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价值、困境与优化路径*

江晓华,李月娇

(1.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2.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人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推动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是确保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1]。农林高校是培养涉农人才的重要机构,承担着为乡村振兴不断输送人才的重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系统性和长期性,决定着涉农人才培养的全面性,即全面塑造乡村振兴人才的价值观、全面优化乡村振兴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人才的业务能力。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指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纲要》契合农林高校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培养乡村振兴人才的价值观、知识和能力相融合的新要求,为农林高校面向乡村振兴的人才培养变革提供了路径指引。

(一)微观层面价值:促进个体成长

现代大学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职能,人才培养是大学最基本的职能[2]。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的本质决定着人才培养应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具体到任何一门课程都应兼顾知识传授、技能提升、能力培养、价值观塑造、德性培育等目的。课堂教学是由教师、课程内容和学生组成的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是教与学相互促进、相互成就的过程。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可满足教师和学生两方全面发展的需要。

首先,实施课程思政具有促进教师全面发展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要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3]教师立志成为大先生,成为学生的示范,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更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立德树人的职业追求。教师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离不开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自我学习、锻炼和升华。实施课程思政,需要教师不断提炼所授课程的思政元素,由此带动教师自主、自觉地淬炼思想道德,端正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人文、法治素养,明确自身育人使命和担当,努力克服专业课程育人、育才两张皮现象。同时,实施课程思政亟待以丰富、深入的课堂教学内容为支撑,由此对教师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教师方法的完善形成外驱力,弥补教师理论脱离实际、知识更新速度不够、教学技法不全等不足。

其次,实施课程思政具有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与其他高校的大学生相比,农林高校大学生有以下几点不同,因此在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也与其他高校有所不同。第一,农林高校大学生很多来自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城乡发展差异的现实对农林高校大学生的“三观”塑造具有一定的冲击力。因此,实施课程思政应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脱贫攻坚的伟大成果,正确看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乡共同富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第二,农林高校大学生的身份认同、专业认可、综合素质相对不高。课程思政可通过发掘通识课、基础课、专业课等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加强对学生的价值引领[4],提升学生自我认知和身份自信。第三,农林高校大学生毕业从事的工作领域与农业相关性较强。课程思政应发挥育才和育人功能,一方面培育学生扎实的涉农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他们储备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改善基层治理的知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树立学生懂农、爱农、兴农的志向和追求,形成自觉贯彻党中央涉农政策和法规的内在动力。

(二)中观层面价值:推动学校建设

高等院校作为人才培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场域,其自身建设也十分重要。高质量的学校建设需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以高质量育人、育才体系推动学校建设是回应高等学校规模扩大的现实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必要举措。实施课程思政,必须发挥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双管齐下、各自分工、互为补充、互为成就的协同效应,优化高等学校全面、全过程育人和育才,协同显性育才和隐性育人的路径。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彰显学校的办学实力、办学成就、社会认可度、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施课程思政促使学校、教研单位和教师关注新的知识增长点和学科领域内的突破点,及时跟进学科发展趋向,改进学校管理制度,推动学科建设。不同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内涵有助于各类高等院校结合地区和院校特色,在尊重课程讲授基本要求前提下,充实课程内容,选择课程侧重点,进而形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课程。农林高校的特色课程教学既能满足各地区农业技术、管理的需要,也能加强学生对人文地域、农业文化的认知,搭建学生、教师、学校和社会互动桥梁。学校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越健全、育人育才效果越突出、学科建设越有依托、课程设计越有特色,学校的社会认可度就越高,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保证办学质量,形成农林高校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三)宏观层面价值:服务“三农”工作

服务“三农”是农林高校的独特职能和价值依归,农林高校服务“三农”工作既有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等科技兴农、强农的硬支持,也有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深化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文化传播等价值引领的软支持。我国农林高校服务“三农”的硬支持比较普遍,成效显著,但是软支持的关注度相对较低,成效不易评价且显示度不强,这导致农林高校服务“三农”的软、硬两类支持不协调,价值引领功能有待加强。如对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三农”工作的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粮食安全战略等研究、阐释和宣传不够,涉农人才培养中学生懂农、爱农、兴农使命感、责任感培育不够,农业文化传播广度和浸润效果需完善等。

首先,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可以提升学校管理层的认知意识和管理水平,优化服务“三农”工作的机制,营造浓郁的服务“三农”工作的氛围。其次,能够明确教师从事涉农研究、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为化解“三农”问题贡献适合中国国情农情的智力成果。最后,培育合格的乡村振兴建设者。青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实现民族复兴信心信念[5]。农林高校培养的大学生不仅应是具有知识和技能、从事劳动创造的人,更应是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个人前途和国家前途统一、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的人。实施课程思政的目的是培育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向广大农村地区输送可靠、可信、可用人才,在推动科技下乡的同时,实现思想文化下乡、法治理念下乡、治理方式下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夯实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

(一)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主体之困

教师是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关键,其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是课程思政有效实施、课程思政质量提升的基本保障。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主体之困首先表现为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仍存在认知、能力方面的不足。第一,教师对课程思政的实施理念认识不到位。高校教学中长期存在“唯用论”“唯智论”工具理性的认知[6],高校教师也是经此工具理性培养而成,难免存在工具理性有余、价值认知不足的问题。反映到教师教学方面,依然存在过于强调学生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思维惯性,造成专业课教师教学中育才和育人结合不足的现象。如法学专业课程以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目标,而现有的教学中,更多地强调法律的工具性,而忽视了法律人文关怀,造成德与法培养的失衡[7]。第二,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有待提高。高校教师往往更多关注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增量、学科前沿成果的内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和掌握还比较有限,专业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贯通能力有限。以“农民集体”概念的法学阐释为例,农民集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概念,在缺乏政治经济学理论功底情形下,将其改造为法学概念阐释可能偏离概念本意。同时,现阶段海外归来的高校教师越来越多,评判其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思想文化认同也有困难。高校教师在入职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虽有一定成效,但其考核评价要求相对较低和后续跟踪评价力度较弱,导致高校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自主性和持续度不够。第三,教师的教学方法有待提升。如何将专业知识和思政内容无缝衔接,做到课程思政“水中化盐”的融合效果,需要教师具有多元的教学方法、娴熟的教学技艺。课程思政开展需要直观感知式教学方法,采用看、听、讨论等活动方式,凭借现实案例、图像影音等载体,刺激学生的感觉器官,强化学生的感知,进而达到内心认同的效果。目前课程思政这方面的教学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实践教学、实习教学中直观感知式教学方法的运用也不够。

高校实施课程思政是全员育人,换言之,除一线教师之外的高校辅导员、管理人员、社会服务人员、校外兼职教师也属于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教育主体。前述主体虽然并不直接参与或较少参与课程讲授,但是仍发挥着潜在育人的重要作用。因此,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主体之困还表现为一线教师和非一线教师协同育人效果整合不足。

(二)农林高校挖掘思政元素的内容之困

实施课程思政依托于各门专业课程,需深入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以促进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育人的结合。目前,为适应高等院校扩大招生和学校综合发展的需要,农林院校逐步增开法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物理学类等学科门类的专业,逐步形成立足行业特色综合发展的高校。不同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元素要点不同,同一专业不同课程的思政元素要点也有所不同,因此必须依据专业特点和每门课程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挖掘思政元素。但是,农林院校的非农专业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存在专业设置时间较短、师资配备不足、专业建设投入相对较少的问题,这会导致新增专业的课程思政元素挖掘能力有限和深度不够,也不能很好地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夯实农林院校人文底蕴的功用。农林院校应当立足于行业特色专业。农林学科的优势和特色决定着学科和专业建设重点主要仍是农林相关学科,这是农林院校获取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手段。重视农林学科建设势必带动人员、资金等资源投向农林学科,非农林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不自觉地向农林专业靠拢,非农林专业课程思政元素存在向农林方向挖掘的倾向。在非农林专业课程思政元素挖掘能力有限和深度不够的现实限制下,如果不能把握好非农林专业课程思政元素往农林方向挖掘的尺度,就容易出现农林学科思政元素和专业课程思政元素协调不力的问题。以法学专业课程为例,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课程重在阐释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挖掘农业思政元素应在法治理论基本框架内开展。《纲要》指出要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要求,换言之,各专业课程思政首先要坚持的应是本专业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如何在把握好农林院校特色的基础上对非农林课程思政元素进行挖掘,形成既有特色,又有基本盘的课程思政具有现实挑战。

(三)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机制之困

高校课程思政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教学管理部门的制度规范与实施,主要表现在课程指导、责任落实、质量评价、条件保障等方面。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机制之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农林高校较为缺乏专业课程思政的指导机制。专业课程思政元素挖掘因专业门槛限制,大多依赖于授课教师实施,而授课教师挖掘专业课程思政元素需要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熟练的方法技巧。农林高校涉农专业水平和师资队伍力量都较高,实施涉农专业课程思政难度较小。但是,农林高校非农专业教师承担课程数量较多,其所掌握专业课程知识和价值的深度、广度有所不足,迫切需要建立针对性的专业课程指导机制。第二,农林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对课程思政的引领机制有待加强。农林高校应坚持以思政课程引领各类专业课程,在教学设计中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立场以崭新的内容表现形式和精巧的授课方法加以呈现[8]。思政课教师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思政课教学经验,是课程思政质量提升和效果优化的人力支撑。但是,思政课教师参与专业课程设计和备课、教学科研双向交流合作,以及激励、评价和保障等方面的引领机制还有待规范化和长效化。第三,农林高校课程思政评价机制实施困境。课程思政实施评价包括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前者由教学关系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对课程思政的评价,后者由教学关系内教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第三方评价可能受到课程认知、关注度不足的限制,内部评价往往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同时,课程思政的评价标准设定有困难。一方面,课程思政具有隐蔽性、浸润性、依附性等特点,开展评价重在考察学生的获得感、思想道德意识提升、文化认同、政治认同等效果,更多表现为定性评价,难以实施像课程知识和技能层面的定量评价。另一方面,高校课程体系反映以认知取向为主导的课程事实和“重专业能力、轻理想信念”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思政难以使学生获得心理认同和实践洞察[9]。课程体系设定及其衍生观念则影响评价标准设定中实用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平衡以及育才和育人的平衡。

(四)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的文化之困

高校文化的育人作用在于为学生提供了全面发展的情境与互动的场景,创造了浸润式的教育氛围[10],是高校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第二课堂。农林院校具有浓厚的农耕文化、集体主义、家国情怀等精神文化,也具有自然生态、景观园林、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但在文化利用、开发、传播等方面仍有短板。首先,文化载体类型化整合不够。文化需依附于相应载体才可发挥育人功能,农林高校文化载体包括环境载体、设施载体、活动载体、媒体载体等。整体看,农林院校依据文化主题和载体特性针对性开发、利用、优化文化载体还不够,导致文化载体的匹配度和精炼度不够,损害文化载体整体功效的发挥。其次,文化内容有待拓展。一方面,涉农文化的美学、人文关怀、心理健康、法治观念等要素的广度拓展不够;
另一方面,契合新时代大学生文化需求的涉农文化的深度、现代性和接受度内容挖掘不够。再次,文化影响力有待提升。农林高校文化与思政结合的文化精品产出数量还比较少,尚未形成规模化文化精品以提高文化影响力。同时,文化精品的传承、维护和更新等保障文化品牌生命力和持续性的措施仍需加强。最后,参与文化建设的人力资源配置有待改进。高校师生是校园文化最重要的建设者,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教师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学名师等都有较强的思政意识和思政文化创造能力,应该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前述主体参与校园思政文化建设的渠道、激励机制、刚性规范、责任压实等制度设计还不够,导致人力资源配置效果不佳。

(一)发挥教师实施课程思政的主体作用

习近平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1]同样,实施课程思政的关键也在教师。教师是课程思政的主导者,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实施好课程思政。应该从内生力培育和外驱力助推两方面发挥教师实施课程思政的主体作用。其一,内生力培育应该从教师自身的育人意识、观念和思政知识方面展开。课堂教学是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师正确的育人观念和充实的理论知识是有效开展课程思政的前提。高校教师作为面向大学生的传道者、授业者和解惑者,思想上具有不断接受新思想、新知识的内在动力,行为上具有增加知识储备、独立分析思考、开展实践活动的能力要求。如法学教师应该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系统甄别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所生发的背景,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差异。其二,外驱力助推应该依托组织载体开展。一方面,依托院系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讲党课的作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具有双重职责,理应站在实施课程思政前沿;
他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晰的是非观和党务知识,能保证课程思政方向不偏离;
他们贴近一线教师,能掌握专业课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难点,保证课程思政实施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依托农林院校基层实践基地,将课程思政课堂搬出教室,改变教学方法,采用灵活多变的实地教学,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对课程思政的接受度。

(二)厘定课程思政内容边界,贯通专业课程思政元素交互桥梁

《纲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类型化规定实施课程思政内容要求,这是高校开展课程思政的基本准则。农林高校实施课程思政往往要求专业课程思政内容偏向于农业类,这是农林高校提炼课程思政特色和获取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但是,偏向农业类挖掘课程思政内容是农林高校的“加分项”,决不能忽视各专业课程思政的“基本分项”。因此,农林高校首先要尊重各专业课程思政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注入办学特色、专业定位等课程思政内容。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为例,法学专业课程既要构建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帮助学生了解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也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培育他们“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农林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安排应以上述要求为基础,深挖“三农”法治、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乡村振兴促进法、基层治理等概念的内涵。农林高校可以结合院校特色,在通识类课程模块中推出更多农林类特色课程,供学生选修。这既可保留非农林类专业学生课程思政教育特色,又能培养农林院校学生知农、爱农情怀。如中国农业大学积极整合校内优质课程资源,依托核心通识课程平台,并邀请院士、名师走进课堂,打造“大国三农”系列核心通识课程,引领知农爱农价值观教育[12]。地方农林院校可以立足地方优势和校友资源,邀请农业企业家、农场主、农林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课堂、开展系列讲座,为学生讲解农业农村发展现状、涉农工作实施方式、乡村振兴进展等,增强农林高校学生对“三农”工作认同感。

(三)健全教学组织运行机制

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有利于课程思政教学的有效实施和健康运行。首先,高校应从宏观层面制定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课程思政实施有章可循、责任归属清晰。其次,建构课程思政实施的合作机制和专家咨询机构。农林院校可以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其他学院之间互利共赢、协同并进的合作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结对子方式向其他学院派驻教师指导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学校层面可以抽调各专业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教学管理代表、党务工作者和校外专家组成课程思政专家委员会开展课程设计指导、课程立项评审、课程常态检查等工作。最后,重点优化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具有长期动态特征,评价标准设定应做到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结合,既要有量化的定量标准,也要有难以量化的质性标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指主管人员、辅导员、专业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和学生都参与评价,特别应注重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同行评价的引入。评价结果的全程化是指改进原先以“分数”定结论的结果评价,强化过程性评价。以专业或班级组建评价单位,引入多元主体在不同阶段介入评价活动,最后整合评价结果,得出学生学期阶段性发展和全程性发展的状况评价。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应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范式下进行,构建以学生获得感为主要目标的效能评估体系,建立评价反馈、改进机制。根据评价结果要求授课教师做出经验总结、方案改进等措施,落实以评促教,以评促改,提升课程思政实施的实践效果。

(四)全面建设高辨识度校园文化

农林高校应打造与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相适应,具有高辨识度校园文化的环境。第一,全面优化校园环境。农林高校可以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的农耕文化景观、园林景观的作用,提升校园人文景观和生态景观的建设,依托农业试验田、农业农村发展观测点等,将其打造为农耕文化、农业科技的观光教育基地。第二,完善课程思政嵌入高校管理的机制,保证高校管理制度的稳定性。学校梳理高效管理制度与实施课程思政不适应之处,针对性改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制度细节,渐进式改变高校管理制度。第三,创建、维护农林高校校园文化品牌。校园活动精品化能够大大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有效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13]。学校主管部门可以从现有校园活动中遴选较为成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项目,设定培育目标、培育期、考核机制、奖励机制,进而孵化出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如农林院校可以依托基层实践基地设置涉农法律顾问,形成涉农法律服务的文化品牌。第四,加强校园文化的组织建设。发挥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平台作用,重点激发思政教学名师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的作用;
鼓励学生组织团体制定建设校园文化的公约,学校管理部门从公约价值取向、建设目标、建设措施、奖励方案等方面给予指导;
推动基层党组织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如教职工和学生支部书记、优秀党员、先进典型等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史宣讲、农耕文化传播等方式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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