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工作实施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

 工作实施意见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有指导性和纲领性的重要文件, 也是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课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管理, 规范课程教学, 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相统一, 使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更加科学化, 根据 《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制定(修订)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 ,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 改革创新原则。

 课程教学内容必须体现现代高等教育思想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科学地选择和组合课程内容, 要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新成果和学科发展的新知识、 新理论、 新技术充实教学内容, 实现思想性、 科学性、 先进性、 实践性、 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明确对实践性环节的要求, 特别是应用性较强的专业, 力求以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增设综合性、 设计性、 创新性实验课程; 为学生提供参加科研活动的条件, 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纳入整个教学过程, 渗透到各个教学环节。

 2. 服务专业原则。

 贯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及其培养目标、 定位、类型、 层次、 规格等要求, 紧扣专业培养目标, 准确把握专业对本学科知识点的要求,确定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规定教学目标和任务, 设计各章节的内容和深度、 广度、 难度, 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及专业特色对课程知识结构的要求, 体现教学内容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满足培养不同类型、 不同层次和不同规格人才的教学需要。

 3. 系统优化原则。

 贯彻“知识、 能力、 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 从专业教育总体要求出发, 加强课程之间的沟通, 明确课程内容的分工, 根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 以通识课程进行思想心理和文化素质教育, 以学科基础课程奠定专业学习基础, 以专业基础课程培育专业学习基础和适应性, 以专业课程突出特色和技能培养; 要依据学科专业课程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 处理好课程体系与学科体系、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 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关系, 避免重复和遗漏, 力争在课程内容更新和专业知识的拓宽上有所突破, 实现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

 4. 学以致用原则。

 体现以学生为本、 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 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融知识传授、 能力培养、 素质教育于一体, 加强基本概念、 基本原理、 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传授, 通过课内和课外相结合, 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培养学生的学习和实践能力, 探究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和创业能力, 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为学生发展打好基础。

 5. 突出特色原则。

 体现专业改革思路和办学特色, 相同的课程在不同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可以有所区别。

 注重知识教育、 技能训练与素质修养相结合, 科学与人文教育相融合,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学习与研究相结合, 国内教育与国外实习相结合, 体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 注重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

 6. 灵活多样原则。

 要突出教学方法的时效性, 鼓励在基本内容的选择、 教学环节的安排、 教学时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在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安排上, 要注意发掘并合理应用数字化课程、 音视频资料、 实践教学基地等教学资源, 努力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

 如:

 提倡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 采取讨论(含 PBL、 CBL 等)

 、实验、 实习、 实训、 现场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方法和手段, 坚持以板书为主,合理运用多媒体等现代辅助教育技术与手段。

 7. 突出实践原则。

 要坚持“方案统管大纲、 大纲符合方案”和“理论与实践并举”的原则, 准确反映培养目标, 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安排的整体需要, 在充分结合课程内容的同时, 注意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和学生接受能力, 精选实践教学内容, 做到实践目的、 任务和内容明确, 主次分明, 重点突出, 有效地提高实践场地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并做到完整、 可行、 科学、 先进和优化配套。

 二、 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构成与要求 教学大纲具体规定某门课程以及该课程教学环节的目的、 任务、 内容、 范围、 体系、进度与时间以及在教学方法上的具体要求等。

 根据课程内容构成及格式要求的不同, 本次将分别制定(修订)

 理论课程、 实验课程、 实习(实训)

 课程 3 个大类课程的教学大纲。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结构包括前言和主体两个部分。

 前言部分主要包括课程属性简介、 课程教学目标及任务等, 主体部分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 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以及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等(格式详见“模板 1” )

 。

 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既要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 又要力求在实验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 在实验的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 在实验过程中贯穿“知识、 能力、 素质协调发展” 的思想, 突出体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创新精神、 创业思想的内容和措施。

 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求, 审查实验项目, 对实验内容进行系统性的优化组合, 增开综合性、 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 保证每门课程至少有 1 个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格式详见“模板 2” )

 。

 实习(实训)

 等非实验性实践课程是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升华, 是学生认识社会及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是教学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实践教学目的、 内容、 方法、 学时分配、 教学进度及在学生能力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是编写教材与实践指导书、 组织教学、 学生成绩考核及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

 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指导思想, 培养目标、 基础性实践课程、 提高性实践课程和创新性实践课程体系, 主要包括教学实习、 生产实习、 课程论文、 课程设计、 综合实习、 毕业实习、 毕业论文(设计)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各类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格式详见“模板 3” )

 。

 实践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着重体现科学性、 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 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 1.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2 版)

 规定的所有课程, 包括理论课程、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实习(实训)

 等课程(包括各类拓展课程)

 均要求制

 定(或修订)

 教学大纲; 实施分类分级教学的课程要按相应级别分别制定(或修订)

 课程教学大纲(注:

 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等属性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完全一致。

 为了明确各学院(部)

 任务归属, 避免重复和遗漏, 要求各学院(部)

 分别将本单位承担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列出!

 )

 。

 2. 课程教学大纲的体例、 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相应模板相统一, 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 名词术语规范、 定义正确、 主次分明、 重点突出, 杜绝错别字和异体字, 指导性和操作性强。

 整个篇幅控制在 3~5 个页面为宜。

 3. 编制教学大纲, 应注意参考上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意见, 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

 , 须遵照统一大纲执行。

 教学大纲严格按照课程的属性进行编制, 课程名称相同而属性不同, 则按不同的课程来编写教学大纲; 同时为核心课程和拓展课程的, 可按前者的属性要求编制教学大纲, 并为后者使用作出说明;若同一门课程面向同类专业的不同层次的授课对象开设时, 原则上另行制定教学大纲。

 4. 教学大纲由各学院(部)

 等开课单位组织编制。

 各学院除了 编制好对本院所属专业中由本院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外, 还要编制好对面向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并分别注明对哪些专业开设。

 5. 覆盖面较宽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学科基础核心课程, 应照顾不同专业、 不同年级的要求, 制定(修订)

 教学大纲。

 6. 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及独立设置的实验, 都要单独编写教学大纲, 然而, 要剔除部分内容陈旧或过于简单的实验项目, 适度减少验证性实验, 增设部分设计性、 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以能力培养为导向, 新开发一批专业技能训练或科研训练项目。

 7. 非独立设置的课内实验或课程实践, 要纳入理论课程教学大纲, 并必须体现其内容及相应学分、 学时, 做到要求明确、 重点突出, 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8. 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单位)

 制定、 审定和编排; 跨学院开设的课程, 由开课学院(部)

 根据课程所在专业的要求负责编写后, 返回课程所在专业的学院分专业统一汇总和编排。

 通识课程要参照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确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深度、 广度, 标准不得低于基本要求。

 9. 理论课程、 实验课程、 实习(实训)

 等非实验性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要分别采用不同的模板, 按专业, 以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的顺序编排, 同时,要按核心课程在前, 拓展课程在后; 理论课程在前, 实践课程在后; 实验课程在前, 实习(实训)

 在后的顺序排列目录。

 10. 教学大纲应杜绝从网络直接下载或参照某一版教材编写。

 应注意大纲与教材的区别, 大纲应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对课程的目标要求, 其具有相对稳定性与独立性特点, 不管选用何种教材都应服从于大纲。

 严禁简单照搬、 移植。

 11. 各教学单位要在修订实验、 实习、 实训等课程教学大纲的同时, 进一步做好实验、 实习、 实训等课程的教学指导书的修订或编写工作。

 四、 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组织领导 1. 教学大纲编制工作要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 由教务处负责指导, 各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院长负总责, 教学副院长组织实施, 各教研室及课程组组织好具体编制

 工作, 安排好相关研讨活动(必要时可邀请外单位有关专家参加)

 。

 经过课程组教师认真研讨、 充分论证后, 指定相关岗位责任教授或课程负责人牵头承担编写任务。

 2.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 2012 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实施意见》 , 要在组织有关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 发扬学术民主, 开展充分讨论, 听取专家意见, 借鉴他校经验, 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的前提下, 在钻研本课程的教材、 参考资料、 教学现状, 把握本课程教学目的与任务、 内容的广度深度以及教学重点、 难点的基础上, 做好新一轮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

 各学院(部)

 可成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 统一布置、 检查、 指导、 督促和组织协调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

 工作。

 3. 教学大纲编制完后, 按照格式要求自行打印, 经教研室(或教学团队)

 主任初审, 并提出修改意见, 交由编写教师修改; 教研室主任认为大纲基本合格后, 签署审核意见, 报学院(部)

 审定; 学院(部)

 组织相关教师讨论, 编写人员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经学院(部)

 复审通过, 院长(主任)

 签名, 上报教务处备案, 方可执行。

 4. 每一个专业都要组成一个由岗位教授牵头, 教研室主任和相关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的教学大纲审核组, 负责本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

 每门课程教学大纲至少要有 2 位专家进行审核。

 有条件的学院可以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5. 各专业外学院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编写并按本款 2~4 项程序完成后, 正式稿连同“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跨学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 交课程所在专业的学院, 课程所在专业的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后, 将意见返回开课学院作进一步修改,最后, 将终稿再次交课程所在专业的学院统一汇总和编排。

 6. 教学大纲的制定, 是一项基础性教学工作, 也是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年” 的一项基本建设, 各学院(部)

 和广大教师要高度重视并密切配合, 特别是跨学院(部)

 开设的课程, 开设课程和承担课程的学院(部)

 之间应相互协调、 相互配合。

 五、 教学大纲的编排版式要求 1. 教学大纲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统一模板进行编排;

 2. 命名方式: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 要求一门课程教学大纲独立为一个文件。

 3. 教学大纲的打印统一在 Word1997~2003 下编排。

 【页面设置】

 纸型为 A4, 上、 下页边距各为 2.5cm, 左、 右页边距各为 2.6cm, 版式页眉页脚各为 1.8cm。

 章标题用 4 号黑体, 说明部分标题与节标题用小 4 号黑体。

 说明部分内容和正文内容均用小 4 号宋体。

 【段落设置】

 对齐方式为左对齐, 左右缩进各为 0 字符, 首行缩进为 2 字符; 段前段后各为 0 行, 行距:

 全文采用单倍行距。

 【插入页码】

 位置设定为“页面底端” , 对齐方式设定为“外侧” 。

 4. 字体设置:

 大标题为三号黑体字, 居中, 上下各空二行; 二级标题为四号楷体字, 加粗, 居中, 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中文标题小四号黑体字, 上下各空半行, 前面空二字符, 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字、 单倍行距, 前面空二字符; 所有英文全部五号 Times New Roman 字体。

 )

 六、 教学大纲的编制时间要求 1. 2013 年 5 月中旬, 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会议, 部署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

 工作。

 随即, 各学院启动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 传达学校对本次课

 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

 的实施意见, 具体落实本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

 工作。

 2. 2013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 各教研室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集体讨论的基础上, 由教研室主任将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任务落实到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 完成所有大纲的编写工作, 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对本院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定,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等各项工作。

 3. 2013 年 6 月下旬, 各学院将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统一汇总, 形成纸质版、 电子版及大纲目录, 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 电子邮箱:

 imaujbm@126.com。

 4. 2013 年 7 月上旬,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按统一版式、 格式进行编辑, 并按学院汇编成册, 供全校师生使用。

 七、 教学大纲的执行和管理 1.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 稳定性, 教学大纲一经审批后, 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遵循,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施教学, 不得随意改动,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 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所有课程都要有教学大纲, 新课程开设前应先制定试行教学大纲, 经试用一轮后, 再经过修订和审定后成为正式教学大纲。

 3. 新开课、 首次上课或在新一轮大纲制定、 修订后, 课程组任课教师应人手一册,以便在上课前及时掌握、 熟悉或了解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4. 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各学院应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 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

 5. 教学大纲在一段时间内应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 但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 各教研室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可及时进行修订。

 变动较大时, 需向所在院(部)

 提出申请。

 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 经院(部)

 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6. 随着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 新开发的课程都要先制订教学大纲, 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7. 教学大纲批准使用后由学院负责保管, 教务处备案。

 8. 课程教学大纲的电子版可登录到院(部)

 网页上, 供学生参阅。

  模板 1.模板 2.模板 3.模板 4.附录 1.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格式模板及说明.doc

 点击下载 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格式模版及说明.doc

 点击下载 非实验性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格式模板及说明.doc

 点击下载 课程教学大纲目录样表.xls

 点击下载 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doc

 点击下载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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