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站库房安全用电防火保安证书】库房防火措施

  二O一八年第三管理区第二作业站库房 安全防火责任状 在库房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消防法》,加强安全用电、防火的知识学习,服从电力部门、安全部门、农机部门、和管理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库房的安全防火使用。 1. 库房必须配齐配全各消防器材(灭火器、竹扫把、铁锹、沙箱、沙袋等防火工具) 2. 所有库房内严禁私拉乱接各用电设备。 3. 所有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罐、塑料布、塑料袋等物品) 4. 所有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焊机、切割机、角磨机、电钻等电气设备。 5. 所有库房内严禁使用带有火花的用电设备。 6. 所有库房内严禁使用电器设备取暖。 7. 所有库房内严禁使用液化罐烧水做饭。 8. 所有库房内严禁明火烤车。 9. 所有库房需配一把备用钥匙,用于安全检查及火灾发生时抢救物资和使用灭火器具,由作业站专人保管,平时不得外借。 10. 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11. 人员离开库房时,库房必须断开电源总开关。 以上条款各作业站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此规定,如有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除由库主全部自行承担责任外,并追究作业站监管不力责任。

  签责任状单位:八五六分公司第三管理区 2 作业站: 站长:

 员工:

  2018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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