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小学招生简章2017【**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小学2017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县城区小学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结**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8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7〕47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嘉教体字〔2017〕34号),在县城区各小学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普查摸底、制订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以学区为基础,户籍、住址地相结合的招生入学规定,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招生秩序,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逐步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公平、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县城区中心街派出所、兖兰路派出所户籍居民子女提出入学申请,招生学校因招生计划和招生情况限制,未能在服务区学校入学的,回户籍地入学。

  (二)严格适龄、相对就近入学,严格入学资格和入学条件审查。县城区各小学要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7秋季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规定,按划定的小学招生服务区审查适龄儿童申请入学资格和条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儿童无户籍或无医学出生证明原则上不能入学。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严格控制学生无序流动。城区各小学按教体局批复的招生计划(班额上限为45人)招生,突破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按招生秩序招生。城区各小学按教体局统一要求,按时间节点招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行为。城区各小学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号)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等名义的择校行为和招生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六)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严格执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条件审查,城区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对非本学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在学校有招生余额的前提下,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户籍条件、住房条件),并报县教体局审批。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及招商引资高管人员子女申请在县城区小学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学校要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并力所能及提供入学便利。

  三、招生计划  

 学校

  实验小学

  **街道

  曾子中英文学校

  总计

  中心街校区

  呈祥街校区

  演武路校区

  东关

  **

  南关

  五老洼

  **

  **

  护山

  何庙

  招生班数

  10

  8

  6

  3

  4

  3

  2

  4

  3

  3

  3

  6

  55

  招生人数

  450

  360

  270

  135

  180

  135

  90

  180

  135

  135

  135

  270

  2475

   

 四、**街道**小学招生计划和服务区范围

  (1)招生计划:4个班,180人,招收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只要原件不要复印件,其他证件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阶段:

 ①**原居民子女8月26日报名。

 验证户口本(户主为父、母;户主非父、母的,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提供监护人、申请入学儿童同户籍的户口本<可将户号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页上>);儿童预防接种证。

 ②**有营业执照商户子女8月27日报名。

 验证验证户口本(户主为父、母;户主非父、母的,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提供监护人、申请入学儿童同户籍的户口本<可将户号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页上>);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经营日期、纳税期2年以上)、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开发居民区子女,8月27日报名。

 验证户口本(户主为父、母;户主非父、母的,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提供监护人、申请入学儿童同户籍的户口本<可将户号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页上>);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含在自有住房居住2年的物业、水电费单据,交费单据户主名与房产证明户主名一致);儿童预防接种证。

 本阶段工作8月27日前结束。招生学校8月28日前将招生情况及学生名单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招生工作后,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接收④建设路以西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8月29-30日报名。由学校审查。验证同③。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序确定入学对象。

  在城区小学按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工作后,向城区小学提出入学申请而未入学的,儿童回户籍地所在小学申请入学,户籍地所在小学要妥善安置。

   

 五、报名日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街道**小学

  

 2017年8月25日

 本文来自香当网http://www.xiangdang.net/

推荐访问:招生简章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