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心得体会

严以律己心得体会三篇 严以律己心得体会1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严三实”,已经成为了继“八项规定”以后我党作风建设的新标杆。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我就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谈谈个人一些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纪律守规矩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要做到政治本色不变,我认为要认真研读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的“五个必须”要求,思想上认识深刻,行动上落实到位。那么,就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做到五个“自觉”,即: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树立绝对政治意识;
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班子的团结,树立诚信友善意识;
自觉遵循组织程序,树立程序正当意识;
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树立整体大局意识;
自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坚定的原则意识。

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树立绝对政治意识。我认为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逾越底线和红线。树立绝对政治意识,就是要对于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班子的团结,树立诚信友善意识。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要做到维护党的团结,就是要做到在党言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为党的利益出谋划策。维护班子团结就是必须善意对待这些意见和批评,要有海纳百川的精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完善自我。这里我还需要强调的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班子团结,是从维护组织这个整体来说的,而不是从个别或者少数人的私利出发,尤其是“利益圈子”、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这些人对内“相互抱团”,对外“异口同声”,甚至搞非法活动,在组织背后另搞一套,甚至用小圈子对抗组织,破坏党内和班子团结,这是绝不允许的。

自觉遵循组织程序,树立程序正当意识。我们的工作都是在组织系统中进行的,在党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中开展的,这是保证我们工作有序运行的保障。这些纪律规矩,是刚性的约束,必须严格遵守。尤其是党员干部必须了解组织的运行程序,明白自身权力的界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必须请示,需要汇报的必须汇报,依法依规办事,做到“法无明确不乱为”。违规用权和擅自用权,即使解决了一时的问题,但是埋下隐患是无穷的,破坏了组织程序,造成组织涣散,其最终结果将是一事无成。

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树立整体大局意识。服从组织,是检验一位党员做到心中有党的试金石,这是一个党员的基本要求。那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决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整体大局意识,对于组织的决定,不允许搞“选择性服从”,即:有利益的、合心意的就服从,有风险需要担当的、不合自己心意的就推诿、搞变通、虚与委蛇。

自觉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坚定的原则意识。我认为“重情重义”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过好亲情关对为官者极具挑战性,但是我们要牢记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不能公私不分,拿公权力去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为了感情因素而有失公允,不能利大于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应该将权力用到为人民办实事上,解决民之所需上,缓解民之所困上,对此我们必须做到“三要”:一要严于律己,无论对待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情义,都要牢牢守住道德底线和党纪国法底线。二要严格治家,避免家人打着自己旗号去行事,避免外人通过自己的家人攻破自己的底线。三要教育和提醒身边工作人员严格依纪依法依矩行事,不允许打自己旗号去谋取非法利益。

   二、践行“三实”要求,切实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严于修身”就是要我们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没有“严以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就成为无源之水,“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难以落到实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反对“四风”,要求领导干部以人为镜,自我剖析、自我改正,自我正好衣冠。

开展“三严三实”的专题教育活动,不仅是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巩固和继续,更是要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自身做进一步、更深层次的一次洗礼和约束。以党章和党的纪律为镜子,扪心自问,查找不足,做到自我反省、自我检查、自我纠正;
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有闻过则喜的勇气和“纳谏则兴、拒谏则衰”的思想境界,在任何环境中,都能自觉反思自己、约束自己、修正自己、完善自己。

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不仅是古人对从政者要求的起点,也是共产党人执政的底线思维,更是党员干部用权创业谋事的行为准则。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严以律己的要求,严格对照“四个是否”,对自我进行深入的剖析。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我能做到切实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修养,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章程,无条件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严格遵守政法队伍的纪律,即:中央政法单位颁布的“铁规”、“禁令”和“八项规定”,平时工作中坚持把纪律规矩视为紧箍咒,经常做到反思,时刻警醒自己,防止自己思想上“糊涂”和“不冷静”。

   二是开拓进取,慎用权力。作为一名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我能做到法有明确必须为,法不明确而慎为,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遇到重大问题,自己不能决断的,做到加强请示、汇报,加强沟通交流,不随心所欲,对于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做到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士群策群力。共同方案的可行性,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在做人做事上,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话: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把每天能够按时上班、踏实工作、平安回家视为人生最大的幸福。保持一颗平常心,减少对身外之物的追求,克制自己的物欲,保持简单的生活,把更多的心思放到工作中,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

同时我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比如:对一些错误的思想言行,虽然做到不同流合污,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缺乏当面批评并指出其错误的勇气;
有时还存在履行职责时有走形式主义现象。比如我县政法队伍原来存在作风建设上的问题,这与我的监管缺失有一定关系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将从三方面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讲原则。做事情要敢于担当,面对重大原则问题,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面对矛盾问题做到迎难而上、攻坚克难;
面对危机做到敢于挺身而出;
面对失误做到敢于承担责任;
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做到敢于较真碰硬。二是讲能力。培养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本领不足和能力恐慌的问题。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科学决策的本领。三是讲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行得端、走得正,才有底气去做别人的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的政治魄力,把敢于担当作为一种人格魅力来强化,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坚守,根植在自己的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

   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什么是政治的明白人?简而言之,就是对党绝对忠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地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怎样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一要抓住党章这个“总规矩”和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我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能取得伟大的胜利,就是凭借着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建设,它是顺利开展革命工作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在党的建设中,党的思想建设是重中之重的,思想建设是管灵魂、管根本的东西,思想上没管好,就会出现病变,行为上就会“越线”。二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实行路线重要保证。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复杂形势。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我们党员干部更要坚定自己的思想信念,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些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做政治明白人的保证。

古人云:“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如果党员干部做不到严以修身、严于律己,那么就一定做不到严以用权,“三实”就更加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很多这样的反面案例,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党中央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我认为他们之所以走上不归路,就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只以自身利益为核心,以权力为纽带,以谋利为目的,对内抱团取暖,对外相互勾结扶持,身为党员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忽视了心中的理想,拿走了身上的约束,在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奢华,失去了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也被破坏贻尽,成为了政治上的“糊涂人”,人民心中的罪人。因此我们要以此为戒,认清问题的实质,自觉的做政治上“明白人”,充分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重就是要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作为分管县政法工作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能做到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对待权力和使用权力,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不用来谋取私利;
要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才会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自省就是要时时反省自己,做到防微杜渐。在日常工作中就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切实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必须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检查自己的所言所行所思是否符合中央的铁规、禁令的要求?是否符合一名党员标准?是否符合党内生活的准则?一旦发现有所背离,就立即“自讼”并加以纠正,防止小错不改而铸成大错。自律就是要常常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身上的尘土。作为政法工作者,必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要有常怀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
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
四要敬畏权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要敬畏法律,切不可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干工作时权力滔滔。必须坚守从政做人的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做到不沾不染、清正廉洁。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喝清白水,做清白人,干清白事,当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

严以律己心得体会2 严以律己的核心是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组织部门肩负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责任,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加强组织部门自身队伍建设,重在严以律己,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组工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保持头脑清醒,树立大局意识。自律是严以修身的关键,如果党员干部整天把“修身”挂在嘴边,而不采取实际行动,严格要求、约束自我,“修身”只能束之高阁、纸上谈兵,起不到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道德境界的作用。作为组工干部,更要注重自律。一是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严以律己的动力源泉,要知晓党纪国法,把政治规矩、工作规矩、作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贯彻执行;
二是讲党性原则。要自觉维护党的统一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组织绝对忠诚、对宗旨绝对履行,对党章绝对遵从。把牢自身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组织干部要把从严要求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个人行为严格约束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做到自律自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常怀敬畏之心,树立程序意识。自律就是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权力。组织部门作为选干部、管人才、管党员的部门,更要发挥好率先垂范作用,坚持公道正派的一贯作风。组工干部应秉承“做官要知足、做事要不知足、做人要知不足”原则,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一心为公,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手中权力看做是一种责任、担当,决不超越权限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同时,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等党内法规,重点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组织工作制度的学习,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做到学法守法、有法可循、依法履职。

注意防微杜渐,树立底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修身不严、自律不强,是难以抵挡各种诱惑的。部分领导干部面对诱惑,头脑一发热,没有守住这道防线,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就会越陷越深,直到腐败堕落。作为组工干部,要积极主动学习身边典型事迹,向曾建同志看齐,争做品性最好组工干部。从思想上,经常自我反省,时刻紧绷自律这根弦,切实筑牢反腐防线,打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从工作上,发扬“安专迷”精神,学习党内纪律和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和运用法律思维的能力。努力在岗位中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自我,使每项工作都能“站得稳、行得正”;
从生活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高尚的情趣爱好。坚决不搞团团伙伙、不拉帮结派,做到事前事后都能守住原则,时刻居安思危、抵挡住诱惑。

组工干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才能有效维护好组织部门的权威,树立起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

严以律己心得体会3 严以律己,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我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对“严以律己”的认识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忠诚于党。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必须忠诚于中国共产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做到“五个必须”。核心内容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听从党中央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杜绝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维护党的团结。一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二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都能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三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向组织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缩小缺点,也不隐瞒错误,歪曲事实。四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五要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成立或参加有悖于党的纪律的团体或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同小集团活动、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作坚决的斗争,以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统一。

三、遵循组织程序。一要树立程序意识。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二要严格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三要杜绝程序短路。防止工作中出现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的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这样的问题,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四、服从组织决定。一要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有个人奋斗的因素起作用,但是没有组织的关心培养,个人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每一名党员干部与组织都是树叶与大树、水滴与江河的关系,树叶只有在大树之上,才能焕发生机,水滴只有融入江河,才不会蒸发。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二要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要摒弃表面服从、部分服从、暂时服从以及随众服从的不良思想动态,树立组织意识,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三要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 慎于行。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敬畏权力的意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为公则利、为私则害。坚决杜绝“一人当官、全家腐败”“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现象,明白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因此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要求,发人深省。正所谓“人不以规矩则废”,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尤其是,要坚决防止家人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进行,决不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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