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创新研究

一、引言

在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提出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根据文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强农村群众文化创新发展也成为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新时期农村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而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就是积极组织乡村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就是要发挥文化凝聚人心的作用,提振群众精气神,激发广大群众投身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因此,如何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也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与创新的重要意义出发,结合问题探究实践策略,即加强文化供给,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发展注入活力;培育特色文化,激活農村群众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发展。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创新提供借鉴。

二、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与创新的重要意义

群众文化活动是人民群众为了满足自身文化需求而自发开展的群体活动,它具有群众广泛参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等特点。随着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我国农村地区的群众文化也不断发展,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丰富的养料,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创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

(一)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农民自身对文化的需求,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其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自信。随着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在广大农村各类精彩纷呈、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涌现。例如2021年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潜山市广场文艺天天演活动在龙潭乡暗冲村成功举办,活动在村民自编自演的广场舞《祖国你好》中拉开序幕,歌曲《牡丹之歌》、小戏《点大麦》、黄梅戏《十月怀胎》等十二个节目依次上演,整场演出持续一个半小时,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最后以反映社会热点的小品《婆婆也是妈》将气氛推向了高潮。此次活动为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丰富的食粮,在这场群众文化活动中农民的参与性很高,充分体现了自身对文化的追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感恩和向往。

(二)有利于拓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空间

群众文化活动需要多元化的载体,例如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广场、文化站,等等。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对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需求也愈加强烈,这必然会推动相关部门进行规划、指导,加强投入,进而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吸引更多群众的加入。

(三)有利于提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文化产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推动文化的创新发展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例如近年来,安徽省龙潭乡围绕保护、传承、利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以开展传统文艺演出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为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民凝聚力、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注入了文化内生动力,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由此可见,在文化的助推下,新思想、新理念会逐渐渗透到农村,促进农村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2]

(四)有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

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能够借助独特的环境,依靠农民的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群众文化活动中。由潜山市文化委、市文明办和龙潭乡人民政府主办,市文化馆、市音乐家协会和龙潭乡文广站承办,湖田村及湖田村扶贫工作队协办,在龙潭乡湖田村村前广场组织了脱贫攻坚文艺宣传演出。演出节目有经典黄梅戏《大别山的母亲》《闹花灯》等选段、葫芦丝独奏曲《竹林深处》、扶贫之歌《邀你一起》及女生独唱《祖国你好》、情景剧《无法兑现的承诺》等节目。活动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了党的扶贫政策,讴歌了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身边典型,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由此可见,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有力地促进价值观念的宣传及普及,提高农民的理解和认同,进而夯实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与创新的策略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了文化惠民的成果。但是,从整体上看,一些地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例如群众文化活动形式单一、文化活动公共空间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文化活动内容的创新性不强、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等。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文化相关部门应深入分析原因、加强指导,结合农村群众的现实需求积极探索文化活动发展策略。

(一)加强文化供给,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创新发展注入活力

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因此,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必须获得外界的有力支持,这样才能激发文化发展活力,满足农民对群众文化的需求。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发挥领导作用,推动文化供给,支持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创新。

第一,推动文化下乡,拓宽文化供给渠道。新时期文化下乡是我国政府主导的一项重要社会化工程,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策略。相关部门在协调各部门参与文化下乡的过程中,应秉持以农民为本的原则,围绕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工作的中心,依托经济发展的现实着力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探索文化供给的新渠道,并协调文化资源配置,将优质的文化真正送给农民。[3]

第二,加强部门协调,支持群众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相关单位在农村群众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领导作用,在新时期,应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促进部门之间的联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强与农民群众互动,为农民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例如,在潜山市司法局、文化委、龙潭乡党委、乡政府的主办下,由市文化馆、乡文广站、暗冲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承办,2019年潜山市龙潭乡暗冲村首届乡村春晚在龙潭乡暗冲村成功举办,近千名当地群众汇集村民广场,观看节目,参与活动。此次活动体现了政府的领导作用以及各部门之间联合行动的重要性,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第三,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创新文化内容与形式。文化下乡不是相关部门的一厢情愿,它需要体现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急,这样才能让农民真正接受文化的熏陶,并体现文化凝聚人心的作用。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农民对文化的真正需求并与时俱进,创新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让群众文化活动真正贴近农民、惠及农民。

(二)培育特色文化,激活农村群众文化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

广大农村群众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不仅需要外界的支持,更需要从内部激发生长出力量,让农民能够主动参与到文化创新中来,让农村具备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基于此,相关部门在加强文化供给的同时,还应主动激活农村文化发展的内生力量,为农村找到一条突破文化贫瘠困境的思路。

第一,注重农村文化的内在发展,实现内在发展与外在供给的有效对接。相关部门在文化下乡的过程中应重视农村自身文化“造血”功能的培育,让农村不仅能够接受优质的文化产品,还能让这种文化在广阔的土地上“生根发芽”,产生自主生产文化活动的力量。基于此,基层文化工作者应注重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民不仅要学习文化,更能够使用文化、创造文化,用质朴、原生态的形式表达内心的情感,展示独特的乡土文化。

第二,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载体。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重要的物质载体,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需要适宜的空间环境。基于此,相关部门应针对当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文化生活空间狭小等现实问题,加强财政投入,优化群众文化发展的物质环境。例如,龙潭乡政府对各村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同时积极协调市工商联、爱心企业支持广场建设。建成后的小广场成了村民的活动阵地、文化阵地、宣传阵地,各种文化活动不断上演。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文化发展的“短板”是推动群众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三,培育农村群众文化队伍,激发群众自主创新精神。

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与创新过程中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就是人,培养具备良好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的文化工作者是农村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的建设,并积极从农民中吸收文艺爱好者,培育充满活力的文化工作队伍,支持文化活动的不断创新。例如在疫情期间,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21安徽省“乡村春晚”暨龙潭乡第三届乡村春晚首次以线上的形式在各大媒体平台播出,演出中的十多个节目都是当地文艺爱好者上台进行表演,有民俗展示、歌曲、舞蹈、器乐、配乐诗朗诵、戏剧小品等,节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给群众带来了一场绝佳的文化盛宴。这些当地文艺爱好者是在基层文化部门的支持和培养下发展起来的,他们具备一定的文艺特长且在群众文化中表现积极,能够有效配合文化站工作,促进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4]

(三)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也蓬勃兴起,为文化发展和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是一个长期工程,而要想让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常态化发展,保证为农民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文化产品,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引入市场因素,健全管理机制,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引导,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担负着乡村文明建设重任,是构建良好乡风的重要方式。因此,相关部门应注重乡村文化的环境建设,打造健康绿色的生态环境,坚决取缔三俗文体活动,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同时,引导农民实现身份转变,体现其文化参与者、创造者、消费者的特点,激发农民自身创造的活力,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开展。

第二,引入市场因素,打造农村群众文化品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打造文化品牌是提升文化竞争力的基本要求。基于此,基层文化组织应顺应市场发展形势,挖掘当地文化特色,并探索政府、企业、专业团体和农民群众相互融合的文化发展模式,推动文化品牌建设。例如龙潭乡党委、乡政府和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联合主办,开展竹文化旅游节。开幕活动邀请了安庆再芬黄梅艺术剧院院长韩再芬女士以及剧院的主要演员参加,为群众带来了专业而精彩的黄梅戏表演。活动安排了赏万亩竹海、听皖风皖韵、唱响古戏楼、徒步穿越千年古道、“醉美龙潭”摄影大赛、企业家看龙潭、竹美食节等内容,凸显了竹文化的品牌,也拉动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样的群众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挂钩,为文化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找到了新的思路,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实现了经济与文化的共赢。[5]

第三,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农村群众文化常态化发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发展需要经费、人才以及基础设施的保障。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领导,推动基层文化机构建设,并指导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人才保障机制、设施保障机制,确保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顺利开展。

四、结语

总之,加强群众文化发展是文化强国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而加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与创新不仅能够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基于此,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农村群众文化创新,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质量,保证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发展,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敏岚,邓荟.农村乡镇文化活动的有效性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6):1-7.

[2]谢晓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群众文化服务工作研究[J].新农业,2021(20):88.

[3]雷刚.新时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创新[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1(19):127-128.

[4]靳红梅.新时期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创新性研究[J].农家参谋,2021(17):191-192.

[5]吴蕊.新时期农村文化事业建設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06):317-318.

(作者简介:何红,女,大专,潜山市龙潭乡文化广播电视站,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责任编辑 刘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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