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得通知

  京建科教 [200 4] ] 37 7 1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3]261 号文件得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主编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编号为 DBJ01—90-2004,自 2004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对于 2004 年 9 月 1 日前得在施工程,原则上按旧版标准继续执行。2004 年 9 月 1 日后新开工工程,必须按照新版标准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前

 言

  本标准就是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 2002 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得通知》得通知,由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得。

  本标准就是在原《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2—95)、《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3—9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4-95)基础上,总结了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得实践经验,遵循关于“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得指导思想,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同专业工程检验标准中得通用部分内容提炼出来编制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检验标准编制得统一准则与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主要内容与基本程序;统一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得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与程序。

  本标准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特点,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中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得划分原则;保留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多年来行之有效得质量检验得抽样方案(频率),改进了检验方法与了手段。

 )17-10JBD(》程规理管料资程工施设础基政市《与是就准标本ﻫ相匹配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规程)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与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科技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南礼士路 17 号,邮政编码 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通 知

  前 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

  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 1 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附录 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附录 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附录 4 分项(检验批)/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附录 5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附录 6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附录 6-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附录 6-2 单位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附录 6-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 7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主要编制人员

 本电子书由"北京勤业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制作

  1 总

 则

  1 1 、0 0 、1 为了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得检验与验收尺度,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 0 、2 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得检验与验收,并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规程)编制得统一准则。

 1 1 、0 0 、3 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得法律、法规、管理标准与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规程)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 术

 语

  2、0 0 、 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municipal engineering

  政市等力电、信电、气燃、热供、水排给、通交道轨、梁桥、路道镇城得建扩或建改、建新ﻫ基础设施所进行得规划、勘察、设计与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与完成得工程实体。

 2 2 、0、2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quality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量质得定约同合或定规准标关相及准标本足满程工施设础基政市映反ﻫ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与隐含能力得特性总与。

 2 2 、0 0 、3

 验收 acceptance

 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得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得相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得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 2 、0、4 4 检验 check(inspection)

 合否是就能性项每定确以,较比行进求要定规准标与果结将并,等验试、查检、测量行进能性得中目项验检对ﻫ格所进行得活动。

 2 2 、0、 5 进场检验 site acceptance

 。认确出做否与格合到达品产对,验检行进求要定规准标关相按等备设、件配构、料材得场现工施入进对ﻫ2 2 、0 0 、6 6 检验批 check(inspection)lot

  按同一得生产条件或按规定得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得,由一定得数量样本组成得检验体。、0、2 2ﻫ 、0、7 7 见证取样检验 evidential testing

 在ﻫ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得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得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与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得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 2ﻫ 、0 0 、8 8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check(inspection)

 由ﻫ施工单位得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得活动。

 2 2 、0 0 、9 9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工程中得对安全、卫生、环境与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得检验项目。

 2 2 、0 0 、 10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得检验项目。

 2 2 、0 0 、11 1 抽样检验 sampling check(inspection)

  按照规定得抽样方案(频率),随机地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得样本所进行得检验.、2 2ﻫ 、0 0 、 12 抽样频率 sampling frequency

  根据检验项目得特性所确定得抽样范围与应抽取得点数.1、0、2 2ﻫ 、0、1 3 合格率 qualified rate

  同一检验项目中得合格点数与同一检验项目中应检点数得百分比。

 2 2 、0 0 、 14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与必要得量测所反映得工程外在质量。

 2 2 、0 0 、 15 返修 repair

  2、。施措等修整取采位部得准标合符不程工对ﻫ2ﻫ 、0 0 、16 6 返工 rework

  对不合格得工程部位采取得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3 3

 基本规定

 3 3 、0 0 、1 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得施工技术标准,健全得质量管理体系与施工质量检验制度。、0、3 3ﻫ 、0、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3 3 、0 0 、2 2 、 1 工程采用得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与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得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有关规定,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验收制度 ;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得工程项目,复验过程及结果应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 3

 ﻫ 、0 0 、2 2 、2 2 各分项工程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3

 ﻫ 3、0 0 、2、3 3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项分项工程施工.、3 3ﻫ 、0 0 、 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得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进行:

  3 3 、0 0 、3 3 、1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与相关专业工程标准得规定.、3、0、3 3

 ﻫ 、0、3、2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得规定。、3 3

 ﻫ 、0 0 、3 3 、3 3 参加工程施工验收得各方人员应具备有关规定得资格.

  3 3 、0 0 、3、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方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得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3

 ﻫ 3、0 0 、3 3 、5 5 涉及结构安全得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3 3 、0 0 、3 3 、 6 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3 3 、0、3 3 、7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得单位应具有相应得资质。

  3 3 、0 0 、3 3 、8

 工程得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

 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

 4 4 、0、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得检验项目应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与单位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与单位工程得检验,均应包含对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得合格检验。、4 4ﻫ 、0 0 、2 2 检验批应根据施工工艺、质量控制与专业工程特点进行划分。

 4、0 0 、3 3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与若干检验批组成.当分项工程为一个检验批或不宜划分检验批时,可不设检验批(具体见各专业工程检验标准附录)。、4 4ﻫ 、0 0 、4

 分部工程得划分应按专业工程得特点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具体见各专业工程检验标准得附录) 。

 4、0 0 、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得单位工程应就是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得构筑物,或就是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进行独立核算得工程标段项目

 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5 5 、0、1 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就是指符合本标准与本标准未包括得其她专业工程检验标准得规定。

 5、0 0 、2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与单位工程顺序进行;当工程不宜划分检验批、分部工程时,可按分项、单位工程顺序进行。、5 5ﻫ 、0 0 、 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应符合基本规定,并经对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得抽样检查,达到合格规定。、0、5 5ﻫ 、0、 4 分项工程(检验批)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质量检验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质量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5

 ﻫ 5、0 0 、4 4 、1 1 主控项目得质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5 5

 ﻫ 、0 0 、4、2 2

 一般项目中得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得合格率达到 80%.

  5 5 、0 0 、4 4 、 3 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1)应完整。、5 5ﻫ 、0 0 、5 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中得实测项目应进行抽样检查,抽样取点应反映工程得实际情况.检查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得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她则应在规定范围内选取最大偏差点.允许有偏差项目抽样检查得超差点得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得1、5 倍范围内。、5 5ﻫ 、0 0 、6 6 “合格率”得计算公式为:

 合格率=

 同一实测项目中得合格点(组)数

 ×

 100%

 同一实测项目中得应检点(组)数

  5 5 、0 0 、 7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应由施工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5 5

 ﻫ 、0 0 、7 7 、1

 该分部(子分部)工程得所有分项工程质量均检验合格.、0、5 5

 ﻫ 、0、7 7 、2 2

 该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得检验与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5

 ﻫ 5、0 0 、7、 3 质量控制资料与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 2)应完整。、0、5 5ﻫ 、0、8 8

 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施工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5

 ﻫ 5、0 0 、8 8 、1 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得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

  5、0 0 、8 8 、2 2 该单位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得检验与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5 5 、0 0 、8、3 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要求。

  5、0 0 、8 8 、4 质量控制资料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 3)应完整。

 5 5 、0 0 、9 9 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得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得程序进行检验,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5 5ﻫ 、1 1 、 10 当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返工重做。经返工重作得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检验.

 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

  6 6 、0 0 、 1 在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 1),由施工单位填写《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表》(见附录 4),报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规定进行验收。

 6、0 0 、2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 2),由施工方填写并向监理单位报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附录 4),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施工项目部得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进行验收。、6 6ﻫ 、0 0 、3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记录》(见附录3),并向监理单位报送《单位工程 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见附录 5),并提交规定得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同意验收。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同意正式验收得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录 6)。4、0、6 6ﻫ 、0、4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6 6

 ﻫ 、0 0 、4 4 、1 1 经有资质得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得分项工程(检验批),应予验收。

  6 6 、0 0 、4、2 2 经有资质得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分项工程(检验批),可予验收。

  6 6 、0 0 、4、3 3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得分项(检验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与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 6 、0 0 、5 通过翻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严禁验收。、0、6 6ﻫ 、0、6 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统一时,可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 6 、0 0 、7 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报告与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录1

 分项( ( 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分项( ( 检验批) ) 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编号

 工程

 名称

 分项(部)工程名称

 分项(检验批)工程名称

 施工

 单位

 桩号

 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基本规定

 质量检验情况

 检验意见

 1

 2

 3

 4

 5

 序号

 主控项目

 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应量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序号

 一般项目

 允许偏差(规定值±偏差值)(mm)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平均合格率(%)

 验收结论

 施工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工序(分项)质量评定表”(C8—3)制订。

 附录 2 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分部( ( 子分部) ) 工程质量检验纪录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分项(检验批)工程名称 主控项目 合格率(%) 质量情况 1

 2

 3

 4

 序号

 分项(检验批)工程名称 一般项目 合格率(%) 质量情况

  检查意见

 检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检验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工程部位(分部)质量评定表”(C8-2)制订。

 附录3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外观检查 质量情况

 1

 2

 3

 4

 序号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合格率(%) 质量情况

  平均合格率(%)

  检查意见

 检查结果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 员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C8-1)制订.

  附录 4 4

 分项 ( 检验批 )/ / 分部工程 ( 子分部) ) 施工报验表

  分项( ( 检验批 )/ 分部工程( ( 子分部) ) 施工报验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日期

 现我方已完成

  (层)

 (轴线或房间)

 (高程),

 (部位)得

  工程,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请予以验收。

 附件:

  名称

  页数

  编号

 1、□质量控制资料汇总表(适用于分部工程)

 页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

 页

  3、□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

 页

 4、□施工记录

 页

 5、□施工试验记录

 页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页

 7、□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页

 质量检验员(签字) 施工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意见:

 审查结论:

  □合格

  □不合格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审查日期:

  注:1 本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01-41)“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A7)制定.

 2 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附录5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日期

 致

 (监理单位) :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与验收。

 附件: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签字):

 审查意见:

  经预验收,该工程:

  1、□符合 □不符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 □不符合

 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3、□符合 □不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

  4、□符合 □不符合

 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预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可否组织正式验收:

 □可

  □否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审查日期:

 注:本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单位工程设工预验收报验表"(A8)制订。

 附录 6 6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工程量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序号

 项目

 验收记录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经查

 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结果

 共

 项,经查符合要求

 项,经查符合规范要求

 项

 3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结果

 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4

 观感质量检查结果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0、1—1)制订、2

 》程规理管料资程工施设础基政市《为作应表本ﻫ(DBJ01—71)“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C7—3)得附表。

 附录 6 6 —1 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编

 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

 3

 原材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检报告、商检文件、进场检验(试验)报告等

 4

 施工试验、复验、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9

 安全附件检查记录

 10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1

 12

 结构

 安全

 及使

 用功

 能试

 验资

 料

 道路工程弯沉试验报告等

 13

 桥梁工程动、静荷载试验报告(设计有要求时)

 14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15

 水池满水试验报告

 16

 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报告等

 17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8

 阴极保护系统测试记录

 19

 机、电、智能系统联动试运转报告

 20

 21

 核查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C7-7)制订。

 附录 6 6 -2单位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抽查结果

 核查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 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2 本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G、0、1—3)制订。

  3 本表应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C7-3)得附表。

 附录 6 6 —3 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

 一般

 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 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质量评价为“差”得项目,应进行返修.

  2 本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G、0、1—4)制订。

  3 本表应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C7-3)得附表. 附录7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得用词说明如下:、1 1

 ﻫ 、1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得:

 ;"须必“用采词面正ﻫ

 2。"禁严“用采词面反ﻫ、1 1

 ﻫ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得:

  正面词采用“应”;

  .”得不“或"应不“用采词面反ﻫ

 1 1 、3 3 表示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得: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宜不“用采词面反ﻫ2ﻫ 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得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得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得标准执行得写法为“可参照……得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员 本标准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主要编制人员 ﻫ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分站)

  司公限有理监设建程工方四京北ﻫ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人草起要主ﻫ司公任责限有程工设建三政市市京北ﻫ 主要起草人: :张

 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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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

 6、0、 1 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就是工程质量得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部专职质量检验员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表》.、6 6ﻫ 、0 0 、2 2

 本条规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得组织者及参加验收得相关单位与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部得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0、6 6ﻫ 、0、3 3 本条规定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自行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与完整得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得复验。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所进行得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这种强化验收得手段体现了对工程结构安全与主要使用功能得重视.

  此外,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还需进行抽验。使用功能得检验就是对主体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得综合检验,也就是用户最为关心得内容。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得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抽验项目就是在检验资料文件得基础上由参加验收得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得抽样方法确定复验部位。按本标准与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得要求进行抽验。

  最后,还须由参加验收得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检查得方法、内容、结论等已在分部工程得相应部分中阐述,最后共同确定就是否通过验收。

  本标准给出得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部(子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得质量检验记录表(见附录 1,附录 2,附录3)。主要就是规范了各专业工程编制这方面表格得基本格式、内容与方式,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收标准规定。

 监、工施、计设织组,人责负)目项(位单设建由应收验量质程工位单ﻫ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就是责任主体,勘察单位虽然亦就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6 6 、0 0 、4 4 本条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在非正常情况得处理方式:

  第一种情况,就是指个别分项工程(检验批)中发现有些试块、试件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就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得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分项工程(检验批)仍可通过验收。

  第二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情况,则该分项工程(检验批)可予以验收。一般情况下,标准规范给出了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但仍可能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得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得范规准标到不达为认后定鉴测检位单测检定法经若。能功用使与性全安得构结程工响影能可,)批验检(程工项分得陷缺重严有,况情种三第ﻫ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得 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得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基本要求。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得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得使用功能等.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得损失,在不影响 结构安全与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与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任得一种出路,这就是应该特别注意得. 6 6 、0、5 本条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存在严重得缺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严禁验收。、6 6ﻫ 、0 0 、6 本条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得组织协调部门。协调部门可以就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得质量监督部门,也可就是各方认可得咨询单位。

 6 6 、0 0 、7 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就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得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她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主要编制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位单编参ﻫ 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分站)

  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司公任责限有程工设建一政市市京北ﻫ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人草起要主ﻫ司公任责限有程工设建三政市市京北ﻫ 主要起草人: :张

 汎

 焦永达

 王金良

 赵

 斌

 董凤凯

  刘彦林

 张国京

 景

 飒

 屈铁山

 苏河修

 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

  6、0 0 、1

 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就是工程质量得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部专职质量检验员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表》。

 6 6 、0、 2 本条规定了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得组织者及参加验收得相关单位与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部得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6 6ﻫ 、0 0 、3 3 本条规定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自行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与完整得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得复验。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所进行得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这种强化验收得手段体现了对工程结构安全与主要使用功能得重视。

  此外,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还需进行抽验。使用功能得检验就是对主体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得综合检验,也就是用户最为关心得内容。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得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抽验项目就是在检验资料文件得基础上由参加验收得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得抽样方法确定复验部位。按本标准与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得要求进行抽验。

 、容内、法方得查检.查检量质感观行进同共员人方各得收验加参由须还,后最ﻫ结论等已在分部工程得相应部分中阐述,最后共同确定就是否通过验收。

 检量质得程工位单、 )程工部分子(部分、)批验检(程工项分得出给准标本ﻫ验记录表(见附录1,附录 2,附录 3)。主要就是规范了各专业工程编制这方面表格得基本格式、内容与方式,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收标准规定。

 单ﻫ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就是责任主体,勘察单位虽然亦就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6 6 、0、4 4 本条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在非正常情况得处理方式:

 足满不等度强件试、块试些有现发中)批验检(程工项分别个指是就,况情种一第ﻫ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就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得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分项工程(检验批)仍可通过验收。

 二第ﻫ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情况,则该分项工程(检验批)可予以验收.一般情况下,标准规范给出了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但仍可能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得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第三种情况,有严重缺陷得分项工程(检验批),可能影响工程结构得安全性与使用功能.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后认为达不到标准规范得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得 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得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基本要求.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得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得使用功能等。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得损失,在不影响 结构安全与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与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任得一种出路,这就是应该特别注意得。

 6 6 、0、5 5 本条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存在严重得缺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得,严禁验收。

 6 6 、0、6 6 本条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得组织协调部门。协调部门可以就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得质量监督部门,也可就是各方认可得咨询单位。、6 6ﻫ 、0 0 、7 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就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得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她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附加说明

  员 本标准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与主要编制人员位单编主ﻫﻫ 主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位单编参ﻫ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工程分站)

  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

 汎

 焦永达

 王金良

 赵

 斌

 董凤凯

 修河苏

 山铁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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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彦刘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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