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监督内容

  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四条 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二)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规定决定、命令、指示情况。(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情况。(四)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五)加强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纠正损害师生利益情况。(六)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第五条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实施办法情况。

 (二)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四)开展交心谈心、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情况。

 (五)及时批阅重要信件,接待来访,解决师生员工及社会反映强烈问题情况。

 (六)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全面如实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落实情况的监督。(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二)干部任免工作情况。

 (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四)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学校中心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治理工作。

 第七条 加强对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一)招生录取。

 (二)基建项目。

 (三)财务管理。

 (四)物资采购。

 (五)科研经费。

 (六)校办企业及后勤服务。

 (七)学术诚信。

 (八)职称评定、人员招聘、奖助学金工作。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三章 监督方式第八条 强化事前备案制度。

 第九条 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

 第十条 协助巡视督查。第十一条信访处理。

 第十二条 查办案件。

 第十三条 问责追究。

 第十四条 谈话函询。

 第四章 责任落实 第十五条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工会、综治、财务、审计、基建、后勤、资产管理等部门组成。

 第十六条 健全履职机制。坚持纪委书记参加党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制度,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策前的酝酿协商。监察室主任需列席党委会和书记办公会、参加校(院)长办公会。纪委书记应以主要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不再安排分管纪检、监察、审计之外的部门或工作。不得抽调或安排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在校内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第十七条 完善考核机制。

 第十八条 落实报告制度。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参与研究“三重一大”、监督“七个关口”等工作中,发现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的; (二)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向同级党委和省委高校纪工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情况、举报线索和严重问题的; (三) 对上级纪委督办、交办案件线索或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不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的;(四)违反办案程序规定造成涉案人员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五)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深入推进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委主体责任,是指高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高校党委集体责任主要包括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领导、部署、统筹、检查、考核、报告、保障;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责任。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主要包括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责任。

 第三条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 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谁主管,谁负责,分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纪委应当承担的责任,健全倒查追究机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第二章 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 高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主体责任: (一)选好用好干部。

 (二)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

 (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六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领导班子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将主体责任体现在各项改革举措、职能部门监管和业务工作推进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推动落实。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每年对新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结合学校实际,每学期专题对师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高校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必须安排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廉政教育。

 (四)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渎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本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五)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和研究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七条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进一步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构建有效管用、公正全面的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

 (二)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转、不缺失。

 (三)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度、交流制度,坚持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

 (四)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须经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

 (五)落实领导干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认真解决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七)建立健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将年度个人述廉报告及民主测评结果、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记录、函询、廉政教育等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八条 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行为。

 (一)认真落实处理师生员工诉求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师生员工诉求。

 (二) 每年排查2次学校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包案制度,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三)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员工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并将帮助师生员工解决问题等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工作报告。

 (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出境、办公用房、职务消费、兼职等问题。坚决查处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行为。

 (五)严禁教职员工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以权谋私的问题。

 (六)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第九条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以高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二)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高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八个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七个关口”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代表或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大会述廉、其他班子成员书面述廉等制度。述廉内容紧扣廉洁自律情况,不得以述职代替述廉。

 (五)建立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推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约谈党政班子领导干部制度,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六)推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行为,应点名道姓予以曝光,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防止组织程序空转。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情况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比例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第十条 高校党委应当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一)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

 (二)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问题的分析研判。

 (三)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上级财政、审计部门和省委高校纪工委移交和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及时上报。

 (四)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办案,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不法侵害。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纪检干部培养使用。

 (六)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定位。高校纪委书记除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严肃党内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管好班子。

 (二)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制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领导和支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六)落实党委书记、校长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重要部门的规定,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重大问题、敏感事项末位发言制度,严格遵守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等规定。

 (七)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成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人员任成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落实。

 第十三条 坚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坚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每年定期向省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同时抄报省纪委、省委高校纪工委。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党委及班子成员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口向的; (二)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发生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严重问题的; (三)对本单位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群众反映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违反规定选人用人,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特别是提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干部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审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的; (八)在招生录取、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及教学科研立项、评奖、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等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损害教职员工、学生利益的; (九)在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科研经费、奖助学金管理、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工作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对上级交办和学校受理的控告申诉或违纪违法案件,不认真办理、不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十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以上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十三)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十七条 党委违反本办法,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调整处理。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办法,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关于规范高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决策事项 1.高校“三重一大”事项系高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2.“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决策,具体可划分为A、B、C三个层次。A级事项须提交高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B级事项须提交高校书记办公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C级事项须经高校职能部门处务会或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报分管校领导研究决定。

 3.“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就高议决原则管理,低层次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上升一级进行决策,高层次事项不得降低层次进行决策。

 4.各高校应根据“三重一大”基本事项参考目录,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决策程序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精心准备议事方案。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求前组织专家论证,对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提前征求师生意见,对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要提前提交教代会审议,授权有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决策意见的事项,要提前交由领导小组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比较成熟的书面建议或方案,分级供集体研究决策。

 6.“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要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策坚持一题一议,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式作出决策,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得仅凭少数的意见形成决议。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应按最终决议组织实施。A级B级事项,分别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实情况向党委会或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汇报。c级事项,应时将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保障机制 8.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或校长办公会、职能部门处务会或二级学院党政联席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9.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和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回避。

 1 0.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公开制度。除涉密事项外,均要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务政务公开规定给予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查询。

 1 1.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党委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1 2.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或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报告。

 1 3.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策而个人决定的、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造成决策失误的、发现决策失误而不采取纠正措施的、造成其他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违纪违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云南省高校“三重一大”基本事项参考目录 关于加强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基建项目依法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结合云南高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决策阶段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建性详规、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校园内土地利用和单体建筑项目立项等,应进行专家委员会论证而未进行的,未提交校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

 2.单体基建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标准、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未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

 3.基建项目申报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额度较大或技术要求较复杂的项目未邀请专家论证,可研报告编制单位选择未履行招标程序或报告质量不高的。

 4.学校未建立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内控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

 (二)勘察设计阶段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未经招投标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委托合同或勘察设计单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分解、拆分基建工程规避招标的;利用职能或职务之便,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提高设计标准,造成投资超可研或初设批复投资额度的。

 3.与设计单位串谋,故意在施工图设计中埋下设计变更隐患,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授意或强迫设计单位选择不合理技术方案的。

 (三)建设准备阶段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拆迁实地测绘故意扩大、虚列拆迁面积、数量,擅自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谋取个人私利的。

 2.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设备材料采购等未依法进行招标,或把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或将项目分解拆分成若干部分规避招标的。

 3.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联系方式等保密事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擅自改变评标标准和办法,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4.单位或个人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结果,或对中标候选人附加苛刻条件、故意刁难的。

 5.未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基建项目合同,或订立合同内容不完整和条款不严谨导致学校利益受损的。

 (四)项目施工阶段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纵容或默示施工单位将基建项目违法发包、转包的。

 2.利用职权插手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或纵容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规定程序和工程建设规范的强制性条款,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工程量价、工程索赔等审核不严,使学校蒙受经济损失的。

 4.未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程序组织隐蔽工程验收,违反规律压缩工期,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

 (五)竣工验收阶段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未按工程验收程序、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的,擅自提前或推后竣工验收的,竣工资料不齐全和不真实的,质量等级评定不客观和不严格的。

 2.未全力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工程缺陷责任的。

 (六)资金支付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1.建设资金筹措有意选择利率较高的单位,抬高建设成本,谋求个人私利的。

 2.建设资金未按合同规定和审批程序支付,超前、超额、滞后支付工程款项,以权谋私的。

 3.建设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未按现行财务管理规范进行管理,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贪污建设资金,利用虚假项目套取现金的。

 4.无正当理由造成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虚列名目套取建设管理费,纵容施工单位虚报和伪造工程结算文件骗取工程款项的。

 5.审计单位及人员违反工程审计纪律和职业操守,提交审计报告有失公允的。

 二、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高校要将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整体装修、功能改造等基建项目全面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按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审慎选择招标代理、设计、建设、审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基建程序,重点做好项目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阶段的风险防控。

 (一)决策阶段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使用单位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或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建设意见。基建管理部门汇总建设指标和参数,经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初审形成项目建设建议书后,由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正式项目建议方案。建设方案报请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复审,重大项目职代会审议,合格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立项。基建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学校审核决定后向有关部门报请批准。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专家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存在重大分歧的项目严禁擅自决策。

 (二)勘察设计阶段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设计审查管理责任追究等规定。基建管理部门对方案管理施行限额设计,根据功能要求和学校已批准的投资额,委托设计单位实施限额设计。设计概算不得突破投资限额,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通过设计谋求不当得利。

 (三)建设准备阶段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基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复核审查确认签名,依法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有关规定。强化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基建管理部门办理报建审批核准手续、财务部门落实工程资金来源后,由基建管理部门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同时协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并由基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复审并提交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由招标代理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招标、评标和定标。中标人确定后,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由基建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联合会签。合同签订后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项目施工阶段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基建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工程管理人员从业行为、材料报验抽检、设计变更会审、索赔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工程监理、隐蔽验收标准等规定。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的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均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必要时可召开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会议共同确定。变更不增加大额费用的由现场技术总负责人审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增加大额费用的由现场技术总负责人审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提请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及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五)竣工验收阶段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建设工程验收条件、程序、标准、规范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规定。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或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编制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总结报告,组织初验并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局质检站,会同使用单位、校内消防、校内物业和工程建设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正式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合同内全部工程内容,且施工资料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报基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六)资金支付环节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建设资金成本经济合理化、资金支付审核程序合规、建设资金管理合法、工程预决算审计到位等规定。工程款拨付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票据,项目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意见,经基建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审核并提出付款意见,财务部门核对付款进度,报送校领导批准,方可支付。工程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如实将全部原始竣工结,算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并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送基建管理部门,基建管理部门对经监理单位审核签章的全部原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签章并报请主管校领导签字后,应积极协助配合审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审计工作。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财务部门应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三、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基建项目建设监督工作的领导,组成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指挥部)、财务、资产管理、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基建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校纪委书记兼任。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在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建设监督的具体工作。

 3.基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应在工程建设的适当时候召开相应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职权;研究、确定工程建设每个阶段监督的重点和应采取的监督措施;研究、处理发生的重大监督事件;研究、解决并保障必需的监督工作条件。

 (二)健全机制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决策、设计、招标、施工、验收、付款等涉及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制度。

 2.健全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协调机制,建立学校项目建设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部署项目建设中的有关事项。

 3.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中严防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基建项目投资额较大的学校,应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联系,建立学校校区建设(或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严防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预防工作会议。

 4.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监督机制。凡涉及校区建设规模较大的学校,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应在工程建设现场派驻监督组,配备必要的监督工作人员,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或项目指挥部)的有关工作,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健全基建项目廉政承诺书管理、基建项目信息公开、基建项目跟踪审计监控、重大基建项目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基建项目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四大要素控制,规范操作流程。

 (三)强化监督检查 1.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建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对基建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2.纪检监察部门和项目建设监督办公室要认真执行《信访条例》,重视项目建设中来信来访和举报反映的初查核实工作。凡举报反映基本属实或线索具体的,都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不得拖延或不查。

 3.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建筑安全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间责、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加强高校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高校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云南高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申报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利用职能与职务之便,擅自变更 供货单位、采购方式、物资规格的;物资采购部门和单位未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未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未报送职能部门批准 ,擅自采取采购行动的;物资采购部门和单位未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增加物资种类和数量的;物资采购部门和单位事前与供货商频繁接触,对供货单位有倾向性或对物资要求有排他性的;物资采购部门和单位采取化整为零等手段,回避政府采购或学校分散采购的。

 (二)实施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采购的;学校或管理部门擅自将政府采购更改为学校分散采购的;学校分散采购未按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的;采购执行部门违规泄漏评标专家信息的;招投标采购合同未得到严格执行,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发生变化但未履行变更程序的。

 (三)物资验收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到位物资未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验收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科技含量较高的物资未邀请专家参与验收的;不合格物资未全力挽回经济损失的;固定资产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的。

 (四)资金拨付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专项采购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采购资金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故意提前或滞后支付贷款从中捞取好处的。

 =、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一)申报审批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预算制度,制定学校年度采购计划,采购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不得临时动议采购。物资采购申报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重要采购项目还需进行专家论证,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采购管理部门,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对供货单位和物资要求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采购管理部门受理采购申请,对申报项目的预算情况、资金来源情况、技术指标编制情况、重要物资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临时急需采购项目要从严审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得越权审批。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采购管理部门、采购申报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工作,不得回避政府集中采购和学校分散采购。

 (二)实施采购 上级批复纳入地方政府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的公开招投标采购项目,学校要对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审核招标结果的合理性,防止学校权益受到损失。上级批复由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授权,严格按照发布采购信息、制定招标文书、审查投标商资质、开标评标定标、公布招标结果等程序组织实施,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审慎选择代理机构,防止在选择代理机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招标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合同内容,代表学校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防止盲目签订采购合同风险。采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履行有关变更程序,采购过程中情况确需发生变化的要签订补充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采购合同。

 (三)物资验收 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员严格按照物资验收程序和规定,对照物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采购物资技术含量较高的必须聘请专家参与验收,形成验收报告,不得故意省略物资验收工作环节或排斥专家参与货物验收。物资验收小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究,要求对方进行整改,不得故意放弃学校经济损失追诉权利。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采购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得非法转移或侵吞国有资产。

 (四)资金拨付 物资采购申报部门根据采购合同提出资金支付申请,提供资金支付基础材料,防止手续不完备的付款申请。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和采购合同约定审核付款申请,提出付款意见,防止职能部门监督缺位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财务部门对采购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验收报告和付款申请审批情况办理付款手续,防止提前或滞后支付款项。

 三、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物资采购法规健全完善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度,强化领导小组职能。认真落实物资采购政策法规,全面履行物资采购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不断强化管理人员法纪教育,逐步加强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推进依法采购。建立由物资采购、纪检监察、财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沟通信息和交换意见、分析物资采购风险动态、部署物资采购风险防控工作、研究防控对策和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从业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我行为约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各下面是“十个小故事大道理”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小故事1、《扁鹊的医术》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 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 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大道理: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小故事2、危险的森林里 一个人在森林中漫游时,突然遇见了一只饥饿的老虎,老虎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他立刻用最快的速度逃开,但是老虎紧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跑,最后被老虎逼到了断崖边。

 站在悬崖边上,他想:“与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死,还不如跳入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他纵身跳入悬崖,非常幸运地卡在一棵树上。那是长在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子。

 正在庆幸之时,他听到断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往崖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子正抬头看着他,狮子的声音使他心颤,但转念一想:“狮子与老虎是相同的猛兽,被什么吃掉,都是一样的。” 刚一放下心,又听见了一阵声音,仔细一看,两只老鼠正用力地咬着梅树的树干。他先是一阵惊慌,立刻又放心了,他想:“被老鼠咬断树干跌死,总比被狮子咬死好。” 情绪平复下来后,他看到梅子长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起来。他觉得一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梅子,他找到一个三角形的枝丫休息,心想:“既然迟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好睡上一觉吧!”于是靠在树上沉沉地睡去了。

 睡醒之后,他发现黑白老鼠不见了,老虎和狮子也不见了。他顺着树枝,小心翼翼地攀上悬崖,终于脱离了险境。原来就在他睡着的时候,饥饿的老虎按捺不住,终于大吼一声,跳下了悬崖。

 黑白老鼠听到老虎的吼声,惊慌地逃走了。跳下悬崖的老虎与崖下的狮子展开激烈的打斗,双双负伤逃走了。

 励志大道理:生命中会有许多险象丛生的时候,困难危险像死亡一样无法避免。既然无法避免不如放下心来安享现在拥有的一切,无意中就会享受到生命的甜果。

 小故事3、老人与黑人小孩子 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白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上去,每人买了一个气球,兴高采烈地追逐着放飞的气球跑开了。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一个黑人小孩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您能卖给我一个气球吗?” “当然可以,”老人慈祥地打量了他一下,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他鼓起勇气说:“我要一个黑色的。” 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地看了看这个黑人小孩,随即递给他一个黑色的气球。

 他开心地接过气球,小手一松,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

 老人一边看着上升的气球,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它的颜色,而是因为气球内充满了氢气。” 大道理:成就与出身无关,与信心有关。这个世界是用自信心创造出来的。有自信,积极的面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种积极和自信会帮助人登上成功的山顶。

 小故事4、囚禁的章鱼 一只章鱼的体重可以达70磅。但是,如此庞大的家伙,身体却非常柔软,柔软到几乎可以将自己塞进任何想去的地方。

 章鱼没有脊椎,这使它可以穿过一个银币大小的洞。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塞进海螺壳里躲起来,等到鱼虾走近,就咬断它们的头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痹而死,然后美餐一顿。对于海洋中的其他生物来说,它可以被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动物之一。

 但是,人类却有办法制服它。渔民掌握了章鱼的天性,他们将小瓶子用绳子串在一起沉入海底。章鱼一看见小瓶子,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子有多么小、多么窄。

 结果,这些在海洋里无往不胜的章鱼,成了瓶子里的囚徒,变成了渔民的猎物,变成人类餐桌上的美餐。是什么囚禁了章鱼?是瓶子吗?不,瓶子放在海里,瓶子不会走路,更不会去主动捕捉。囚禁了章鱼的是它们自己。它们向着最狭窄的路越走越远,不管那是一条多么黑暗的路,即使那条路是死胡同。

 大道理: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许多羁绊和束缚,对于它们,我们毫无办法。殊不知囚禁我们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我们不健康的心态和偏激的态度。

 小故事5、摔碎的牛奶瓶 十几岁的桑德斯经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他常常为自己犯过的错误自怨自艾;交完考试卷以后,常常会半夜里睡不着,害怕没有考及格。他总是想那些做过的事,希望当初没有这样做;总是回想那些说过的话,后悔当初没有将话说得更好。

 一天早上,全班到了科学实验室。老师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把一瓶牛奶放在桌子边上。大家都坐了下来,望着那瓶牛奶,不知道它和这堂生理卫生课有什么关系。

 过了一会,保罗?布兰德威尔博士突然站了起来,一巴掌把那牛奶瓶打碎在水槽里,同时大声叫道:“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然后他叫所有的人都到水槽旁边,好好地看看那瓶打翻的牛奶。

 “好好地看一看,”他对大家说,“我希望大家能一辈子记住这一课,这瓶牛奶已经没有了–你们可以看到它都漏光了,无论你怎么着急,怎么抱怨,都没有办法再救回一滴。只要先用一点思想,先加以预防,那瓶牛奶就可以保住。可是现在已经太迟了,我们现在所 能做到的,只是把它忘掉,丢开这件事情,只注意下一件事。” 大道理: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积极的去面对下一件事情。小故事6、四个字 有一位精神病学家,执业多年,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精神病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数年前将要退休时,发现在帮助自己改变生活方面最有用的老师,是他所谓的“四个小字”.头两个字是“要是”.他说:“我有许多病人,把时间都花在缅怀既往上,后悔当初该做而没有做的事,‘要是我在那次面试前准备得好一点……’或者‘要是我当初进了会计班……’” 在懊悔的海洋里打滚是严重的精神消耗。矫正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在你的词汇里抹掉“要是”二字,改用“下次”二字即可。应该向自己说:“下次如有机会我应该如何做……” 大道理: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懊悔。千万不要老是惦念已往的过错,当你又在后悔既往时便对自己说:“下次我不会再做错。” 小故事7、丢失了两元钱的车 罗森在一家夜总会里吹萨克斯,收入不高,然而,却总是乐呵呵的,对什么事都表现出乐观的态度。他常说:“太阳落了,还会升起来,太阳升起来,也会落下去,这就是生活。” 罗森很爱车,但是凭他的收入想买车是不可能的。与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说:“要是有一部车该多好啊!”眼中充满了无限向往。有人逗他说:“你去买彩票吧,中了奖就有车了!” 于是他买了两块钱的彩票。可能是上天优待于他,罗森凭着两块钱的一张体育彩票,果真中了个大奖。

 罗森终于如愿以偿,他用奖金买了一辆车,整天开着车兜风,夜总会也去得少了,人们经常看见他吹着口哨在林阴道上行驶,车也总是擦得一尘不染的。

 然而有一天,罗森把车泊在楼下,半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

 朋友们得知消息,想到他那么爱车如命,几万块钱买的车眨眼工夫就没了,都担心他受不了这个打击,便相约来安慰他:“罗森,车丢了,你千万不要太悲伤啊!” 罗森大笑起来,说道:“嘿,我为什么要悲伤啊?” 朋友们疑惑地互相望着。

 “如果你们谁不小心丢了两块钱,会悲伤吗?”罗森接着说。

 “当然不会!”有人说。

 “是啊,我丢的就是两块钱啊!”罗森笑道。

 励志大道理:换一个角度,就能得到快乐。丢掉生活中的负面情绪,要有一种认识挫折和烦恼的胸怀。

 小故事8、借锤子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我,那怎么办?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也许这种匆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内心对我是非常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又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是他自己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向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会不借呢?怎么能拒绝帮别人这么点儿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依赖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了。

 于是他迅速跑过去,按响门铃。邻居开门了,还没来得及说声“早安”,这个人就冲着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大道理:消极的思想造成错误的行为,积极的心态可以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

 小故事9、烦恼人 一个人被烦恼缠身,于是四处寻找解脱烦恼的秘诀。

 有一天,他来到一个山脚下,看见在一片绿草丛中,有一位牧童骑在牛背上,吹着悠扬的横笛,逍遥自在。他走上前去问道:“你看起来很快活,能教给我解脱烦恼的方法吗?” 牧童说:“骑在牛背上,笛子一吹,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他试了试,却无济于事。于是,又开始继续寻找。

 不久,他来到一个山洞里,看见有一个老人独坐在洞中,面带满足的微笑。

 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向老人说明来意。老人问道:“这么说你是来寻求解脱的?” 他说:“是的!恳请不吝赐教。” 老人笑着问:“有谁捆住你了吗?” “……没有。” “既然没有人捆住你,何谈解脱呢?” 他蓦然醒悟。

 大道理:由于我们的心态没有调整好,烦恼也就一个跟着一个而来,实际上,大多数烦恼都是无中生有。把心态调整好,问题会变得很简单,烦恼也就不驱而散。

 小故事10、老先生与服务生 老先生常到一家商店买报纸,那里的服务生总是一脸傲慢无礼的样子,就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做事追求效率固然重要,可是缺乏礼貌一定会流失客人,没有了客人服务速度再快,又有什么用? 朋友对老先生说,为何不到其他地方去买? 老先生笑着回答:“为了与他赌气,我必须多绕一圈,浪费时间,徒增麻烦,再说礼貌不好是他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因为他而改变自己的心情? 大道理:不要因为别人的不好而影响了自己做事情时候的心情,也不要因外界的不如人意而影响了一生的幸福快乐。想想美好的一面,心情也会是很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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