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

  水溪发〔2019〕1 号

 重庆市水溪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15〕39 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强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聘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通知如下:

  - 2 -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程会平。

 副主任:梁浪、李斌、韦延明、刘垶佺、吴江、刘金建、郑开书。

 成员:段春荣、赖泓宇、程锡华、王健、金登刚、李贤利、夏清余、李春华、冉茂中、张建、黎开红、李世权、王定生、张启军、郑泽学、段平、邹平、韦川。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安全科、通风科(下设通风防突队)、生技科、地测科、机运科、调度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供销科、采煤队、掘进队、通风(防突)队、机电队、运输队、职防办、营业室、党支部。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业主:梁浪,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办理各种依法办矿的手续、协调对外关系,分管财务劳资科、行政办公室、供销科。

 总经理(矿长):程会平,是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总工程师:李斌,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对“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生技科、地测科、通风科、通风(防突)队。

 生产副矿长:韦延明,对我公司的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采煤队、掘进队。

 安全副矿长:刘垶佺,对我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安全科、调度室、职防办。

 机电副矿长:吴江,对我公司的机电运输工作负直接责任,

  - 3 - 分管机运科、机电队、运输队。

 供销副矿长:刘金建,对我公司的地面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供销科、营业室、食堂、火工产品库房、五金库房、木材库房。

 财务总监(副矿长):郑开书,负责财务工作。

 工会主席:刘金建(兼),负责工会工作。

 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段春荣、机电副总工程师赖泓宇、生产副总工程师程锡华、通防副总工程师王健、安全副总工程师金登刚、采煤副总工程师李贤利,协助总工程师工作。

 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 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王健、吴永强; 采煤专业技术人员:李贤利; 掘进专业技术人员:程锡华; 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段春荣、黎开红; 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张建; 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赖泓宇。

 五、中层干部 1、安全科 科长:李世权;安全员:毛洪成、李继伦、韦建仕。

 2、通风科(下设通风防突队) 科长:冉茂中;副科长:吴永强。

 3、生技科 科长:黎开红。

 4、地测科

  - 4 - 科长:段春荣(兼)。

 5、机运科 科长:赖泓宇(兼)。

 6、调度室 主任:王定生。

 7、行政办公室 主任:韦川,负责劳资工伤、环保、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楼、职工澡堂、矸石加工外运安全工作。

 8、财务科 科长:李胜丽。

 9、供销科 科长:刘金建(兼),负责火工产品库房、五金库房、木材库房等工作。

 10、职防办 主任:夏清余;成员:韦川、王健、郑开书。

 11、营业室 主任:邹平,负责营业室及煤坪安全工作。

 12、党支部 书记:韦川(兼);支委:王定生(兼)、韦延明(兼)。

 13、采煤队 队长:李春华;安全副队长:郝邦泽;副队长:韦延学。

 14、掘进队 队长:张启军;安全副队长:殷小芳;副队长:王后发、李如渊。

  - 5 - 15、通风(防突)队 队长:郑泽学;安全副队长:吴方林;副队长:陈仕军。

 16、机电队 队长:张建。

 17、运输队 队长:段平;安全副队长:何云志;副队长:任小玉。

 重庆市水溪煤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

 重庆市水溪煤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 日印 (共 2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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