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

文_马 丽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中国共产党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成为党的干部工作的突出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人用人,我们党培养造就了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勇前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在干部选拔中突出强调把政治标准置于首位,不断增强政治标准的现实导向,不断丰富政治标准的思想内涵,推动党的组织路线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这一重要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论与实践考量。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以全人类解放事业为己任,将鲜明的政治观点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显著特征。树立崇高的政治理想和政治追求,执行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属性的内在要求。新时代进一步突出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体现了我们党在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的基础上对干部工作规律有了更为深刻的把握,体现了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党建立场与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是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的一贯方针,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才德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干部选拔标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强调“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党的干部要“又红又专”。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四个条件中,“当然首先是要革命化”,“要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为前提”。正是由于对政治标准的不懈坚持,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形成了选贤任能的显著制度优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无疑是新时代继承和发扬好这一显著优势的必然之举。

从实践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和政治问题紧密关联,大多数越过党纪国法“红线”的干部首先是在政治上失守。一个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践踏,带来的可能是整体性的政治生态污染和政治生活破坏,最终影响的将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就是在干部使用源头把好政治关,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只有突出政治标准这个硬杠杠,才能源源不断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确保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政治标准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首先必须明确政治标准的具体内容,让评价识别干部政治素质具有可操作性的抓手。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时代内涵。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评价干部政治素质的具体标准,强调主要看“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忠诚干净担当”。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要“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看政治能力,看政治自律”,为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

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以“五看”为主体框架,构建了考察考核干部政治素质的具体标准体系,探索了一系列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的实施办法。例如,四川制定《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考察实施办法》,细化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指标体系,强化考察结果在干部选拔中的运用,规定在拟提拔对象政治表现民主测评中,如果“好”和“较好”两项合计比率低于60%,或“差”的比率高于15%的,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组织综合认定后,一律不列入考察对象。细化具体标准使干部政治素质可评价、可对照,为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奠定了“具象化”基础。

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评判,需要用事实说话,通过具体事例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在大事上看德识才”。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各地注重深入重点工作和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把政治素质表现优秀的干部选用起来。据中央组织部2020年12月发布的数据,在脱贫攻坚战推进过程中,全国832个贫困县的党政正职因表现突出得到提拔并继续兼任现职的有395人,占总数的23.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地共提拔重用、晋升职级2.9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286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有的是灵魂深处的东西,特别是政治上的两面人,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识别起来确实比较难,但也不是不能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顶层设计入手,着力构建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推动干部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
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完善,强调透过现象看本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考核干部。各地区对此进行了富有创新性的探索,有的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的日常调研,如福建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在平时考核中以蹲点调研为重要抓手,随时跟踪掌握干部的日常表现和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
有的探索政治素质测试,如海南结合平时考核对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理论测试,在分析研判干部政治素质时将测试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有的强化政治素质的档案管理,如云南建立“一人一档”政治素质档案,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使用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确保干部一贯的政治表现有据可依、有档可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方法的健全完善,极大地增强了选人用人的精准性、科学性。

为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显著特点。2019年3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施行。这次条例修订突出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例如,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在选拔任用条件中增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内容;
在考察环节,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
在考察内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等等。

2019年4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坚持干部考核的政治考核属性,始终将政治标准贯穿其中。一是在考核内容上突出政治建设,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列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强调“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治品质”;
二是在考核结果确定上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规定政治上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其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此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对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进行了相应规定,一系列制度建设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干部选任导向得以制度化、规范化,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有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的实践与探索为进一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提供了重要经验启示。

党的历史表明,组织路线是实现政治路线的工具,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党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既在党和国家事业中承担方针政策制定者的角色,又是党的政治路线的具体执行者和坚决维护者,肩负着领导和组织群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任。干部政治素质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巨大损失。新征程上,必须始终坚持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标准是干部选拔工作首要标准的理念,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党的政治路线顺利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牢牢坚持,不能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的实践表明,坚持党管干部,就是要坚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选拔出对党忠诚、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的干部。应坚持把干部选任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将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科学落实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保证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持续引领良好政治风气。

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工作的重要方法论。特别对于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更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必须作为一个系统来把握和推进。应着力构建干部政治素质任前考察工作与干部考核工作的连接,将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识别和评价融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专项考核构成的干部考核体系之中。一套完整的知事识人工作体系,其内部的各项工作应是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关系,只有使各项工作之间做到有机联系、统筹兼顾,才能达到全面准确的效果。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难点和挑战在于如何科学精准识别干部政治素质并将其运用到干部选任中来。政治标准要在选人用人中发挥首要作用,其内涵就不能是抽象的、空洞的,而必须是具体的、可细化的。新时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干部的实践,赋予了政治标准以时代内涵,将较为抽象的政治标准转化成为一系列可考、可评的指标,使我们党对政治标准的把握有了操作的细则和明晰的抓手。应进一步增强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坚决纠治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防止对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简单化、表面化、程式化。二是进一步规范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的程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阶段性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研讨问题,明确思路,以典型案例示范推动干部选拔工作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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