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操作说明及配套制度

 人事管理操作说明及配套制度

 1.目的 规范本单位的员工人事档案,强化对员工信息和相关数据记录的管理;规范单位的员工入职、转正、调岗、离职相关事务的处理和审批。

 本制度结合协同人事管理配套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制定,适用单位内的全体员工。

 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的数据编辑和维护,按本单位制定的权责授权相关职务、岗位的人员查阅指定的数据和报表。

 人事事务的处理和审批按本单位制定的权责和流程执行。

 3.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必须真实、详细地记录员工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信息和员工发展信息,根据员工个人情况的变化和职业发展的变动,及时地更新员工档案中的对应信息。

 3. 1 个人信息

 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联系方式、能力技能、个人履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附件、其他等内容。除了人事部门可填写编辑外,员工也可更新本人的相关信息。

 个人信息由员工如实提供,须尽到如下义务。

 ① 个人履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真实、完整; ② 婚姻状况、户籍地、移动电话、现住址、家庭成员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或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隐瞒、编造相关信息的,本单位将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 基础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国籍、籍贯、婚姻状况、户籍、户籍地和照片。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必须填写,其中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须与员工身份证上的内容一致。

 其余内容根据实际填写,其中籍贯和户籍均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州/地区)、县(市/区)的三级结构;照片支持 jpg、png 格式的图片,建议宽高比例为 5:6(如 100×120像素)。

 (2) 联系方式 包括移动电话、身份证住址、电子邮箱、现住址、邮编和。

 移动电话必须填写,身份证住址须与员工身份证上的内容一致。现住址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州/地区)、县(市/区)的三级结构加上员工住地的街道与门牌号码,需据实填写。

 (3) 能力技能 包括学历、学历形式、毕业院校、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参加工作年月、驾驶执照、电脑熟练度、专长特长、兴趣爱好、曾获奖项。

 学历必须填写;参加工作年月填写后才能正确计算工龄(每月末自动更新一次)。

 (4) 个人履历 个人履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

 教育经历含在校日期(起止年月)、学校名称、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人及电话,需要记录员工最高学历的经历,对于最高学历在高中以上的,需从高中开始进行记录。

 工作经历含在职日期(起止年月)、单位名称、职位、离职原因、证明人及电话,对于工作不满 20 年的员工需记录自工作以来的全部工作经历;工作满 20 年的员工则记录最近 20 年

 内的工作经历。

 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含姓名、关系、生日、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是否紧急联系,需要记录员工健在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重要非直系亲属、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确认紧急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

 (5) 附件/其他 附件与其他包括犯罪记录、本单位的亲属、个人简历、个人证件和其他信息。

 个人证件可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的图片文档。

 3.2 2

 劳动关系

 (1) 员工信息 员工信息除了身份证号、性别、年龄、工龄外,包括工号、状态、人员属性、任职部门、主岗职务、职位级别、协同帐号、工作地点、入职日期、最初入职日期、试用期、现合同签订日期、转正日期、离职日期。

 状态、供职部门、主岗职务、职务级别、入职日期、现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填写。

 (2) 任职/兼职记录 任职与兼职记录包括单位工龄、现职任职日期、直线上级和任职经历。

 任职经历含任职部门、岗位职务、任职开始日期、任职结束日期、是否兼职和兼职说明。

 单位工龄无需填写(系统根据入职日期每月自动更新一次),现有兼职根据下方明细中尚

 未结束的兼职自动计算。

 (3) 薪资福利 薪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基数、医疗保险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工资卡号、薪资约定。这里仅记录相关数据,不对薪资进行任何计算。

 (4)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记录含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签约单位、合同编号和状态。

 劳动合同记录中填写员工自入职以来历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信息,合同状态为有效的只能有 1 条,且签订日期与员工信息中的现合同签订日期必须一致。

 3.3 3

 员工发展

 员工发展中的员工信息、任职/兼职记录与劳动关系中大致相同,包括培训记录、奖惩记录和绩效记录。

 培训记录含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天数、培训课程与内容、费用、证书或成果。

  奖惩记录含执行日期、奖惩类型、奖惩原因、奖惩内容、奖励金额和惩罚金额。

 考核记录含考核阶段(年度与阶段)、考核日期区间(起止日期)、考核类型、考核得分、考核等级、绩效薪资系数。

 4.员工档案维护与信息录入 员工档案的维护与信息录入通常由人事部门指定人员填写,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存储到员工档案中。

 4 4 .1 任职调整录入

 在单位的组织架构(部门、岗位、职务级别)发生变动或者员工本人的任职发生变动(晋升、调岗、降级等)后,人事部门需及时对员工的档案信息进行维护。

 批量选择员工(点击“选择多名员工”,下同),修改任职部门、主岗职务、职务级别等内容后提交,审阅通过后即完成更新。

 4.2 劳动合同录入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后,需通过劳动合同录入增加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签约单位、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状态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即在员工档案中增加相应的劳动合同记录。

 4 4 .3 转正日期录入

 员工按入职约定的试用期完成试用,达到转正要求,完成转正的相关手续后,由人事部门录入员工的转正日期。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转正日期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存储转正日期到员工档案中。

  4 4 .4 任职记录录入

 员工历史任职的记录或兼任的职务,可通过任职录入增加员工的历史任职信息和当前兼任信息。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任职部门、岗位职务、任职开始日期、任职结束日期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即在员工档案中增加相应的任职记录。

 4 4 .5 培训记录录入

 员工培训结束后,需通过培训录入增加员工的培训信息。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培训开始日期、培训结束日期、培训课程与内容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即在员工档案中增加相应的培训记录。

 4 4 .6 奖惩记录录入

 员工奖惩发布后,需通过奖惩录入增加员工的奖惩信息。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奖惩执行日期、奖惩类型、奖惩说明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即在员工档案中增加相应的奖惩记录。

  4 4 .7 绩效记录录入

 员工绩效考核完成后,需通过绩效录入增加员工的考核结果信息。

 批量选择员工,填写考核阶段、考核分等内容后提交,审阅后即在员工档案中增加相应的绩效记录。

  5.员工入职 5. 1 资料收集

 员工入职由人事部门指定人员办理,办理前需收集如下的资料 ① 居民身份证; ② 学历证书(含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③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④ 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⑤ 一寸近照。

 证件的原件经人事部门查验后,扫描并保留复印件,相关经办人员须对员工人事档案中的有关内容予以保密。

 5 5 .2 入职手续办理

 人事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填写员工入职单据,录入员工的个人信息,开启员工的协同帐号,创建员工的人事档案。相关内容如下。

 ① 员工入职后的岗位信息包括部门、岗位职务、职务级别必须填写。

 ② 人员信息中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移动电话、现住址必

 须填写,其余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③ 入职办理中入职日期、人员状态(默认“试用”)必须填写,其余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④ 劳动合同若签订,则需填写签订日期,此时合同期限、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合同状态必须填写。

 ⑤ 协同帐号在勾选了“自动创建协同帐号”时,须填写帐号的登录名,提交入职流程后即可完成自动创建;若已创建了协同帐号,则直接填写帐号名。

 5 5 .3 入职审批

 若只办理入职手续而无需审批,则勾选“人事部门直接办理”,填写完成提交后由人事经理审阅,结束后创建员工档案。

 若需要审批,则取消上述勾选,依次由员工任职部门主管、人事部门、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创建员工档案。

 注意,在勾选了“自动创建协同帐号”的情况下,需要人事部门指定人员在创建帐号后填写帐号名后,才能创建员工档案。

 6.员工离职

 离职指离开工作岗位或职务的行为,包括辞职、解聘、自动离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离开工作岗位。

 6 6 .1 离职 分类

 (1)辞职 员工本人向单位提出辞去工作,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正式员工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请求。

 (2)解聘 单位向员工提出停止工作,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即时提出解聘员工,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 在试用期间工作情况不佳或试用期满经评核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③ 向公司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情节较重。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②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如岗位取消、项目取消等。

 单位因经营状况不良需要裁员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指员工在不告知单位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员工自动离职的,视其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单位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员工连续旷工 3 天或月累计达 5 天或年累计达 8 天的,单位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若员工旷工导致单位的工作无法进行或给本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无论员工旷工天数的多少,均可对员工作自动离职处理。

 (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前,单位或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均应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不续签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劳动关系:

 ① 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

 ② 劳动合同到期前 30 日,有意愿续签合同的一方书面征求另一方意见,另一方明确拒绝或合同到期后仍无回应; ③ 劳动合同到期前 30 日,不愿续签合同的一方主动书面告知另一方。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离开工作岗位,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确有继续雇用员工需要时,双方另行协商聘用事宜。

 6 6 .2 离职办理

 员工辞职、单位解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出离职的一方均应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和理由,征得对方的同意,必要时双方应进行协商。

 离职员工需填写“员工离职”单据,或由人事部门填写。若只办理离职手续而无需审批,则勾选“人事部门直接办理”,填写完成提交后由人事经理审阅。审批结束后更新员工档案(存储离职日期,状态更新为“离职”,劳动合同更新为“解除”,相关兼职均终止)。

 人事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可会签相关部门进行审阅,审核离职员工对于档案资料、资产与办公物品的交接,审核离职员工借款与欠款的清缴等。

 若需要审批,则取消上述勾选,依次由员工任职部门主管、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会签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更新员工档案。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年×月×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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