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大学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新冠肺炎疫期学校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报告人群

 全体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离退休人员),全日制在校生,保安和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员工,校内住宅区人员(不含学校教职工)。

 二、教职工报告内容及报告形式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各部门指定1人(出国境访学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由人事处相应管理人员负责)及时与所属教职工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教职工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部门每日上午8:30前向人事处指定QQ上汇报所属教职工前一天情况。有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所在部门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2.人事处收集汇总各部门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通过QQ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日制在校生报告内容及报告形式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1.所有辅导员及时与所有学生取得联系,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全体学生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各系每日上午8: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各系学生前一天情况。

 2.学生工作处收集汇总各系报送情况,每日上午9:30前在QQ工作群汇报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安和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员工

 (一)报告内容

 1.每日动向,含现居地、外出、接触人群等。

 2.健康状况,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形式

 保安、驻校物业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商各指定1人,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做好相应驻校员工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收集准确信息,建立台账,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所属员工前一天情况。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五、校内住宅区人员

 (一)教职工亲属

 教职工亲属按所在单位、学校的报告要求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教职工也应及时向我校后勤处报备。

 (二)承租人

 出租人应做好承租人的出行动向和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并于每日上午8:30前向后勤处报送承租人前一天情况。有承租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每日动态报告症状变化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有关人员的信息报告要准确到位,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2.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对工作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按照学校或有关单位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开展的人员,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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