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会议制度

 县审计局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局长、副局长、总审计师参加,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一)主要内容

 1、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审计机关、县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工作及其他经济工作有关重要决定和指示;

 3、研究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县委、政府、县审计委员会交办的重要工作;

 4、讨论审定有关审计重大改革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

 5、审定县审计委员会议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等;

 6、讨论研究局机关财务预算安排及本单位支出单项额度 3000 元以上(含 3000 元)的资金使用;

 7、研究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讨论研究各股(室、中心)的业务分工、职能、人员调整、人事任免、干部推选等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组织安排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办公室收集议题并进行初审、汇总,报局长审定。议题涉及的材料在会前 3 天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在开会前一天

 将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分送参会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

 二、局务会议(审计业务会议)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与全体干部职工会同步,先召开干部职工会,再召开局务会,如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局领导、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

 (一)主要内容

 1、研究制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讨论工作总结;

 2、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3、研究审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以及投资额在 200 万元以上(含200 万元)的政府投资结算审计报告;

 4、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安排

 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如需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议题涉及的有关股室负责人准备并提前送局办公室分发。局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

 三、干部职工会议

 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月两次,会议由局长主持,全体干部参加。

 (一)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审计署、省市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县审计委员会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文件、领导讲话;

  2、传达贯彻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组织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

 4、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5、其它工作安排。

 (二)组织安排

 局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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