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 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岗位职责标准
考核细则
1、必须积极协助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等,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1、不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煤矿技术规范、规定,罚款 50 元。
2、出现技术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罚。
2、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1、未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罚款 50 元。
2、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罚款 50 元。
3、协助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矿井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造成采掘接续失调,对分管罚款100 元。
4、安排落实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负责煤矿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等工作。
不落实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罚款 50 元。
50、具体落实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1、年度立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失误罚款 100 元。
2、有一项年度立项的项目未按时完成联责罚款 50 元。
3、不落实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罚款 50元。
6、协助进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查,落实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活动。
1、不协助审批规程措施,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2、规程措施编制无针对性、违反技术管理规定,一次罚款 50 元。3、规程措施不现场落实,罚款 50 元。
7、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
对现场的采掘进度失控罚款 50 元。
8、参与灾害预防、反风演习。
不积极参与罚款 50 元 9、及时上报各类技术资料、报表。
1、上报不及时,罚款 50 元。2、上报的资料、报表出现错误罚款100 元。
100、建立煤矿技术档案,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对技术资料不归档管理,罚款 50 元。
11、按规定组织本科室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不组织业务学习,罚款 50 元,科员业务考试不合格,联责 50 元 12、组织进行分工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积极按时参加隐患排查会议,否则罚款 50 元。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完不成下井指标和抓“三违”指标,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