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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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11 月 12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党委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对进 1 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领导咸辉、姜志刚、许传智、赵永清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两个《办法》,进 1 步明确和细化了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的内容、方法和具体要求,措施更科学、责任更明确、要求更严格,既是整改中央巡查反馈问题的具体措施,也是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树牢“4 个意识”,践行“两个保护”,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指出,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要严格依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严格依照这次会议审议的两个《办法》,以责任制落实推开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政治建设责任,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催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履行党的政治线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

 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1 致。要严格落实风格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制检查考核,催促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中央 8 项规定及实行细则精神上严之又严,坚决避免“4 风”反弹。要严格落实纪律建设责任,催促各级党组织下大力气建制度、定规矩、抓落实、重履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平常习惯和自觉遵守。要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述责述廉,催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认识和准确掌控反腐败斗争情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份子,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着力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功。

 会议强调,要加大履行力度,确保两个《办法》落地见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比两个《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行,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党组织书纪要当好第 1 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纪委监委要担当起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见效。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责任落实“最后 1 千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近几年来,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内容,创新考核方式,重视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展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细化责任内容,落实主体责任 ?

 每一年初,辽宁省委书记、省长都分别在省纪委全会、全省惩

 防体系建设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脸部署,在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屡次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底,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长带队对各市及部份省直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省委、省政府每一年初都以“两办”文件下发《责任分工》,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2012 年,辽宁省将党风廉政建设 7 个方面 58 项重点工作任务,逐 1 分解到 14 位省领导和 46 个省直部门。各地区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建立起了 1 级抓 1 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 ?

 制定《辽宁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创新和完善了检查考核方式和机制,有力增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完善集中检查方式。每一年由党政领导带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除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检查外,还结合实际逐渐增加了随机抽查和民主测评的环节,收到良好效果。通过随机抽查,既能够了解到责任制落实的真实情况,也有力增进了工作的落实。通过召开包括来自基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参加的测评会,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为责任制考核提供了参考根据,确保集中检查不流于情势。2012 年,在对各市的检查中,共发现问题 47 个,提出整改意见 49 条。

 强化平常检查考核。省纪委、监察厅每一年都对各地区各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平常跟踪督查,通过加强工作指点、实地检查、

 定期上报进展情况等方式,增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抚顺市坚持季巡查和廉政谈话制度,将每一年检查排名在后且大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肯定为巡查对象,将大众满意率低且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肯定为诫勉谈话对象。2012 年,营口市前后 8 次对所属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平常检查考核。铁岭市对受检单位和领导干部排名后 5 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深入调查和廉政谈话。另外,各地区还普遍实行了发提示单、诫勉谈话、跟踪督查、检查结果通报等制度。

 重视结果应用,增进工作落实 ?

 抓建章立制。辽宁省坚持对检查中反应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章立制,增进问题的根本解决。省委、省政府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办法》,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根据,并列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作出“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质采购和工程项目”的规定,促使党政主要领导将主要精力放在负总责上。

 抓专项治理和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收受钱财问题,连续 3 年展开专项整治,收到良好效果,反应此问题的信访举报明显减少,在 2011 年专项整治中共处理收受钱财的领导干部 31 人,触及金额达 3842.01 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安牌照过量过滥、违背纪律拉票贿选和借婚宴、升学宴敛财等问题,也有针对性地展开了专项治理,有力增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同时,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向受检地区和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落实。2011 年,针对各市检查发现的问题,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有针对性地提出 50 条整改意见,经检查验收全部

 整改到位。

 抓问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行职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实行或不正确实行责任制规定的,认真组织实行责任追究。近 3 年来,全省对 751 名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疏于监督管理,导致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收辖的下属产生严重背纪背法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均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鞍山市在量化考核和通报的基础上,近 3 年对被评为“不达标”单位的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仲裁办等 8 家单位取消了各种评优资历,并对有关领导实行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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