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总支方案

  马场垣乡中心学校党总支2014年创建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1月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重点工作和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方案》(民教工委〔2014〕03号)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师生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2014年底实现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二、主要任务(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认识,担当使命,广泛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积极引导各族师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在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按照局党委的统一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校创建领导小组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和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问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形势政策的法纪教育。在宣传活动中,要做到 “三个到位”: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要学习宣传到位,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五观”教育,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四个高度认同”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主旋律,做到个个通晓、人人皆知。三要活动落实到位,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使全体师生积极参与,起到最广泛的宣传效应。要普遍开设每周一课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讲座、民族知识竞赛,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开展主题班会团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育民族团结校园文化,把学校建设成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共同进步的精神家园。(四)、创新宣讲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图书室和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增加创建工作方面的书籍,开辟“创建工作图书角”;将创建工作与涉藏维稳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师生观看远程教育网络节目。把集中宣讲与走访、谈心、拉家常结合起来,结合解困帮扶等形式,将宣传教育引向常态化、规范化。(五)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活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不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演讲、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文艺演出、红歌大赛、体育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目的。(六)、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研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决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处置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定期总结,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力,或因隐瞒情况,导致发生危害校园和谐稳定重大矛盾纠纷的学校,实行责任追查,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七)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以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地区为重点,开展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的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大力开展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四个认同”思想;抓住重点,务求实效,着力解决影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八)完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学科教学和学校各项活动中,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学校成为在青少年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民族团结教育相关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传民族政策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九)民族政策贯彻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定期排查民族团结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三、实施步骤1月份、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签订学生管理责任书、发放至学生家长的一份信。3月份、1、做好“3.14”等敏感节点的安全维稳工作。4月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长效机制。5月份、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活动,推出一批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用身边看得见的人和事,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6月份、“七一”前夕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大合唱比赛,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7月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和“党员义务奉献”活动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知识测试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民族团结的表率,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做贡献。9月份、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学校”、等创评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考评激励机制,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10月份、各学校组织开展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的体育比赛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各族师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11月份、开展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12月份、1.各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检查实施情况,并写出活动总结,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中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3.中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四、工作要求(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各学校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三)创建办要围绕整体创建活动,及时进行信息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站、宣传橱窗等校内宣传载体进行跟踪报道,弘扬主旋律,营造创建氛围。(四)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活动的宏观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形成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检查的工作新格局,有效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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