基化反应(烷基化反应)均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已不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已拆除;

 3、甲苯、甲醇储罐未设置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4、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中的缺少应急救援资料箱;

 6、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

 罐区装卸场所未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设施内容需要进一步整合,如《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中未将液位计、监视器、检测报警仪等监视和测量设备纳入管理;

 重点设备设施应按 “五定”要求完善;

 10、抽查岗位员工,对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不熟悉;

 11、控制室应急设施存放应当按照应急状态实际需要设置;

 12、现场堆放物料过多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乙酸乙酯桶装物料过多。

 13、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应与值班制度区分;

 14、隐患排查治理没有按照导则要求实施;

 15、罐区内储罐间通道不足,储槽加盖钢结构顶棚,不符合防火规范;卸车区域未见静电接地报警器,现场16、应急喷淋设施大量损坏;

 17、罐区操作人员对作业规程知识掌握匮乏

 18、承包商管理实施缺少现场交底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19、危化品库区内腐蚀性物品与易燃物品混放;

 20、剧毒品仓库内消防设施没有定期检查,没有配备应急药品;

 21、动火作业分析职责不清,动火作业分析全部由安环部一个人员采用便携式分析仪实施,分析数据没有建立原始台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6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浙江中天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1、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2、氯甲烷合成做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明确责任人、责任机构;

 3、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

 4、氯甲烷装卸场所未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操作人员对工艺危险性不够了解;

 重大危险源缺“两牌一箱”;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设施内容需要进一步整合,如《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中未将液位计、监视器、检测报警仪等监视和测量设备纳入管理;

 重点设备设施应按 “五定”要求完善;

 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未定期进行演练;

 抽查岗位员工,对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不熟悉;

 10、大量桶装物料乱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11、700#单元裂解精馏单元有4台精馏塔在施工,不符合三同时要求;

 12、2013年3月安评报告要求6台200m3一氯甲烷储罐停用,现场有4只已经储存物料,不符合三同时要求;

 13、储存安全阀根部阀没有防止关闭措施;

 14、危化品仓库各种杂物乱堆,仓库管理员不清楚内存危化品情况,有一部分危化品无标签;

 15、现场喷淋洗眼器大部分破损;

 16、现场消防设施没有巡检纪律;

 17、动火作业采样分析结果不清; 7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 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 1、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未设置紧急停车功能;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停车装置;

 2、HF反应器、HF储槽做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明确责任人、责任机构;

 3、未绘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监测点全厂分布图,未建立企业内定期维护校准记录;

 4、HF装卸场所未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操作人员对工艺危险性不够了解;

 5、重点设备设施应按 “五定”要求完善;

 6、部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数量不够; 8 临海市 临海市联盛化学有限公司

  1、主要原料金属钠采购未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要求执行;

 2、危险化学品仓库货品混存、缺少温湿度计、防阳光直射措施等;

 3、现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工艺管线静电跨接和电气设备接地不符合标准要求;

 4、储罐区围堰存在孔洞未封堵,部分储罐防雷接地不符合标准要求,各储罐呼吸阀采用变径管道相连不符合标准要求;

 5、消防器材未做到按期维护保养,部分消防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现场部分应急器材(如洗眼器)无法正常使用;

 6、涉氢岗位部分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符合标准要求,现场涉及使用发火工具;

 7、厂区废旧设备、废弃包装物等堆放混乱;

 8、建议企业在与相邻企业通氢管道交接处设置防车辆撞击设施;

 9、导热油加热系统中管道保温措施不规范,导致阀门无法正常启用;

 10、现场特种作业(叉车作业)存在违章现象;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表格填写不完整,氧含量、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频次不符合要求;

 11、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经费提取、审批和使用的内容和流程不规范,事故管理未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应急管理中应急演练档案缺少演练总结,变更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功能);

 12、企业目前处于“边施工边生产”阶段,施工现场混乱,未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 9 临海市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加氢设备接地措施不规范,工艺管路静电跨接不符合要求,电机防护罩破损较为严重,部分机泵地脚螺栓未完全固定;

 2、罐区存在不同危险类别物料、消防要求不同的物料混储于同一围堰内现象,罐区上部缺扶梯和操作平台,安全阀出口设在罐区屋顶内,易造成紧急排放时局部危险物料浓度过高;配套泵区缺少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静电接地夹锈蚀严重;

 3、氢气棚屋顶存在死角,不易氢气消散;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混乱,随意堆放于生产车间内,无明确标识物料名称和危险信息,且堆垛过高;

 5、老厂区氯化工艺处氯气间设备老化严重,缺少有效的氯气泄露应急措施;

 6、老厂区总平面布置部分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缺少有效的消防通道;

 7、事故管理整改措施未闭环管理;值班检查记录中只有发现问题,缺少后续的对策措施和整改情况反馈;应急管理档案缺少预案演练后的问题总结;

 8、动火作业票据填写不完整,缺少相应领导签字;

 9、建议企业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到位,将标准化运行理念落实到每位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

 10、企业所涉及的重点监管工艺(氯化、硝化、加氢、氟化、重氮化等),自动化工艺控制水平达不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要求。 10 临海市 台州市德翔医化有限公司

  1、工艺管线选材存在较大缺陷,甲苯、乙醇、甲醇等可燃性物料采用塑料管道均不符合规范要求,构成较大事故隐患;

 2、机泵、料槽等设备安装较多为临时性,缺少固定措施,且部分机泵防护罩缺失或锈蚀严重;

 3、罐区呼吸阀无检查记录;罐区喷淋降温水循环利用,在储罐泄漏状态下易引起事故;

 4、氢气站顶棚有死角,不利于氢气消散;

 5、加氢工艺控制室疏散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6、事故管理整改措施未闭环管理;动火作业票据、受限空间作业票据均有代签现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存在叉车抬人的违章现象;

 7、生产区现场部分操作平台存在孔洞,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8、建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方管理,对相关方资质及服务质量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9、企业所涉及的重点监管工艺(氧化、磺化、加氢、重氮化等),自动化工艺控制水平达不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要求。 11 洞头县 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1、闲置设备管理不规范,现场标识不明显;

 2、生产现场破乳剂调配区压力表缺少根阀;

 3、现场管架下植有灌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现场应尽量减少临时管线;

 4、生产现场道路缺少车辆限速、管廊管架限高标识;

 5、应急器材管理应注明其各器材用具的有效期限;

 6、生产现场固定式消防水炮应设置防车辆撞击设施;

 7、安全管理档案资料中缺少承包商培训教育记录;应急救援管理档案中应根据演练方案和计划配套存档演练记录;

 8、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事件(未遂事故)的管理总结,并予以分享;

 9、化验室涉及叠氮化钠等剧毒化学品,应重视相应化验室危险化学品试剂管理,其管理程序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0、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票据填写应规范、完整。 12 洞头县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厂区内老的储罐区尽快停用,新的储罐区在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如:完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告知牌信息、增设罐区配套泵区的防液体流散措施、修补罐区围堰裂缝,更换泵区防爆电气开关箱),尽早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

 2、厂区内现有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同时,还应落实相关措施和相关人员进行管理;

 3、企业现场管理效果较差,厂界不明显,物料、零配件以及废弃设备等堆放混乱,电气线路连接混乱,工艺管线连接和材质选取不规范(如甲醇管道选用塑料管、镀锌管缠绕四氟乙烯塑料),管道静电跨接不规范,205车间涉氨岗位缺少氨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等,企业应组织技术力量予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

 4、车间内危险化学品信息告知不清晰(未在车间明显区域标识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部分操作隔间门的开向为内开不符合标准要求,防爆起重装置电缆连接不密闭,车间内起重区域过于靠近车间安全出口;

 5、危险作业管理中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填写不规范,氧含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频次不符合要求;

 6、安全检查台账中缺少隐患排查后整改落实情况记录,事故管理未完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

 7、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足,消防器材未做到定期检查更换;

 8、承包商管理不规范,现场叉车装卸违章作业,企业员工工作服着装不统一;

 9、企业应采取措施将管理区域与生产区域予以相对隔离;

 10、企业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并在管理中予以有效落实。 13 定海区 中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1、10KV变配电室电缆层感温电缆安装不规范;

 2、罐区储罐缺少物料标志、安全周知卡;罐区地面沉降严重;

 3、防爆电气接头封堵不够,部分接头不密封;

 4、罐区管道标志、流向不全,部分防火堤钢筋裸、腐蚀;

 5、G205罐检修方案缺少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未见检修盲板措施;

 6、加氢压缩机厂房未设置氢气检测器,房顶无通风口易导致氢气积聚;加氢装置高分区硫化氢报警器设置不规范;

 7、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够;

 8、承包商管理缺陷,现场施工机具不完好;临时用电设施部分接线裸露;生产区与施工区隔离不到位;

 9、加氢装置部分管线(富含硫化氢管线)导淋未加装闷班板; 14 定海区 舟山册子岛油库

  1、现场施工作业不规范,TK-106检修作业电器保护接地接在电缆桥架上;

 2、专职安全管理员只有1名,不符合不少与2名的要求;

 3、明确停用罐G-205液位限高及管理要求;

 4、防爆接线盒及防爆接头不规范,部分未封堵,造成不防爆;

 5、TK-106储罐机械清洗施工组织设计及用火申请报告中现场设备布置位置与方案及申请书不一致;且用电不规范,停止作业时仍处于送电状态;

 6、老泵区泵棚防雷接地单边布置不合理; 15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1、罐区普遍存在防火堤开孔、管道穿过处未封堵现象,双氧水防火堤内地坪开裂、沉降严重;

 2、双氧水成平罐区与包装车间只有2米,间距不足;双氧水包装车间管理混乱,包装桶对方及临时用电混乱,消防水带破损;

 3、罐区安全设施不全:防爆接线盒及接线端不密封,甲醇罐区无可燃气体检测探头,入口处务人体静电消除设施,管道五表示及流向;液氨罐区顶部无喷雾水吸收装置;甲醇、氨水充装现场无操作规程、无洗眼器、可燃气体检测探头,无槽车静电接地装置,鹤管底端无残夜受槽或承液盘;氨水罐法兰螺栓缺损较多。

 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无位号,部分检测器失效停用;

 5、部分安全阀放空管在室内,安全阀前阀无铅封及锁定装置;

 6、压缩机厂房内设置控制室不规范,建议撤出;

 7、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脚手架搭建不符合要求;部分动火作业票证风险分析不全;外来施工队伍中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登记管理台账不全;事故台账用事故调查报告替代“四不放过”,且事故防范性做事针对性不强;

 8、部分设备管道腐蚀严重;

 9、造气厂房三楼防爆区内设置休息间,使用非防爆电器(风扇、开关箱等);

 10、冷冻机厂房有6个防爆接线盒接线不符合要求(共计20只螺栓只装了一个); 16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宁波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1、总平面布置图不符合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易燃物料管道(丙烯等)法兰静电跨接缺损较多;

 3、爆炸区域内存在部分不防爆电气(包装区、丙烯卸车处、聚合车间二楼操作室);

 4、罐区和气柜周边种植大量油性植物,易引发火灾;

 5、可燃气体检测探头无位号;

 6、厂区主干道管架无限高标志;

 7、丙烯气柜无低柜位与压缩机联锁停机措施;

 8、室外设备、管道、阀门外表及混凝土管架腐蚀严重;

 9、丙烯储罐上安全阀前后阀没有全开;

 10、设备、管道标志不全,管道缺少标色、流向标志;

 11、聚合厂房楼梯无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聚合厂房疏散楼梯及丙烯罐区部分钢平台破损;

 12、变配电房缺少防小动物措施,电工防护用品未及时检验;

 13、三乙基铝使用处无防流淌措施;

 14、专用灭火器配备不足;

 15、承包商管理档案不全,缺少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及有效登记,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监管。动火证签名不规范,部分票证缺少动火分析人签名; 17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杭州湾腈纶有限公司

  1、丙烯晴罐区:消防通道上堆放大量腈纶产品包装物,占用消防通道;防火堤内部分仪表电缆接线盒破损;防火堤钢筋裸露腐蚀严重;各罐的氮封管无单独截断阀及压力表;

 2、丙烯晴卸车人员穿短袖作业;

 3、生产区未与办公区有效隔开,也无相关标识;

 4、现场设备管线腐蚀严重,维护保养部到位,如R01、R02附属管线等;

 5、防爆区域管理有缺陷,部分电缆套管无封堵,接线套管断裂、破损(T05旁);

 6、危险工艺(聚合工艺)联锁管理不到位,未见相应联锁管理制度或相应的操作要求,无切除投入操作票;

 7、聚合装置区可燃气体报警器数量不足,缺少平面分布图;

 8、料仓静电跨接不规范,有缺少、断裂;

 9、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线低点导淋无盲板;

 10、真空转鼓虑机1212-F01温度计失效;

 11、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劳保穿戴不符合要求,如不戴安全帽、穿短裤、拖鞋进入厂区;

 12、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台账内容却是较多,承包商管理台账资料不全、缺少承包商相关证照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复印件,事故档案资料不齐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抽查局和岗位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不熟悉。 18 嘉兴港区 浙江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1、未提供910装置“三同时”资料;

 2、氯甲烷罐区卸车场所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3、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部分失灵;

 4、现场检维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5、现场腐蚀严重,跑冒滴漏很普遍,危化品储存不规范,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足,人流物流未有效分离;

 6、操作人员对岗位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

 7、动火作业审批不规范,对承包商未实行全过程管理,未建立全程受限空间台账;

 8、重点设备实施检查未做到定部位、定方法、定标准、定周期。 19 嘉兴港区 乐天化学(嘉兴)有限公司 1、未建立全厂受限空间台账;

 2、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3、加强桶装物料管理,限制存放数量和时间,并采取降温措施;

 4、加强厂区车辆管理,划定运行路线、停放位置;

 5、核实车间在线尾气检测仪是否在防爆区域内。 20 嘉兴港区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1、核实氢气回收装置(甲醇制氢装置)是否按要求实施“三同时”审批;

 2、现场施工作业未设安全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部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3、核实现场部分安全设施(如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洗眼器等)的有效性;

 4、未建立受限空间台账,与部分承包商未签订安全协议,部分动作证填写不完整缺安全性分析;

 5、核实氢气站可燃气体检测探头位置和厂内载人电瓶车是否需取证,加强生产区域车辆行驶路线和卸车位置管理;

 6、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部分演练记录资料不完整,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缺整改确认资料;

 7、管理制度不成体系,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

 8、重点设备设施检查未做到定部位、定方法、定标准、定人员、定周期。 21 上虞区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1、甲类仓库、原料仓库存在部分物料混存现象,周知卡与实际存放物料不对应;

 2、车间部分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盐酸储罐与其他储罐之间未隔离,地面未做防腐处理;

 3、加强剧毒品储存、保管、领用各环节安全管理;

 4、部分员工上班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未建立全厂受限空间台账,动火作业证填写不规范,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 22 上虞区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乙类仓库三南侧钢棚未办理“三同时”手续;

 2、三车间原产品已停产,核实是否具备复产条件,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工艺生产其他产品;

 3、罐区配电室和操作室处在爆炸区域内,七车间真空泵房边临时休息室内使用非防爆电气,一车间专用控制室、配电房出口位于车间压缩机房内,不符合规范要求;

 4、氢气站空实瓶未分开存放,未设置空实瓶标识,静电接地无报警功能;

 5、部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失效,相关人员不了解报警处置措施,核实全厂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数量及有效性;

 6、厂区桶装物料较多,存放混乱,无标志标识,部分堵塞消防通道;

 7、部分自控设施未正常使用;

 8、厂区内生产和施工场所未实行有效隔离;

 9、厂内废旧设备、施工材料随意堆放,部分堵塞消防通道;

 10、厂区呼叫扩音系统无应答,核实罐区是否存在使用橡皮管卸易燃物料的行为;

 11、作业票填写不规范,风险控制的安全措施不具备针对性;

 12、未建立气消防中心设备设施台账、三级检查记录台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和虑罐检查记录。 23 上虞区 浙江劲光化工有限公司 1、未建立受限空间基础台账,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安全措施缺简单;

 2、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台账零乱,重点设施设施检查未做到“五定”;

 3、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置不符要求;

 4、控制室未设置防静电地板、空调,进控制室电缆孔洞未封堵;

 5、罐区在用、停用设备标识不清,氯磺酸卸料罐放空口未接至尾气处理系统,仓库储存物料无标志标识;

 6、控制中心管理不到位,控制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 24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绍兴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1、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2、现场施工部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3、重点设备设施检查未做到“五定”;

 4、未建立受限空间台账,动火作业票签发不规范。 25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1、企业存在未经正规设计变更生产工艺和设备用途,对变更部分需请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诊断;

 2、未对全厂在用、停用设备进行梳理和区别化管理;

 3、未见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记录,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定期检定,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设置在机柜间不合理,全厂消防设施、静电接地、洗眼器等安全设施未有效维护,厂区管道标志标识不清;

 4、桶装物料堆放不规范,部分堵塞消防通道;

 5、设备设施腐蚀严重,存在跑冒滴漏;

 6、污水池设备设施未有效维护,气瓶无防震圈及防倾倒措施;

 7、防水剂车间甲醇钠超量存放,生产现场混乱,设备实施腐蚀严重,控制系统内操作参数与报警参数差异过大,现场无可燃气体报警仪,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107胶车间生产、储存、办公室在同一车间内,真空泵尾气未经处理随意排放,配电盘未有效维护;

 9、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探头人为用塑料包裹,防火堤开裂,违规使用非防爆工具,罐区防腐施工安全措施不到,无施工方案;

 10、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缺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更新;

 11、甲醇装卸台安全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12、高风险作业及设备检维修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风险控制不到位,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

 13、未建立全厂受限空间台账,主要设施设施检查未做到“五定”;

 14、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

 15、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到位。 26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 1、三乙基铝装置防爆接头部分防爆泥脱落;

 2、压力表检验标签已过期;

 3、部分设备、管道等钢结构发腐蚀,部分防火涂料脱落;

 4、现场消防器材无检查、维护记录;

 5、现场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6、动火作业证填写、签发不规范。 27 德清县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 1、一车间与二车间之间新建的设备设施未见“三同时”资料;

 2、罐区、甲类厂房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不足,缺乏有效维护,全厂大部分储罐采用玻璃管液位计,有的已结垢看不清;

 3、原料罐区内设有操作间,不符规范要求,进口处无人体静电消除设施,甲醇与二甲苯罐区无隔堤,使用塑料软管卸二甲苯,泡沫罐无标识、泡沫有效期不详;

 4、中间罐区硫酸、氢氧化钾泵设置的防火堤内,无冲淋洗眼器;

 5、二车间空调不防爆,车间配电间无挡鼠板,电缆沟未封堵,重氮化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被拆除,水解釜水银压差计无水封,设备实施腐蚀严重;

 6、电机外壳无保护接地,道路上管架限高标识不全;

 7、制剂车间外搭建钢棚堆放大量桶装物料,无标志标识;

 8、缺有限空间台账,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票不规范。 28 德清县 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德清县) 1、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未定期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报警主机设置位置不合适,未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2、硫酸、液碱罐区卸车存在安全隐患,罐区自动控制系统不足;

 3、液氨卸车处静电夹不符要求,未划定停车位,无防车辆滑动措施,安全阀紧急出口直接排空,液氨充装未按要求进行瓶检,液氨钢瓶存放不规范,钢瓶抢险工具不全,无应急药品;

 4、氨水储罐防护堤设置不合理;

 5、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不足,安全帽无“QS”标志,现场过滤式呼吸器未有效维护;

 6、动火作业票未划分动火等级,未进行可燃气体含量检测,签发不规范,未建立受限空间台账;

 7、应急预案未有效更新,液氨应急处置演练不符要求,缺周边企业、居民联络电话;

 8、未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账,重点设备实施检查未做到“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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