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区共同富裕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王丽娟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浙江省农业农村规划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21)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文件,要求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广大山区,由于地理空间的封闭性、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社会经济的边缘性等自然-人文交互耦合特征[1],受到交通、信息等多方面限制,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生产经营方式和观念相对落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长期滞后性,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区域。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部分山区乡村突破自身局限,不仅实现了“脱贫”,还实现了“致富”,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范例。在山区乡村接轨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发展山区经济,关键在于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本文通过实地调研考察,选取江山市清泉村、临海市羊岩山、开化县上安村和杭州市临安区白沙村等4个较为典型、取得一定成效、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案例,拟从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视角总结浙江山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模式,探索山区共同富裕的一般规律和实现路径,为浙江省乃至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借鉴参考。

我国山区地处广阔,在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程度、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对应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也应有所不同(表1)。针对农业自然资源非常贫乏、地理环境恶劣、在现有物质条件下不具备开发利用价值或开发利用边际效益极低的山区类型,在谋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输血”和“造血”方式均不能有效改变山区发展落后的局面,换言之,“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换血”方式即“异地搬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类山区的共同富裕问题。异地搬迁模式即通过行政手段引导山区人口从资源匮乏地区转移至资源丰富地区,从根本上改变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条件,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对于本底自然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开发利用价值但目前还未得到开发利用的山区类型,则要采用资源开发模式,即通过自主筹资筹劳或招商引资等方式结合政府项目补助对农业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发展山区经济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对于农业资源条件较好且已经得到开发利用,但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效益不明显,甚至出现耕地抛荒等现象的山区,需要对资源进行盘活利用。资源盘活模式即通过土地流转、投资入股等形式将农业资源集中到村集体,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发包给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在此基础上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更具经济效益的产业,实现山区产业振兴和共同富裕。对于农业资源已经有较好的开发且利用效率和效益均较高的山区,为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益,需要转换经营思路对资源进行再开发。资源再开发模式即根据市场需求将已开发利用的农业资源与当地的生态、景观、人文等资源叠加进行再开发,因地制宜地开发产业附加功能,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共同富裕。

表1 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2.1 异地搬迁的清泉村实践

2005年以来,江山市主要针对市扶贫重点村中居住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潜力有限且自愿搬迁的农户,地质灾害点农户,以及非扶贫重点村中10户以下自然村、20户以下无通道路规划自然村的农户等3类农户,按照“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产业平台、工业园区、中心城镇等规划建设市级安置小区10个,开展农民异地搬迁工作。清泉村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是江山市第一个市级下山搬迁安置村,自启动建设以来,已累计安置全市塘源口、张村、双溪口、廿八都、保安、峡口等13个乡镇、78个行政村的共计1 035户、4 211人,有113种姓氏、5个民族、9种方言。清泉村初建村时无集体经济、无集体资产、无土地资源,村庄内存在多方矛盾,处于百废待兴的“空壳村”状态。依托毗邻城区、邻近省道、交通便利的地理区位优势,清泉村加强与安置地村合作,通过吸收企业入驻、吸引人才回流及村民专业培训,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主要经销农特产、电子、服装等产品,实现电子商务总交易额超过1亿元,获得浙江省电子商务专业村等荣誉称号,成为远近闻名的“中国淘宝专业村”,2019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近3万元,走出了一条下山搬迁新村奔小康的发展道路。近年来,清泉村先后获得“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电子商务专业村”“卫生村”“绿化示范村”“档案管理示范村”“清洁能源示范村”“体育小康示范村”“优秀来料加工专业村”“衢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生态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村”“来料加工转型升级先进村”等荣誉称号,是远近闻名的江山市美丽乡村、精品“中国幸福乡村”,成为下山搬迁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典型成功案例。

2.2 资源开发的羊岩山实践

临海市河头镇羊岩山海拔700 m以上,曾是一座乱石遍布、荆棘丛生的“癞头山”,资源较为贫瘠,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均较低。1972年秋,原临海县大石区河溪公社党委响应党中央“绿化祖国”的号召, 由公社、大队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动了13个自然村的千余民工开发荒山建设茶场,至1978年初步建成茶园面积达40 hm2的羊岩茶场,并逐渐建设、完善公路、水库、山塘等基础设施和茶厂、机房等配套设施,成为台州地区屈指可数的重点茶叶生产基地。40 a来,羊岩茶场不断提升发展:一是精研茶叶采制技术,提高茶叶品质,开发出“羊岩勾青”名优茶,调优产品结构,打造“羊岩山”品牌和“羊岩山及图”中国驰名商标,羊岩山品牌价值评估跻身全国百强行列,是全国百佳农产品品牌、茶叶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被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2];
二是以土地流转为契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和转让等方式拓展高标准茶叶基地,扩大茶园经营规模,目前已拥有直属茶园333 hm2;
三是充分利用羊岩山优越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优势,打造羊岩山茶文化园,推动茶旅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2019年羊岩山牌茶叶产400 t以上,产值1.11亿元;
文化园客流量达60万人(次),相关业务收入3 500万元。羊岩茶场是地处偏僻的河头镇唯一一个规模以上企业,也是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羊岩茶场的建设发展为河头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资金保障。

2.3 资源盘活的上安村实践

上安村隶属开化县大溪边乡,位于深山区,是县内交通末端;
村中33 hm2耕地多为坡耕地、梯田,细碎、贫瘠、灌溉困难,农业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村里劳动力多数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力少且妇女、老人居多,导致该村农地荒废较为严重。为解决山区耕地耕作难度高、劳动强度大、土地闲置的问题,2015年以来,上安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转变种植结构,探索梯田旱粮作物“粱花”组合,将劳动强度大的水稻替换为劳动强度低且耐贫瘠的旱粮作物——红高粱,并在红高粱收割酿酒后进行销售;
同时将承包到户的土地经营权以入股村集体经济的形式收回村集体,成立上安梯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组建5个车间化管理的农业生产队,整合全村的土地、资金、劳动力和人才等资源,统一经营管理。2017年全村33 hm2梯田全部种上红高粱,年产红高粱酒100 t以上,年销售产值达500多万元,在家村民380人人均增收12 000元,实现了“家家种高粱,人人有收入”。在上安村示范带动下,大溪边乡种植红高粱达246 hm2,成为浙江省连片种植面积最大的红高粱产业基地,被批准建设红高粱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在此基础上,又成功打造了“金竹岭”品牌的红高粱白酒、油菜籽油等系列农产品,开发建设以“秋看高粱红、春看菜花黄”为景观的上安梯田景区,发展民宿(农家乐),扩展“赏景、餐饮、购物”产业链,每年吸引全国各地游客5万人次以上,年均增收200多万元,将梯田不易耕作的劣势转换成立体景观优势。上安村从红高粱种植到红高粱酒酿造,再到红高粱旅游,实现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盘活农业资源,一举解决了农村土地抛荒和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难题。

2.4 资源再开发的白沙村实践

白沙村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地处海拔1 500 m的西天目山深山区,多数山地坡度大于90°,是一个山多耕地少,以天然林为主的山区村,曾是临安区条件最艰苦、生活最贫穷的偏僻山乡,村民长期依靠“上山伐木”的传统林业生产过日子,80%的收入主要靠木材、木柴和木炭[3],人均收入极低。分山林到户的政策出台后,在急于致富和考虑到政策变动可能性的心态下,村民大量伐木,过度索取自然资源导致白沙村陷入山光人穷的恶性循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白沙村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恢复植被覆盖、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培养山核桃、雷竹等非木质林特产品替代木材砍伐,逐渐降低对木材资源依赖,村民收入逐年增加,森林得到恢复,林分质量大大提高,生态环境获得优化。20世纪90年代初期,紧邻村庄的太湖源景区生态旅游兴起,白沙村借势发展农家乐产业,成为浙江省乡村旅游的发源地,并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颇有知名度的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绿色小康村”“浙江省特色旅游村”“浙江省老年养生基地”“全省首批休闲旅游示范村”等称号,有200多户农家和90%以上的劳动力投入旅游服务业,有效促进了山乡繁荣和村民共同富裕,村民人均年收入超过6万元,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带动了白沙村乡村旅游发展,经历了“卖山头”到“卖山货”再到“卖山水”的发展演变过程,目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在白沙村深入人心,团结协作、共同致富的共识与机制已经形成,白沙村成立了村级农家乐协会,村民携手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品质,推动“太湖源山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使乡村旅游业向避暑经济、养老经济等新业态延伸。

我国山区发展问题涉及到现代化、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性问题。不同山区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尽相同,需要匹配不同的开发利用模式,而不同的开发利用模式,也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

异地搬迁模式适用于自然资源非常贫乏、区位条件较差的深山僻坳,要有政府行政力量的顶层设计和强力支持,不仅要决策“哪里搬”的问题,还要解决“搬哪里”的问题;
不仅要解决“搬得下”的问题,还要解决“稳得住”“富得起”的问题,是一个涉及住房、就业、产权、治理等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其核心是山区居民搬迁到异地之后是否拥有比原生环境更好的资源条件以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政府主导的异地搬迁要在测算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所能承载的人口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集镇和中心村等各级各类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和规模,实现“人-地-业”的耦合发展。

资源开发模式适用于具有较好资源条件但目前还未得到开发利用的山区,模式应用的前提是确定资源在现有的条件下是否具有开发利用价值,因此,首先应开展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评估,评估中除了要考虑农业资源本身的丰裕程度以外,还要考虑区位交通条件、劳动力资源条件、景观生态条件、人文资源条件、建设用地配套条件等因素。这种模式需要大量人、物、财力支撑,通常需要由强有力的村级以上集体经济或外来资本来组织实施。

资源盘活模式适用于山区农业资源已经开发,但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失等各种原因,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效益不明显,需要通过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模式、产业发展模式等对资源进行盘活利用,其核心是通过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等农业资源集中起来开展组织化的规模经营,通常还伴随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条延伸和产业功能拓展。资源盘活模式需要村级组织在农业资源集中过程中切实发挥作用,因此,对村级组织的战斗力要求较高。

资源再开发模式是对已经得到较好开发利用的农业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实现“农业+”功能拓展和价值提升,通常要求农业资源本身具备独特的价值,例如云和梯田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的独特观赏价值和文化价值,能够实现“农业+旅游”的开发;
或者地处城市周边,拥有较好的区位条件,能够实现“农业+科普教育”“农业+休闲观光”等形式的再开发。此外,资源再开发模式往往涉及到产业用地,还需要有建设用地配套或可供盘活利用的闲置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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