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王某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 10 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 2007 年 9 月、10 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 年 11 月 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2 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 6 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1000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 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 6 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

 3、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 2 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 3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 3 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要不要对其经济补偿?

 4、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08 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 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5、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 6 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 3 万 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 3 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 2 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6、 2008 年 1 月 10 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7、 史小姐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 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辞退了。史小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才好?

  8、56 岁的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已经任职十七年。他的合同于 2008 年 1 月 31日到期。由于他工龄太长,所以单位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是单位在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通知他合同到期后,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工作十七年了,而且马上就快退休,现在单位提出终止,是不应该而且也没有人情味的一种做法。

  那么,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合同张先生的合同?张先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9、 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 1993 年 8 月起至 1998 年 7 月止。合同双方约定王某负责仓库保管员工作,月工资 500 元,经半年试用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1995 年 1 月,公司以食堂缺少管理人员为由,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堂工作。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仓库保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上班。而公司则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由,停发工资,并限期一个月调离公司。该公司的做法对吗?

  10、老王多年前下岗失业,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四处找工作。但由于年龄较大,又没有一技之长,老王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久前,街道办事处给老王介绍了一个工作,到一家公司做保洁。看到工资待遇都不错,老王就开始上班了。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老王,你做的保洁工是非全日制的临时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不上保险,工资按月发放;你在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好好地完成工作。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老王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并向老王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

 老王刚上班不久,却发生了意外。一天,老王在擦楼梯时,一不小心踩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 8000 多元。

 伤愈后,老王回到公司上班,却被告知他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已经解除了,老王很纳闷,决定找到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理论。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老王说,你可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公司是劳务关系,你没给公司做好工作,我们还没找你呢,你还来找我们要说法。

  老王非常气愤,却感到公司说得似乎也很有道理,毕竟合同白纸黑字都写好的,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请对老王与该公司建立的“非全日制临时工”的关系做分析。

 11、一个员工在某个企业工作六年了,2008 年 5 月,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到期以后企业不跟他续订了。这个时候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这个员工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是企业不与员工续订合同的。那么需要支付多少补偿金呢? 员工张某,2008 年之前在某企业工作了六年,2008 年以后,工作了两年。然后企业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由于张某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企业要支付给张某经济补偿金。如果张某的月薪是 1.5 万元的话,企业应该支付给张某多少经济赔

  偿金呢?

 12、 退休后的张师傅在 1996 年 3 月与某企业签订了 3 年的聘用合同。1998年 5 月,企业通知张师傅,因减员增效与他解除合同。

  张师傅认为解除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国家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他应得三个月工资的补偿。企业未同意。

 13、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范美忠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的民办学校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因为他在博客中披露自己在汶川大地震时最先跑出教室而成为近期的热点人物,人称“范跑跑”或“先跑老师”。也正因此此,范美忠所在的学校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请问学校是否能就范美忠在其博客上的言辞而解聘范美忠呢?

 14、员工李某,受了工伤,在医院治疗并做了伤残等级鉴定,为八级伤残。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身体稍微好了一点,但是并没有完全好。于是,他继续在家里歇着,这叫停工留薪期。后来他已经可以出去,到处转悠,没问题了。李某喜欢集邮,有一天就去集邮市场。集邮市场上有很多人在摆地摊卖邮票。他走到一个地摊前,看到一本非常漂亮的集邮册。他看了一会儿,发现这本集邮册里有很多他非常喜欢、价值也很高的邮票,但是他兜里的钱很少。他抬头一看,集邮册

  的摊主恰好这个时候没太在意这个摊,正和旁边的那个摊主下象棋呢。李某一看两人下棋聚精会神,没有注意他,就把这本集邮册夹在腋下跑了。眼看就要跑出集邮市场了,旁边的另外一个摊主看见了,就跟那个摊主说:“那个人偷了你一本集邮册,都快跑到门口了,你还不去追他?”那个摊主追上了李某,然后报了警。经过物价部门核准,李某偷的这本集邮册价值 2 万多元。最后经过法院审判,判了李某有期徒刑。李某所在的企业一看李某被判了有期徒刑,就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结果李某不同意,说:“我是工伤啊,是八级伤残,你们怎么能解除我的合同啊?”那么,企业能否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吗?

 15、林芳 2008 年 10 月与某高校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09 年 5 月 21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6 月 21 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1 万元,请问,林芳应支付违约金吗?如果不应支付违约金,那她如何维权?

 16、2007 年 2 月 1 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不低于 1000 元。2007 年 2 月 8 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8 年 1 月,甲公司招聘李某为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 2 年的合同,月工资 5000 元。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业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8 年 6 月,公司降低了李某的工资,只发给李某 800 元工资。李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08 年 7 月,李某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问:1、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李某业绩不佳,公司可否只发其 800 元的工资,为什么?

  17、小明 2005 年 3 月入职深圳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 年 6 月 10 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请问公司可否就小明严重违纪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

 18、2001 年 3 月,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刊登广告,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计算机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李某应聘,双方签订了 3 年劳动合同。8月 5 日,李某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专业水平的怀疑,遂将其硕士学位证书送交有关部门鉴定,结果发现是伪造的。该公司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要求则该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赔偿其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公司拒绝,李某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问该案例应当如何裁决?

推荐访问:合同法 分析题 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