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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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精选文档)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5篇

第一篇: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XXX单位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X转发的《XXX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电气火灾防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切实加强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治理工作,预防并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从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我单位计划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总书记、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XXX电气火灾防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我单位供电、输电、配电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发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大力整治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全面规电气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防治治理,实现各种电器产品质量合法合规,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电气火灾防意识和防能力显著提高。

二、治理容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综合治理。对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配备和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
电器产品、配电箱的选型、设计、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电气线缆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按要求设计短路保护装置等问题;
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建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要求。

(二)突出重点部位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宿舍、食堂、水泵房等重点用电负荷、楼宇配电设备电气安全的排查整治。重点查看配电设备的安全状况,电气线路有无老化、裸露问题,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个别设备温升高等异常现象;
检查各配电室环境是否整洁,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等设施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

(三)加强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巡查容,强化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能力。完善电器产品质量认证和采购使用制度,在采购使用时要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严格按要求配备专业电气工作人员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杜绝不规、不安全用电行为,提升电气火灾防能力。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12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开展自查,排查各配电室电气设施的设计、产品质量、安装等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要求;
检查部门采购的电气维修材料的质量、性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要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电气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书,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排查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重点推进解决。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配电运行管理制度,建立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自觉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化,不断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至2020年10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及时上报整治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集中督促整改。

四、领导小组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保证治理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XXX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责任分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在XXX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系统的电气产品使用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因地制宜制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务求治理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对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外包、经营单位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调,进一步理清职责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合力进行治理。对于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隐患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三)抓住重点,全面整治。要全面、细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投入全力整治。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逐项整治、逐项消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将电气火灾防纳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容,采取多种方法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员工宣传普及用电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电气火灾安全防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XXX

年 月 日

第二篇: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一)产品合法性

1.企业应依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备案的企业标准及合同进行生产。

2.企业生产属于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中所列产品时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认证。

3.认证产品应获得相关的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证书或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可在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实际产品应与证书或报告上的规格和型号相符合。

4.企业实际生产地址应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二)产品标识

1.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出厂产品、包装上或者随机文件中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标志(QS)或CCC标志。

2.出厂产品上应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信息应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三)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应配备标定合格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2.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明确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企业应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2.企业应保存供货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2.企业应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3.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企业应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备案的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应真实有效。

2.企业应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应完整真实,必要时核查销售合同、税务发票等。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企业应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必要时核实互联网上反映该企业的有关产品质量信息问题。

2.销售门店销售的产品规格和型号应与出示的证书、报告相符一致,展示的电器样品与库存货品质量应一致。

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商品质量自查检查,应参照本要点的第二条、第七条的内容执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1.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2.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3.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4.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5.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6.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8.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9.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0.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1.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三、工业企业生产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生产场所的电气线路、配电柜(箱)、生产设备的电气箱应保持完整、干净和状态良好。

3.配电柜(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配电柜(箱)内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完好,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出线端接线数量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6.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7.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8.电气线路不能穿越通风管道,并避开高温潮湿部位。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9.灯具的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

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1.电炉、电动机等用电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12.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13.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二)电气安全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3.企业应建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四、物流仓储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拉闸断电。

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库房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的水平间距离不应小于0.5米。

8.电动升降、卷扬设备及其操作开关、供电线路保护措施应完好。

9.锂电池产品应存储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库房内。

10.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二)电气安全管理

1.库房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加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2.库房内不应为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作业设备、电动车、手机、充电宝等移动用电设备充电。

3.库房内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五、人员密集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六、小经营加工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经营、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导体截面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场所用电需求。

3.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9.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不应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对电动车充电。

2.营业生产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和电气火灾扑救方法。

七、居民住宅建筑

(一)住宅建筑公共区域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9.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二)居民家庭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有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接应牢固,电线端部绝缘无老化现象。不应使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2.电线、开关、插座、家用电器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6.家用电器(除冰箱等长电设备外)不应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应掌握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合法性

1.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是否

2.是否获得型式检验报告

是 否

3.证书或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

4.证书或报告是否涵盖生产所有需要的类型

是 否

5.企业实际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是 否

二、产品标志

6.出厂产品、包装上或随机文件中是否有相应的QS或CCC标志

是 否

7.出厂产品上是否有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铭牌或标志(证书编号)信息是否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是 否

三、生产条件

8.企业是否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

是否

9.企业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是否

10.企业是否配备了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是否规定了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是否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1.企业是否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了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是否

12.企业是否保存供货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否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3.企业是否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是 否

14.企业是否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是 否

1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 否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6.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是 否

17.企业是否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是 否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8.企业是否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

是 否

备注: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商品质量自查检查,应参照本要点的第二条、第七条的内容执行。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6.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7.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8.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9.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二、施工过程

10.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11.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2.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13.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14.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5.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6.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7.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18.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三:工业企业生产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生产场所的电气线路、配电柜(箱)、生产设备的电气箱应保持完整、干净和状态良好

3.配电柜(箱)的选型、设置、安装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配电柜(箱)内电源开关、断路器等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并保持完好,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出线端接线数量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要求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

6.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7.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8.电气线路不能穿越通风管道,并避开高温潮湿部位。穿越楼板、墙体时应进行防火封堵

9.灯具的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

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11.电炉、电动机等用电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2.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13.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

二、电气安全管理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企业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四:物流仓储场所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拉闸断电

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库房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的水平间距离不应小于0.5米

8.电动升降、卷扬设备及其操作开关、供电线路保护措施应完好

9.锂电池产品应存储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库房内

10.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库房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加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2.库房内不应为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作业设备、电动车、手机、充电宝等移动用电设备充电

13.库房内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企业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五: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六:小经营加工作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经营、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导体截面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场所用电需求

3.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9.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0.不应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对电动车充电

11.营业生产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3.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4.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和电气火灾扑救方法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七:居民住宅建筑-住宅建筑公共区域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二、用电安全管理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9.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二、用电安全管理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八:居民住宅建筑-居民家庭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家庭

用电

安全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有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接应牢固,电线端部绝缘无老化现象。不应使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2.电线、开关、插座、家用电器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

家庭

用电

安全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6.家用电器(除冰箱等长电设备外)不应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掌握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第三篇: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安全须知

1.电气线路、设备应选用具有双重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气产品。

2.配电箱应牢固,漏电保护器应完好有效,并定期测试。

3.电气线路的敷设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它物品。电线接头应用防水胶布包扎好。

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5.电气线路不准私自乱拉乱接,不准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对室内外电路进行改造,防止电气事故。

6.电缆应保持完好。不得使用风化、老化电缆线。

7.配电箱、插座、灯具应采取接零、接地保护。线路与用电负荷相匹配。

8.室内无人时或雷雨天气时,需将开关置于关闭位置,用电器插头一律离开插座。必须将用电器关闭或将插头拔出,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9.不应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0.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1.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

12.室内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

13.室内液化气罐,灶具与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及大功率用电器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4.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灭火器,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及疏散标志。

15.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消火栓必须保持正常状态。

16.店铺内不得设置集体宿舍,不得“以店代库”“前厅后库”“三合一”“多合一”,不得存放易燃可燃货物,堆垛间距要符合安全要求。

17.户外霓虹灯、用电广告要符合规范使用要求,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应有台账记录。

18.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彩钢板建筑材料。

19.发生明火隐患及时报警并疏散撤离人员。

20.节假日及外出时将电源关闭,门窗锁好,防火防盗。

21.如因租赁方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应由租赁方承担责任,既赔偿国有资产损失,又赔偿周边用户的损失。

阳泉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二处

2017年8月1日

第四篇: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里仁镇中心校2017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我镇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教委[2017]66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认真抓好了贯彻落实,现将专项综合治理前两阶段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教育系统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加强领导 加强落实

学校成立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中心校校长刘峰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胡兵同志任副组长,学校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小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胡兵同志任负责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加强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施行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加强了凉水小学在建教学楼工程管理工作。

(二)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我镇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各校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8次,重点是电气消防,特别是教师办公室、功能室、学生教室及学校食堂、教师宿舍等。

2.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教育系统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利用周一晨会升国旗活动,旗下讲话,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周五集会,假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班级主题班会等专项宣传活动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

(三) 全面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教职员工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气产品。我镇各校成功组织了消防避险及逃生演练活动,对师生进行了专项教育,提高了师生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10日前)。

1、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学校行政和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在组织学生升旗和学生集会等活动中,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提高学生参与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会议和集会等宣传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整治,将安全隐患排出在萌芽状态。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0日起)。

1.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我镇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附件)对凉水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以及电器产品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查情况正常。对辖区各校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排查,特别是各类电气火灾隐患。本期我镇各校刚完成线路改造,所有线路都穿管保护,线路没有发现隐患。

2、全面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

我们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各校各班加强电器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开展了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教职员工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气产品。

(3)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1日起)。我校进一步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用电用气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制定了学校用电管理制度,电火桶管理规范等。加强了消防逃生演练活动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将按照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提前作好谋划,将下阶段的工作做好做实。并将此项工作七展情况纳入学校班级学期考核内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里仁镇中心校

2017年12月28日

第五篇: 自来水公司水里利行业电气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遏制电气火灾多发频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平安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围绕社会稳固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平安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平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源头操纵、技术防范、标本兼治工作原那么,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赛尔杰兼任,具体负责我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谐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场)、各社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本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别离成立本辖区、本
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利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冲击违法生产、销售冒充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利用保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利用保护平安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治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冒充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社会信誉信息共享互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誉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
高治理能力,标准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贮存仓库和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及时催促整改,严厉冲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增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增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治理。标准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标准而致使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增强电气施工质量治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利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
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利用和安装;
严查施工不标准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周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致使火灾事
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治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依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利用治理领域综合治理 .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平安治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
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标准、用电负荷逾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和未设短路爱惜装置、私拉乱接电线、利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按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推动落实电气系统按期保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觉和排除电气平安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乡镇电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以社区、乡镇为大体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不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不是符合标准,线路连接是不是符合标准;
核查用电负荷是不是超过初装容量;
检查是不是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利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一一填写《电气火灾防范网格检查表》(附件1)。推动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催促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电
工必需持证上岗,按期开展电气平安检查,增强平安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平安隐患要实行逐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统筹推动解决。
3.增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增强电气设备治理、利用和保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平安培训、考核和治理工作。健全标准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四)推行应用防范电气火灾新技术新产品
.踊跃推动各类场所利用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推行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气火灾要紧因素进行在线监测、及时发觉和排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推动各类宾馆、饭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歌厅、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场所,各类博物馆、展览馆及文物爱惜单位,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及金融机构,地下街及其它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尘、涉氨、涉爆、喷涂行业,木材加工、纺织、造纸、制
药等行业,城郊结合部农人出租房“人员集聚、电器利用集中”区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电气火灾防控新产品、新技术,依托科技提升电气火灾的防控能力。

四、治理时刻和步骤
XX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终止,分四个时期进行。

(一)动员部署时期(XX年6月10日前)。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普遍开展宣传,动员各单位、广大群众踊跃参与。行业部门组织对有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式、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时期(XX年6月至XX年10月)。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利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和物业效劳企业等单位,对照《电气火灾防范单位自查表》(附件2),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标准要求,对检查发觉的问题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一一催促整改。

(三)建章立制时期(XX年11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行业电气治理
标准,健全用电平安日常治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保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要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社会信誉信息共享互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誉信息系统,按期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催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平安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动电气平安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巩固增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时期(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依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腕,分时期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冒充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冒充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置违法责任人,集中催促整改重大电气平安隐患。2018年12月前,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利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和物业效劳企业等单位要全数排查一遍;
2019年,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转头看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2020年,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情形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成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责任分工

在自治区、地域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那么,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一)各乡镇(场)
.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肯按时期性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方法,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结合农村电网建设等工作,确信很多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典型示范,慢慢推行各项工作。
(二)安委会办公室
.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到平安惠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2.按期召开和谐会,及时把握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形。
3.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XX至2019年度平安生产目标治理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平安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按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催促工作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
各有关负有消防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行业系统监督检查,催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
.制定电器产品生产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刻节点和工作方法,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2.增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

3.严厉冲击生产冒充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4.制定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处室、时刻节点和工作方法,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
5.对监管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誉信息系统,严厉冲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
.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依法负责催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觉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在发烧电缆、电热膜、碳晶板材料分户电采暖或电锅炉集中供暖改造等工程中,要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杜绝利用不合格产品。
3.催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坚决避免偷工减料、利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不标准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周密和不按强制标准施工等隐患问题。
商经委、发改委、油区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开展行业系统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增强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力度。专门是要结合电气化xq工作部署,在电锅炉(电窑炉推行和燃煤(燃油、气)工业锅炉替换改造、油气输送泵站电力驱动改造、电动汽车(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中,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确保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坚决避免违背国家技术标准的源头性
隐患。
供电公司:
.制定本行业,增强对电力行业相关企业的监管。

2.催促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觉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进一步补强电网网架结构,专门是农村配电网改造补强,确保电力供给平安靠得住。
4.结合电气化工作要求,组织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平安检查,增强平安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教育局:
.制定教育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
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民政局:
.制定民政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卫计委:
.制定卫生计生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医院、妇幼保健院、诊所等单位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文体广影局:
.制定文化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文化娱乐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制定文物系统具体实施方案,依照《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那么》,组织对文物建筑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3.指导各类场所及文物建筑进行电气火灾风险评估,综合确信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品级,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4.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旅行局:
.制定旅行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星级宾馆、各类景区等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
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安监局:
.制定安监系统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等作业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确保将电气火灾治理内容纳入特种作业证工种培训范围,催促指导单位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民宗委:
.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对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2.催促宗教场所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
在宗教场所电采暖改造等工程中要严把源头关。
3.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农业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增强行业系统综合整治,结合电气化xq工作部署,在农业领域推动乡镇公共设施、农人新居等电采暖改造等项目中,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确保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坚决避免违背国家技术标准的源头性隐患。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冒充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缘故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科技局、邮政公司: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电气化xq工作部署,制定本行业系统利用治理领域。指导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催促单位制定落实平安用电治理制度,按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保护保养和检测,按期
组织对平安用电治理制度落实情形进行检查。踊跃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发言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平安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领导,进一步周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动综合治理。要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的“电气化xq”和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始终坚持保障平安的工作原那么,统筹推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增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平安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联合组织检查、督查,成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形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增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冲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对发觉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平
安隐患,报请政府要分级进行挂牌督办,研究综合治理意见,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动解决。
(三)大力宣传,全民踊跃参与。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类有效方法,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通过各类形式开展平安用电的宣布道育,普及平安用电常识。要踊跃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冒充伪劣电器产品和不按标准设计、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期发布违法企业名单,引导社会增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提高。要踊跃鼓舞各类场所,专门是具有必然规模的公共建筑、劳动密集型工厂、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居民小区和本地重要建筑、场所推行安装聪慧式用电平安隐患监管效劳系统等电气火灾防控新产品,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电气平安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气氛。
(四)强化考核,确保整治成效。政府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平安生产目标治理考核和平安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关平安考核评比内容,进一步增强对电气火灾治理考评考核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依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按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觉的问题,要紧盯
不放,催促完全整改,切实提升电气防火平安治理水平。

各乡镇(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情形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负责领导、联络员名单》(附件3),请于9月8日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
9月20日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情形统计表》(附件4);
10月1日报送时期性工作小结;
从2018年起,每一年的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情形统计表》,每一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形总结,每一年7月1日前报送昔时上半年工作小结;
2020年4月1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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