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分租合同,(1)]]](实用合同)-177

 分租 合同(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友好相处,合租愉快的原则,根据《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座落在

 的商铺二楼出租给乙方,房屋租金为

  元/月。协定合租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美容、美体行业用途,不得用作他用,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合同(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开具收据。甲方于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届满时,在乙方完好退出原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还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可将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第四条:本合同(协议)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五条:门面一楼甲方自主经营,乙方可由一楼出入,但不得防碍甲方正常营业,并保管好大门钥匙,不得另配给其他无关人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一楼物品遗失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自主装修二楼,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协议)到期如乙方退场,甲方不给予任何装修补偿。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基础结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的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系租赁关系,互不承担各自的经营风险,无任何其他经营项目的上经济往来,故只对各自的顾客负责,如有涉及会员现金充值,谁收钱谁负责 ,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承租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协议):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30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4、乙方亦不可私自找房主租赁二楼,否则视同违约,乙方应付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甲方与原房东的签定租赁价格涨幅作适当的调整。

 第十条:本合同(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权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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