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

  2020 年- - 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JKXGK1120012020007

 项目名称:0 2020 年- -1 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浦江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9 月

  2

  3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1 一、招标项目编号 ........................................................ 1 二、招标项目概况 ........................................................ 1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四、采购文件发售日期、地点及方式 ........................................ 2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2 七、联系方式 ............................................................ 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4 前附表 ................................................................. 12 一

  总

 则 ............................................................ 15 二

 招标文件 ...........................................................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四、开标 ............................................................... 22 五、评标 ............................................................... 23 六、定标 ............................................................... 24 七、合同授予 ........................................................... 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39 二、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 39 三、报价文件格式 ....................................................... 48

 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浦江县水务局委托,就 2020 年-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KXGK112001202000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包项

 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单位及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包一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郑家坞、白马)

 山 塘 水库 工 程物 业 维修 养 护项目,具体 详 见采 购 需求 1 项 165.8 万元

 包二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黄宅、浦南、郑宅、岩头)

 1 项 184.12 万元

 包三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浦阳、前吴、花桥)

 1 项 170.04 万元

 包四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中余、檀溪、大畈)

 1 项 156 万元

 包五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杭坪、虞宅、仙华)

 1 项 163.64 万元

 注:采购人考虑到供应商服务能力,本次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采购项目共分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等五个包项,并将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依次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项,一旦列为先开 包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列为后面包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2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日期、地点及方式: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1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网上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gzs://zczcygov.c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地点),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时间)在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浦江县水务局 地址:浦江县仙华路 298 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08825516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浦江县农批市场 A1-213

 联系人:虞渊龙 刘志松 联系电话(传真):0579-84123833、15868971116、13857919166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话:0579-84123011 2020 年 9 月 17 日

 3

 4 第二章

 招 标需求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020 年-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招标需求 一、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项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包一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郑家坞、白马)

 郑家坞水库 3 座、山塘 44 座,白马水库 3 座、山塘 33 座

 详见本章“招标需求”

  包二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黄宅、浦南、郑宅、岩头)

 黄宅水库 3 座、山塘 25 座、河道堤防约 3.6 公里,浦南水库 6 座、山塘 4 座,郑宅水库 3 座、山塘 17 座,岩头水库 2 座、山塘 23 座

  包三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浦阳、前吴、花桥)

 浦阳水库 9 座、山塘 8 座、河道堤防约 7.2 公里,前吴水库 5 座、山塘 41 座,花桥水库 2 座、山塘 6 座

 包四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中余、檀溪、大畈)

 中余水库 2 座、山塘 36 座,檀溪水库 3 座、河道堤防约 7 公里(钢闸门、水泵和路灯的日常养护)、山塘 20 座,大畈水库 2 座、山塘 8 座

 包五 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杭坪、虞宅、仙华)

 杭坪水库 7 座、山塘 36 座,虞宅水库 3 座、山塘 14 座,仙华水库 3 座、山塘 11 座、河道堤防约 1.2 公里

  一 、 中标人管理范围 根据浦江县水利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项目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水利工程按标准化要求安全运行。

 二、中标人管护内容 1 1 、水库大坝

 5 坝体维修养护:迎、背水坡杂草、灌木清除(要求杂草不得超过 20cm),背水坡草皮修剪,要求每年修剪不少于四次,并根据情况及时对背水坡进行补撒草籽作业;坝体局部坑洼、凹陷土方修补回填(每处回填方量小于 1m³),局部破损的砼进行修复(每处破损面积≤5m²,每处工程量≤1m³),超出维修养护范围的及时上报;对坝体有无白蚁活动迹象进行检查,若存在白蚁活动迹象的须及时汇报;对大坝有渗漏明流的及存在坍洞等可能影响坝体安全和涉水违章现象,中标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理单位。

 2 2 、 溢洪道

 溢洪道维修养护:清理阻碍泄洪的阻碍物,如拦鱼网、拦鱼杆等,清理溢洪道内的垃圾、土石方,清理溢洪道两侧影响泄洪的杂草、灌木;对溢洪道局部破损的砼进行修复(每处破损面积≤5m²,每处工程量≤1m³),超出维修养护范围的及时上报。

 3 3 、启闭机

 启闭机维修养护:每季度须对启闭系统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每年检查放水系统次数不少于 4 次(其中汛期只少检查一次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报告上级具体检查情况),及时清理影响放水系统正常工作的垃圾、杂物,及时检查坝下埋管出水口有无漏水情况;对虹吸放水装置要求检查有无漏气情况,存在漏气情况的,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虹吸不需要检查对存在漏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理单位。上述两种放水设施,每年对启闭机、拉杆和闸门进行除锈、防腐、加油不得少于二次。当水库和山塘超过警戒水位时,必须对启闭机全部开启进行放水。

 4 4 、保洁养护

 保洁养护:水面、坝面河道及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保洁,及时清除垃圾和漂浮物,确保水库、山塘和堤防干净整洁。

 5 5 、堤防

 堤防维修养护: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特别检查、隐患排查上报、涉水违章上报等。

 6 6 、其他附属设施

 6 1)上坝道路:要求道路上及两侧影响防汛车辆通行的杂草、灌木,修补坑洼,清理路面及排水沟中的落土、块石及垃圾等物,确保上坝道路畅通。

 2)管理房和启闭机房:检查有无漏水情况,修补剥落的墙面,整理屋顶瓦片等,保持门窗、地面及“美丽水务”标语的整洁,制度上墙,清理出不属于水库维修养护和巡查管理的物品,确保管理房和启闭机房正常使用。

 3)水雨情观测设施:保持水位尺完好,如有缺失及时修复,如发现雨水情遥测、视频监控等系统有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理单位。

 4)工程范围内的防护设施检查、维修。

 5)其他观测设备:对已经安装过观测设备的水库,要求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是否缺失、破损,如发现有缺失破损中标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理单位。

 6)标识标牌及界桩:检查本库区内的标示标牌、界桩以及上墙的规章制度等是否缺失、破损的中标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理单位。

 7)对所需费用少于 500 元的维护(含修补)工作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不再另行计算费用,此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8)、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标人管理养护相关工作要求

 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根据水利工程分布地理位置和特征,编制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制度和维修养护计划,确定维修养护方案并报招标人审查同意。

 合同实施期间,出现超出中标人养护工作范围的维修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提出,报当地乡镇街道处理, 2、落实巡查管护人员,人员配备要满足浙江省最新的《山塘运行规程》和《小型水库管理规程》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足够的与对应水利工程相应的维修养护的人员确保及时完成每天巡查管理维护任务 ,养护人员年龄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巡查维护的能力,中标人应确定各个山塘水库的联系人员并报招标人。从业人员上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 需 投保人身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报招标人备案,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里)。

 7 3、保证巡查管护的物资、工具、设备以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巡查所需的设备、流量等包含在合同价中。

 4、签订合同后由县水务局、乡镇街道等组织巡查管护人员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持工作证上岗,参加人员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5、做好日常巡视、维修、放水等工作、月报、年报及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汛前、讯中、汛后各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殊检查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并把检查结果报招标人。

 6、对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做好防汛、抗台抢险工作,并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7、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水工程和水环境安全,以及水事问题、水事违法案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

 8、中标人须就近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报水行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水利站同意放可设置。

 9、中标人在承包期到期后须无条件服务至新的服务单位进场服务为止,费用按原办法执行。

 10、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巡查要求

 1、巡查管护人员在每次巡查、管护后必须立即做好记录,记录本由招标人统一格式,严禁代记或集中记录,以备查考。记录内容力求详实,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端正,严禁杜撰、随意涂改,记录日期一律用公历。如发现异常情况,管理养护人员必须立即上报招标人。

 日常巡查频率:非汛期,水库三天一次,山塘 7 天一次;汛期水库一天一次,山塘一天一次:水库、山塘超过警戒水位时每天至少两次;在强降雨期间需加密巡查,必要时须驻库工作。其他按浙江省《山塘运行规程》和《小型水库管理规程》要求执行,台风、梅雨影响期间,山塘水库存在异常渗流、裂缝等异常问题时,当山塘水库水位接近(少于 50cm)溢洪道堰顶高程或水库汛限水位时,应增加巡查频次,每天两次以上。注:巡查的数据应通过巡查手机、巡查软件及时上传浙江省平台以及标准化平台,手机由中

 8 标人自备。

 2、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后果轻重扣除一定金额的合同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对需巡查管护的水库山塘进行现状照片采集成册工作。进场后首先对水库山塘现状摄制照片,每季度在原址摄制同样照片,每季度制作照片册以作对比,注明照片摄制时间,以体现巡查管护情况。每座水库山塘需拍摄的照片:大坝(主、副坝),溢洪道、放水系统、上坝道路、附属设施。照片册每期制作两套报招标人。

 4、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做好每季度巡查养护工作月报,月报格式及数量由发包人确定,每期制作 3 份报招标人。

 五、考核管理(参照考核标准)

 1、巡查管护: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和其他规定要求,及时携带手机利用巡查软件对水利工程进行规范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做好电子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情况:详细记录巡查、养护中的工作情况,记录不完整、漏记的每次扣 200 元。及时上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未按规定频次巡查或信息化管理平台无巡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如遇信号不好,以照片时间为依据)。

 2、工程外貌整洁美观: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存在特别明显的杂草(杂草不能超过20cm)、杂物、垃圾影响工程美观整洁和溢洪道进口处有异物,有拦鱼网栅等阻水作物影响溢洪道安全泄洪的,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 1000 元,发现杂草杂物垃圾堆积为及时清理的每次扣 1000 元。

 3、重大隐患和事件上报:水利工程出现明显裂缝、塌坑、隆起、渗流等现象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任意堆放影响工程安全及违章建筑的现象,发现上述活动未及时制止处理的、及时汇报,根据事态大小,每发现一次扣 1000 元至 2000 元。

 4、 设备维护:如发现设备没按要求每季度一次进行维护,每次扣 2000 元。

 5、台账记录:每季度前 10 日前上报上季度巡查管护考核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人员和培训情况,管理养护机械设备、材料等使用情况,闸阀巡查管护和防锈处理情况,巡查管护巡查记录依标管理台帐等。台账记录不齐全或未及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的,每发

 9 现一次扣 200 元。

 6、汛期期间物业公司至少有 2 人值班,在汛期前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县水务局报备。台风、梅雨影响期间,山塘水库存在异常渗流、裂缝等异常问题时,当山塘水库水位接近(少于 50cm)溢洪道堰顶高程或水库汛限水位时,应增加巡查频次,每天两次以上,其他按照浙江省《山塘运行规程》及《小型水库管理规程》具体实施),并做好考勤工作。发现无值班安排或值班人员玩忽职守,不遵守值班制度的,将按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 500 元至 1000 元。汛期期间巡查次数和巡查(检查)内容,严格按县、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浦江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站要求执行。

 7、其他交办的任务:不服从县、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浦江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的交办的其他任务,按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扣 1000 元至 2000 元。

 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 中标 人未按投标承诺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 0 1000 元服务费。

 9、其他情况依据《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10、签订本合的同时即认定为中标人同意并实施《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

 11 、对考核分低于 80 分的或全县范围内考核分最低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优先考虑由在考核结果分最高的其他包项中标人签订合同,由其承担后续服务。

 12 、除上述考核外,如有一次乡镇街道或水务局通报批评的,扣除上季度物业费,二次通报批评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优先考虑由在考核结果分最高的其他包项中标人 签订合同,由其承担后续服务。

 13 、中标人须按业主要求做好交接工作(档案一并移交),未能及时并做好交接工作的,业主有权酌情扣除服务费,并由下一年度中标人强制承接。

 六、支付方式

 每季度末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实际考核结果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的 80%(其中,中标价除以 8 个季度为每个季度的物业费,最后

 10 一个季度物业费须在验收合格并在档案资料提交后支付),支付时扣除相应的扣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并在档案资料提交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考核办法详见合同规定。结算价为投标价(数量的变化不再另行调整服务费,此风险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1)分数在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核拨本季度拨付经费,并按季度标准给予 10%奖励。

 (2)分数在 80 分(含)以上至 90 分以下的为合格,全额核拨本季度拨付经费。

 (3)80 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每分按季度标准扣 1% 。

 (4)年度考核为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年度考核高于 90 分的,给予 2000 元/分的奖励。

 (5)季度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招标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本季度养护经费将不予以支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中标人因涉及合同“五、考核管理”规定而发生的处罚款,在支付时另行扣除。

 11 附件: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赋分原则及考核标准 得分 存在问题 1 组织机构 5

 物业化办公场所及相应物资、设施(1 分),物业化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作要求(1 分)、维修养护方案(1 分),管理制度(1 分),维修养护计划(1 分)。

 2 巡查情况 30

 巡查次数达不到频次要求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6 分),不按巡查路线巡查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6 分);巡查记录不规范记录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6分),巡查人员不能随时正确回答巡查考核每次扣 2 分(6 分),正确使用手机巡查软件巡查,巡查人员巡查后无上传至平台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6 分)

  3 物业化管理人员培训 6

 不参加县水务局或乡镇街道组织的培训每人次扣 1 分扣完为止(3 分)

 不参加物业化公司内部培训每人次扣 1 分扣完为止(3 分)

 4 台账资料 8

 工程检查专项台账(1 分)、维修养护台账(1 分)、人员管理台账(1 分)、安全台账(1 分);巡查台账(3 分)、运行管理台账(1 分)。

 5 维修养护及设施看护 26

 水面整洁(4 分)、坝面整洁(5 分)、上坝道路整洁(4 分)、溢洪道整洁无阻碍物(4 分)、启闭机房及管理房观测设施(5 分);按照规定及时对各设施进行维修养护(4 分)。

 6 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 10

 物业化公司对巡查人员专职管理,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巡查人员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8 分),合理使用平台管理物业化工作(2 分)。

 7 督查通报 10 受到县市省级督查通报每次分别扣 2、5、10 分(视情况可从重处罚);

  8 督查整改 5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 5 分,(上不封顶,视情况可从重处罚)

  合计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2020 年-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 2 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包括服务、巡查、整洁、维修费、养护、材料、机械、工具、服装、保险、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即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投标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3、本次采购预算:包一、165.8 万元,包二 184.12 万元,包三 170.04 万元,包四 156 万元,包五 163.64 万元,投标价超过此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包一:

 16000 元,包二:17300 元,包三:16400 元,包四:15500 元,包五:16000 元,报价时自行考虑。

 ▲4 本次招标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

 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信 用 信 息 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如不提供则现场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资料、营业执照、网站截图等复印资料。

 ▲5 项目服务期限:二年(2020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0 月 30 日)

 ▲6 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并满足本项目及招标人要求。

 7 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自行组织,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8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或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

 13 件之日(集中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集中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七、联系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 投标文件组成:

 开标一览表 1 份(单独密封); 技术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4份(单独密封); 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单独密封)。

 注:1 1 、以包项为单位 分别制作和包封投标文件。

 2 2 、采购人考虑到供应商服务能力, 本次山塘水库工程物业维修养护采购项目共分 包一、包二、包三、包 四、包五等五个包项 ,并将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依次为:

 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 ),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其中一个 包项 ,一旦列为先开 包项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列为后面 包项 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

 12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13 评标结束后,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等网站或媒体。

 14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工期等签订合同。

 ▲15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并经招标人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 付款方式:每季度末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按照实际考核结果 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的 80%(其中,中标价除以 8 个季度为每个季度的物业费,最后一个季度物业费须在验收合格并在档案资料提交后支付),支付时扣除相应的扣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并在档案资料提交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考核办法详见合同规定。结算价为投标价(数量的变化不再另行调整)。

 14 17 开标顺序:先开商务技术文件,再开启投标报价文件并当场唱标。

 18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9 备选方案:不适用。

 ▲20 投标文件有效期:120 天 21 支持中小企业: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温馨提示:为方便认定投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页面查询结果(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

 xwqy.gsxt.gov.cn/ )

 2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15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 本项目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25 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注:下文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浦江县水务局

 单位 2020 年-2021 年浦江县小型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采购项目

 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培训、维保、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6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尚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五)投 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分包,但须得到招标人同意。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定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投标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投标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17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所有书面形式都必须有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网上公告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8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

 1 1 、技术商务标:(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

 技术商务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技术商务标格式要求。

 2. 报价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

 报价文件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声明书、投标函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巡查、整洁、维修费、养护、材料、机械、工具、服装、保险、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19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招标人需求中所列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可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而不能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12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报采监部门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商务标、投标报价文件 正本各 1 1 份,副本各 4 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0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技术商务标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其中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商务标、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文件资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21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质保期等标“▲”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9 )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前 三 年 内 , 相 关 主 体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技术指标、要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服务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评委认为偏离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服务需求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在技术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7)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

 22 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报价不一致的; (4)投标人擅自更改提供招标需求中的清单内容、数值或单位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6)投标人严重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说明材料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并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随机打开技术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数量不足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技术商务评标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23 7.由主持人公布预算价或标底,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服务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和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 1/3)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详见评标办法。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推荐访问:浦江县 管护 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