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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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5篇

第1篇: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法发[2010]21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0.06.12

【实施日期】2010.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6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调研工作在服务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调研工作认识,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思路

1.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调查研究作为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2.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3.调研工作要坚持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为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为全国法院的科学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而开展调研,为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智力支撑。

二、突出调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实效

4.围绕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落实,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养成,确保人民法院干警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做到真听、真信、入脑、入心。

5.围绕司法公正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的方法、机制与途径,积极探索诉讼难、执行难的解决方法,着力加强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不断推进司法管理创新,建立健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统一、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护被告人权益与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统一、案结与事了的统一、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统一。

6.围绕司法廉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重点岗位、重要环节

第2篇: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

中共**县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系统

信息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工作,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参谋辅助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系统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委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是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工作是党委了解国内外情况的主要渠道、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指导工作的有效依据、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信息工作做得好不好,提供的信息是否及时、真实、全面,关系到党委科学决策,关系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和谐新**的重要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和运用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及时高效、全面准确、统筹协调、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不断强化县委办公室的信息报送主渠道地位。县委办公室作为向县委和上级党委报送信息的主渠道,要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积极主动地通过主渠道向县委报送信息,形成常态化报送机制,不断强化党委信息系统的“信息总汇”地位。

二、加强与乡镇、部门间的信息直通,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通过主渠道向县委报送信息,并把向县委报送信息列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县委办公室信息科将着力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收集上报网络,不断加强与乡镇、部门间的信息直通,为县委主要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作用,特别是要加强与东戴河新区间的信息交流,完善县城与新区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县委和上级党委报送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动态。在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采集机制,将信息收集范围向基层延伸,努力形成信息网络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信息收集体系,有网络管理职能及其他有条件的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办公室信息部门报送网络重要舆情及网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要统筹做好辖区内舆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便于县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三、进一步明确党委系统信息报送的范围和要求

县委办公室作为全县党委系统信息的综合汇总部门,是上传下达、协调左右的枢纽中心。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紧急重大信息。完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报送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及时高效作为报送重要紧急信息的第一要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确保紧急重大信息真实准确。紧急重大信息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事件、特殊群体和个体事件、重大事故、环境污染和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涉外涉密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影响稳定的重要舆情、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安全隐患;
互联网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民生的敏感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在互联网上造谣、诬蔑和煽动不满,严重影响我县形象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等。凡出现以上情况,相关乡镇、部门必须于事发后1小时内向县委办信息部门报送信息,并要续报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舆情等详细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县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信息员的责任。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特殊敏感时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值班值宿工作,在发生、发现重要紧急事件时,在向有关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委办信息科报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与县委办信息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综合研判,在收到重大紧急信息时,应同时报送县委办信息科,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此外,根据县委中心工作或特殊时期的工作需要,在此期间,各乡镇、县维稳办、信访局、公安局、安监局、疾控中心、交警大队、防汛办、防火办等部门应每天向县委办信息科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安全稳定零报告,确保县委全面掌握社会动态。

2.日常动态信息。日常信息的报送着重针对以下内容:一是思想政治动态。包括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后,各乡镇、各部门的具体落实情况,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决策的建议等。二是中心工作动态。要反映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如何部署落实,工作进展程度、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既要反映工作动态,又要提炼总结工作经验。三是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反映因本辖区重大突发性事件、社会重要动态、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引发的群众思想、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及反应。四是带苗头性动态。要着力搜集从眼前来看不具有普遍性,若不及时解决,可能蔓延扩大的问题。五是领导动态。即来我县参观调研的外来领导同志、国内外各界知名人士的活动时间和内容。六是党务公开信息。着重上报:党建工作年度总结,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公示,本单位工作运行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政工作推进情况,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四、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一)切实做好向上级党委的信息报送工作,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完成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我县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

1.上报信息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及时性原则。要加强研判工作,着力提高信息预见性和时效性,杜绝迟报现象。二是全面性原则。采编报送信息时,既有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典型经验,又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做到喜忧兼报,既有当前情况,又有今后一定阶段或一个时期的情况,力求客观全面。三是真实准确性原则。对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要仔细甄别、去伪存真,不得错报、误报、虚报。

2.上报信息必须坚持“四个紧扣”、“八个必报”。“四个紧扣”即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紧扣领导决策需求,紧扣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紧扣民计民生大事要事;
“八个必报”即重特大突发事故事件案件必报,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必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必报,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典型经验必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必报,带有政治倾向性的社会动态、网络舆情必报,重要社情民意必报,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必报。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加强对零散信息的汇总综合、分析提炼,倾力打造信息精品,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虚假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不仅要在量上下工夫,还要在质上求突破。此外,要建立健全信息核实机制,对要素不全的信息及时补充,对内容存疑的信息及时核实,相关乡镇、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核准回复。

五、不断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制度是做好信息工作的有效保证。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信息员制度。在各乡镇、各部门选配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从事信息工作,专职信息员要与县委办信息部门加强沟通,如有更换,及时反馈,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落实党办约稿制度。党办约稿是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接到县委办公室下达的约稿任务后,要专人负责、迅速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及早报送。凡迟报、漏报党办约稿的,在信息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三是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的反馈和考评机制。县委办公室将及时向信息报送单位反馈信息采用和领导批示情况,定期总结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靠前的乡镇、部门和优秀信息工作者,分别予以表彰,对排名落后的乡镇、部门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特别突出、德才兼备的信息员,将推荐组织部门予以提拔重用。四是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始终坚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格局不动摇,对迟报、漏报紧急重大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要求予以责任追究,并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网络

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工作。要配强本单位的信息员队伍,其中每个乡镇、每个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报送本乡镇、本单位的日常动态信息和重大紧急信息。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确保不出政治性、原则性错误。定期组织信息员进行信息工作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顶岗锻炼、学习考察等方式,增强信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全县党委信息工作整体水平。

第3篇: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用地秩序,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孙绍骋同志在全省土地利用管理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树立土地利用管理新理念

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矛盾突出。一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今年全市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3%,城镇化率提高 2.5 个百分点的目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仍在 5 万亩以上,省分配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 6800亩,缺口非常大。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加大,XX 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数据显示,全市 1247.38 万亩耕地中,高等地

504.66 万亩,中等地 742.72 万亩,没有优等地。个别县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困难重重,保持耕地数量稳定和质量不降低的难度日益增大。三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市 XX-XX 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 53977 亩,是六年年均批准用地面积的 2.13 倍,个别地块拖延多年仍未得到处置利用或完善供地手续。四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 GDP 约为

0.69 亿元/平方公里,仅占全省平均水平的 30%。单位 GDP

消耗建设用地量为 2176.42 亩/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 3


倍以上,即使“十二五”末下降到 1960 亩/亿元,仍属全 省最高。五是土地执法形势严峻,XX-XX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 2106.44 亩、10518.11 亩、5468.13 亩,土地执法面临较大反弹压力。涉地信访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市级受理涉地信访问题 211 件,其 中反映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156 件,占 74%。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破坏、浪费土地现象屡禁不止。对此, 要认清形势,转变理念,围绕“守红线、保发展、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用足用好符合我市实际的建设用地增量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低 效用地二次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等“1+5”组合政策,坚守耕地红线,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与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健全机制,加强城乡土地统筹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制度,逐级落实保护责任。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地块,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逐步增加优质耕地面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禁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科学编制整治规划,有计划、


有步骤的实施一批“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成规模的土地整理项目,每年整治耕地不低于 10 万亩,到 2020 年累计整治 100 万亩。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规范实施的原则,完善增减挂钩推进机制,严禁安置区擅自变动位置、超范围用地及搞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留地安置政策,确保不低于 15%的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农民生产、生活、住宅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项目区内节地率不超过 50%,安置区容积率不超过 1.0。经批准节约的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挂钩指标用于城镇经营性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 40%。坚持先建新、后拆旧,拆旧区腾出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并按有关规定严格验收。

三、强化管理,发挥规划计划管控作用

完善建设项目预审制度。加强对预审内容的实质性审查,进一步做好对拟建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内容的审查,确保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要求的落实。严格实行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前置预审,预审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招拍挂出让方案。

从严控制土地供应“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


压、保障重点、从严从紧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有计划地增加民生用地,保证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

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5%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建房需求。严格执行禁止、限制 供地目录,严控“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 用地。严格限制低层建筑,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 1.0,并要适当提高容积率上下限标准。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 地规模。

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实行区域和项目差别化管理,对超出用地标准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对符合标准但用地 面积较大的项目,探索实行分期供地。进一步提高工业项 目用地准入门槛,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市区不低于 260 万元/亩,各县不低于 200 万元/亩。对投资额 3000 万元以下或者用地面积小于 20 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 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 40%,绿地率一般不高于 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 3 层以上多层厂房。对 同一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中有部分土地尚未建设或已建成但 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安排新的项目用地。除公


共租赁住房外,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提升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水平。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划拨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深化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尽快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充分依托已有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

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贯 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范闲置土地发现、调查、认定与处置利用程序,推进土地闲置预防体系建设。实行 供地率月通报,落实处置整改措施, XX 年年底前,XX-XX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减少三分之一左右;
截止每年一季 度末,前 3 年供地率分别不低于 75%、65%、40%;
自 XX 年起,每年年底前前 5 年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 80%以上。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坚决采取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报批 手续、等比例核减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

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的产业用地;
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明显低于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的产业用地;
布局散乱、条件落后,城乡规划确定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区、


城中村用地等,分类施策,稳步实现挖潜低效利用土地、 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保障新兴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 型升级的目标,年底盘活利用各类存量土地 10000 亩。通 过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取合同违约金等方式,提高保 有环节的用地成本,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预 留地、非生产用地向集约高效用地转化。鼓励工业企业利 用现有存量土地采取联营、嫁接等方式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积极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形式盘活 利用低效工业用地。

健全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以“十二五”时期单位 GDP 消耗建设用地下降 34%为目标,积极探索实施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掌握建设用地集约状况、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作为其计划指标安排以及申请扩区或升级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委主要领导统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抓,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区,不予推选参评模范县区。XX 年,所有县区力争全部达标,积极推选各 1 个县区分别参评省级模范县区和国家级模范县区并力


争实现创优目标。对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奖励;
逾期未达标的,采取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等措施。

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适时出台《XX 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界定、地价确定等工作,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

四、综合监管,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严格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以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开竣工申报、建设项目跟踪、信 息现场公示、现场核查等为手段,明确责任单位,落实专 岗专人,健全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档案,形成动态巡查责 任体系。相关巡查结果及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 系统上传更新,切实提升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灵活反 应能力。

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全面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区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坚持约谈一批、查处一批、挂牌一批、曝光一批,每季度公开调查、公开处理两起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突出抓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运用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各县区违法用地比例务必降到 8%以下。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联


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情况挂钩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

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坚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合法、土地征收程序规范、被征地群众满意的原则,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确认权和申诉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积极采取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社保安置、留地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涉土 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察制度,完善土地信访 案件统计、分析、排查工作机制,实行重点约谈、定点接 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主动倾听 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涉土矛盾纠纷。对重点土地信访案件 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时办结制,加强调度,跟踪督导,确保 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创新举措,提升土地储备和开发经营水平

采取多种方式储备土地。创新资金运作体制,按照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原则,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经营活动,经营资金封闭运行,确保储备资金专款专用。规


范土地储备运作,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在旧城改造、退 二进三、新增用地开发项目运作中,全面落实市区两级权、责、利的关系,促进项目开发的全面进行。

第4篇: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

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办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县委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调研是我们党长期坚持、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也是改进方法,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县正处在“十二五”开局的重要转折期,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加快发展的紧迫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涌现,迫切需要通过调研,认清现状,理清思路,提出对策,寻求科学的解决办法。

为切实加强调研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调研课题的规划、部署和协调,做到调研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县委办公室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忠远

副组长:陈蒙华 张 智 罗东青 杨瑞雪

成 员:牛志诚 熊 俊 杨 城 周禹龙 郭孝义 刘 琴 覃 婷 杨 华 张太余 李 荃

    高 飞 熊 瑛 张忠文 易姗姗 周 操

    罗荣祥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扎实开展调研,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调研为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参谋服务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2、坚持勇于突破、开拓创新。善于突破思维定势,勇于开拓创新,以新的思维方式,运用新的研究手段,从新的角度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3、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县委的决策制定和工作落实,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既有全局性、战略性,又符合我县实际的决策建议。

4、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住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真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三、调研重点及方法步骤

 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用创新的理念、开放的思维、前瞻性的视野和敏锐的眼光开展调研工作,着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

(一)调研重点

1、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和“12345”的工作思路,开展战略性调研。重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把握发展机遇,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加快发展的着力点。

2、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开展基础性调研。重点在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增加农民收入、建设优秀旅游城市、壮大园区经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招商引资、发展型党组织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3、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开展专题性调研。重点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特色产业发展等进行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消除瓶颈制约,破解发展难题。

4、紧紧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准确把握发展趋势,贴近领导工作思路,从群众所盼、所急、所忧的问题入手,重点在城建、交通、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扶贫、物价、社会保障、中央涉农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着力解决现实问题。

(二)方法步骤

1、以实地调研为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做到多看、多听、多记、多想,从现场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深入提炼归纳,形成调研文稿。

2、以10天为一个调研周期,由调研组一名副组长轮流带领2名主执笔秘书人员下基层开展调研。调研人员若因工作需要到上级业务部门跟班学习、外出考察、参加培训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调研的,原则上自行与其他人员进行调剂。

3、各乡(镇)、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县委办牵头开展的调研活动,认真收集拟写涉及调研课题的相关材料,配合搞好调研工作。

 四、工作保障及成果转化

(一)县委办明确一辆车作为调研工作专用,保障调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对全局或局部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每10天形成一期《调研参阅》报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涉及部门、乡(镇)参阅;
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型调研,将按渠道上报省、地相关部门,择优在《织金工作》刊登,年终时整理出调研专辑。

附:织金县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涉及人员、乡(镇)、部门一览表

第5篇: 有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意见

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


苍委发〔2011〕39号

中共苍南县委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导向、监督、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乡镇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结合2011年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县“两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六六六”工作布局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督查体制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全县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崛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查内容

(一)抓好重大决策督查。根据县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和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事关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的督促检查。由县委督查室制定《2011年县委工作要点》,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终结账”的方式,紧盯年度目标,狠抓责任落实。

(二)抓好专项工作督查。围绕全县“六六六”工作布局,按照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抓好各项载体和重点工作完成进度、重大问题化解情况的督查。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党的建设、人口与计生工作、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土地资源管理、“清洁家园”行动五项专项工作和乡镇部门“十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分析和研判。

(三)抓好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县委督查室要按照“一周一反馈,一月一汇总”的要求,对领导批(交)办事项逐一立项查办,下发《督查通知书》,督办事项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限期办结,并及时反馈,未按办理要求办结的要退回重办。对一些影响面大、涉及多个部门的领导批示,以抄告单形式发送到各相关单位;
对县委主要领导直接批给其他领导同志个人的批示件,要做好直接转交和衔接工作,使领导批(交)办事项都能得到及时办结和落实。

三、督查程序

(一)督查事项启动。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县委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督查室要迅速启动督查程序,登记立项。

(二)督查事项跟踪。督查事项启动后,县委督查室要及时向承办单位下发《督查通知书》,明确任务要求和办理时限。并根据需要,通过现场检查、督查调研、电话调度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随时掌握承办单位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督查事项办结。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及时上报《办结报告》,交由县委督查室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形成督查反馈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报送情况。凡是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对于一些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须由承办单位向原工作安排机构专门报告,或向县委主要领导提出书面报告并得到批准后,将书面意见报送县委督查室。

四、督查机制

(一)常态化定期督查机制。即“半月一上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公开、一季一查看”。“半月一上报”即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每半个月向县委督查室报送重点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报县主要领导参阅。“一月一督查”即采取集中立项、分头督办模式,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并通报。“一月一公开”即本着“宜公开、可量化、有形象进度要求”的原则,每两个月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布。“一季一查看”即按照细化、量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度进行查看。

(二)建立督查成果运用机制。坚持督查效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督查结果纳入乡镇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起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根据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的督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量化考评、单独打分”,督查考核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分积分管理,扣分周期为一个考核年度,并对扣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预警制度。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分别按照督查考核所得分值的2%和4%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分值(督促检查指标)。

(三)建立健全问题化解机制。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急需协调解决的,由责任单位提出可行有效的处置方案,提请牵头领导、联系领导予以协调落实;
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或影响面大的共性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或专门成立重大问题化解联席会,专题研究解决。

(四)建立督查问责机制。日常工作督查组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责任倒查、问效问责等制度,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抓落实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被动、失误或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力抓责任落实。全县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督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落实督查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落实督查事项的主要责任人,承办人员是落实督查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通过层层抓落实,在全县形成“指挥有力、上下畅通、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创新,力抓督查实效。日常工作督查组在实行跟踪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现场点评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创新运用短信督查、网络公布、新闻公开等手段做好督查工作。短信督查即将督查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我县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网络公布即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定期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承办督办事项的有关情况。新闻公开即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介,树立典型,推广工作成效;
对督办事项办理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责令限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力抓氛围营造。要进一步强化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着重加强对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宣传,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基层群众共同参与过程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对重大督办事项的推进情况,要及时做好跟进报道,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附: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中 共 苍 南 县 委

苍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2011年4月7日

主题词:督查工作 意见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

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 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的原则。围绕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问题解决、领导批示件办理等内容,更加突出督查对工作的推进作用。

第二条 坚持督查效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督查结果纳入乡镇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起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落实督查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落实督查事项的主要责任人,承办人员是落实督查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日常工作督查考核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分积分管理,扣分周期为一个考核年度,并对扣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预警制度。

第五条 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督查考核分值作为2011年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别按照督查考核所得分值的2%和4%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在督查考核中,没有被督查到乡镇和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分值分别取乡镇和部门最终得分的平均值。

第六条 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因工作原因在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督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第七条 对省、市、县领导批(交)办事项包括专项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要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办结。无正当理由,超过时限要求的,每次扣2分;
落实不力的,每次扣3分。

第八条 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落实不力的,每次扣5分。

第九条 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督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3分。

第十条 在全县大会上被领导口头批评的,每次扣3分;
在领导批示件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

第十一条 对按照市、县领导要求,由县“两办”通知下达的其他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落实不力的,每次扣3分。

第十二条 在《督查通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新闻媒体点名批评及内部参阅件上被刊登批评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

第十三条 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工作在县日常工作督查组的领导下,由中共苍南县委督查室负责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日常工作督查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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