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治超办公安交警、公路路政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制度

 公安交管、公路路政治超联合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管、公路路政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交发〔2018〕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安交警,公路路政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临时卸载点开展联合治超工作。

 二、公安交警负责拦检车辆并指挥引导车辆就近到固定超限检测站或临时卸载点接受检测。

 三、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对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四、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路政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并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留存。

 五、路政执法人员责令并监督超限超载车辆自行消除违法状态,对无理由拒绝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可暂扣车辆,强制消除违法状态。

 六、路政执法人员引导已卸载的车辆再次进行复检。对违法状态已消除的车辆,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对经检测发现违法状态尚未按规定完全消除的车辆,路政执法人员应责令并监督其继续消除违法状态,直至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七、路政执法人员填写称重和卸载单,加盖公路超限检测站公章后,将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驾驶员。

 八、公安交管部门收到驾驶员提供的称重和卸载单后,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载比例,依法作出处罚、记分,并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的驾驶员。

 九、路政执法人员将驾驶员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留存后,放行已消除违法状态的车辆。

 十、本制度自2018年2月11日施行。

 宝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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