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1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方式:实行税前综合固定单价承包,结算时单详见附件一,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设备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固定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2、固定单价含所有的工程劳务费、除甲方供主材料以外的材料(包含周转材料及辅助材料)、手工工具、小型机具、工程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以及保修期间的维护、修补费用;
包括乙方所必须交纳的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
包括现场临时生产设施、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及材料、现场材料二次搬运、材料机械就位及退场等其他直接费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
包括乙方的日常生活费、生活水电费;
包括安全文明主工费、施工环保费等;
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税前综合固定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价见附件一,未注明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税前综合

  2 固定单价中。(建议税前综合固定单价中,注明所包含的安用费用数量)

 3、本合同税前综合固定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质量保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第二条

 本合同承包范围:3 号区域 1、砌砖工程 2、钢筋混凝土工程 3、室内抹灰工程 4、房顶盖瓦工程 5、本合同包含的工作内容还包括:

 施工中模板的采购、运输、制作、安装,脚手架的租赁、搭拆,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所有材料(主要材料、周转材料、零星材料、辅助材料等)。

 总承包价:330 元/平方 第三条

 劳务作业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专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山东菏泽市(省、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本合同约定乙方管理人员最低配置应满足附件四要求。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

  3 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管理人员岗位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需持证上岗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相关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乙方与所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合同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将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提供给乙方。

 2、负责提供场地、临时道路、水电接驳处,并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以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3、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乙方编制的劳动力计划、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机械计划等,负责组织施工检查及验收,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的控制。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程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承包方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 5、负责对业主及临理的文件往来,将相关内容传达给乙方,并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乙方违章实施处罚;
并有权对乙方的各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发现不当之处,有权责令其改进、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当期结算款中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面检查甲方提供的各专业图纸和设计变更。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关的设计、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至少在该部位施工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2、为确保工期,乙方应在开工前提供详细的进度、人员、机械、材料进场计划规范应提取的试件进行试验。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和当地相关部门要求配备专职质量员、安全检查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把关。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4、乙方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须乙方参加的各种例会。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程资料的填写,满足相关的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并由甲方进行报签;
配合甲方对隐蔽工程、工程兖工的验收工作;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照本合的约定及

  5 时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工程交付甲方。

 7、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均须以乙方名义签订,使用乙方单位名称、印章,并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不得使用任何与项目公章字眼相关的名称及印章。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有配合现场其他分包的义务。乙方提供的临时工程、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等必须允许现场其它分包商免费使用 60 天后方可拆除。

 10、乙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甲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时,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甲方工程款短期延迟支付 45 天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主的工作。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1、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发生直接工作关系,乙方不得直接接致函业主或监理,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的指令。如乙方与业主或监理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或其工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源、设备等造成的损害而引致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费用由乙方

  6 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每月按进度 80%混动式付款。

 第七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旗工协议的附件,与施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施工协议终止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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