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CG202010A06 6

 采

 购

 人: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联

 系

 人:

 郑道敏

 联系电话:

 13567771858

 采购代理机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张 女士

 联系电话:

 0577- - 61882628 8

 联系传真:

 0577- - 61882627

  二○二○年

 招标文件目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的 公开招标公告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010A06 项目名称: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40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新建 2 座空气自动站、改建 1 个自动站,本次采购部分产品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进口设备参加投标,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 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

 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 流 程 详 见 《 供 应 商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操 作 指 南 》(c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 CA 电子签

 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地

 址:乐清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道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771858 质疑联系人:潘丽娜 质疑联系方式:1350655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 1 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2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 501 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757133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 CG202010A06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预算 ¥440 万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人 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联系人:郑道敏 联系电话:13567771858 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乐清市市府路 1 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A07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联系传真:0577-61882627 8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14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 投标语言 中文 16 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17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19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

 20 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 A CA 电子签章。

 21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22 投标保证金 无 23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2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见招标公告要求 2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30 分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26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09: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 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zc zcygov.cn)

 )

 ”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上传递交至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8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 1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0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 2 、通过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成功上传递交的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无法按时解密的, 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

 29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30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1 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2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33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4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5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 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3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7 招标代理费用 0 元 38 注意事项

 1 1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 2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PM 2.5 分析仪 套 2 经批准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 PM 10 分析仪 套 2 3 SO 2 分析仪 套 2 4 NO X 分析仪 套 2 5 CO分析仪 套 2 6 O 3 分析仪 套 2 7 六参数站点 辅助设备 多元气体校准仪 套 2 8 零气发生器 套 2 9 气象五参数 套 2 10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GC-MS/FID)

 套 1

 11 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 套 1

 12 VOC辅助设备 氢气发生器 套 1

 动态校准仪 套 1

 零气发生器 套 1

 13 数据采集软硬件 子站软件 套 2

 子站工控机 套 2

 14 25 m2 站房 包含彩钢板房及配套设施(消防、通讯等)、空调、避雷设备 套 2

 15 系统集成 3KVA参数稳压电源 台 5

 SO 2 标气及不锈钢减压阀 套 2

 NO标气及不锈钢减压阀 套 2

 CO标气及不锈钢减压阀 套 2

 进口VOCs标气及不锈钢减压阀 套 1

 甲烷标气及不锈钢减压阀

 采样系统 套 3

 机柜 套 7

 集成辅材 套 3

 16 一年耗材和备品备件 批 3 3个站点 17 运营维护 年 1

 二)技术参数 ①PM2.5 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 PM2.5 质量浓度; 2、★测量方法:实时地在环境温度下同时进行颗粒物的采集和质量测量,采用β射线吸收和光散射双检测技术或振荡天平法; 3、★通过 EPA 联邦等效方法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采样头:PM10 采样头和 PM2.5 切割头; 5、★智能加热系统:配置智能加热系统,可设置恒温加热和动态加热模式,能有效地控制样品的温度和湿度; 6、干扰消除:需要考虑来自于自然界的β射线源对背景值的干扰,可消除或削减外界环境的放射性干扰; 7、测量量程:在 0-1mg/m3 和 0-10mg/m 3 两个量程;

 8、最低检测限:小于 0.5µg/m3

 (2σ)(1 小时数据)小于 0.2µg/m 3

 (2σ)(24 小时数据); 9、测量精度:±2.0ug/m3 小于 80ug/m 3 ,其他±5.0ug/m 3 (24 小时); 10、校准膜重复性:±2%; 11、采样流量:16.67 升/分钟; 12、流量精度:±2%测量值; 13、检测器源:β射线源采用小于 100µCi 的碳-14,光源采用 IRLED,6mW,880nm; 14、★仪器的质量浓度时间周期:60 到 3600 秒和 24 小时;

 15、数据输出速率:每 1 秒; 16、实时监控滤膜负载情况:仪器更换滤带采样点可以有流量,颗粒物浓度值,时间设置来控制,节约滤带的使用量,不会出现因滤膜超载而产生的数据丢失情况; 17、压力/温度测量:实时监测环境压力与温度,自动修正数据; 18、信号输出:0-1V,0-5V,0-10V,RS232/RS485,TCP/IP,10 继电器输出; 19、可以使用软件进行远程控制,实时调取仪器操作界面,方便对仪器进行远程操作; 20.可采用零膜和跨度膜按需求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审计和校准。

 21、配置:主机标准套,校准膜 1 套、颗粒物采样管三脚架,采样管法兰等; 22、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23、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②PM10 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 PM10 质量浓度; 2、★测量方法:实时地在环境温度下同时进行颗粒物的采集和质量测量,采用β射线吸收和光散射双检测技术或振荡天平法; 3、★通过 EPA 联邦等效方法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采样头:PM10 采样头; 5、★智能加热系统:配置智能加热系统,可设置恒温加热和动态加热模式,能有效地控制样品的温度和湿度; 6、干扰消除:需要考虑来自于自然界的β射线源对背景值的干扰,可消除或削减外界环境的放射性干扰; 7、测量量程:在 0-1mg/m3 和 0-10mg/m 3 两个量程; 8、最低检测限:小于 0.5µg/m3

 (2σ)(1 小时数据)小于 0.2µg/m 3

 (2σ)(24 小时数据);

 9、测量精度:±2.0ug/m3 小于 80ug/m 3 ,其他±5.0ug/m 3 (24 小时); 10、校准膜重复性:±2%; 11、采样流量:16.67 升/分钟; 12、流量精度:±2%测量值; 13、检测器源:β射线源采用小于 100µCi 的碳-14,光源采用 IRLED,6mW,880nm; 14、★仪器的质量浓度时间周期:60 到 3600 秒和 24 小时;

 15、数据输出速率:每 1 秒; 16、实时监控滤膜负载情况:仪器更换滤带采样点可以有流量,颗粒物浓度值,时间设置来控制,节约滤带的使用量,不会出现因滤膜超载而产生的数据丢失情况; 17、压力/温度测量:实时监测环境压力与温度,自动修正数据; 18、信号输出:0-1V,0-5V,0-10V,RS232/RS485,TCP/IP,10 继电器输出; 19、可以使用软件进行远程控制,实时调取仪器操作界面,方便对仪器进行远程操作; 20、可采用零膜和跨度膜按需求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审计和校准。

 21、配置:主机标准套,校准膜 1 套、颗粒物采样管三脚架,采样管法兰等; 22、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23、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③臭氧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 2、★测量方法:紫外吸收光度法;对称型双光池设计 3、★通过 EPA 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测量范围:0-0.05,0.1,0.2,0.5,1,2,5,10,20ppm 可选,自动或手动选择分档;

 5、零点噪声:<0.25ppb(RMS);

 6、最低检测限:0.5ppb;

 7、测量精度:±1ppb(100ppb 量程)或读数值的±1%(量程大于 100ppb);

  8、线性:±1%满度值;

 9、零点飘移:<1.0ppb/24h/7d;

 10、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11、响应时间:<20s/(0-95%);

 12、运行温度范围:10-35℃;

 13、零跨阀:外置或外置,可满足自动校准;

 14、测量值输出:电压 10v、5v、1v、100mv,或电流 4-20mA,以及 RS232 双向通讯界面及以太口;

 15、运行方式:微处理机控制,具有参数设定,自我诊断报警、仪器运行状态参数显示、远程遥控诊断操作、存储分析数据和运行状态参数的功能; 16、电源电压:220±10%VAC/50Hz; 17、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18、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④二氧化硫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 2、★测量方法:脉冲紫外荧光法 3、★通过 EPA 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测量范围:0-0.05,0.1,0.2,0.5,1,2,5,10ppm 可选,自动或手动选择分档;

 5、零点噪声:<0.25ppb(RMS);

 6、最低检测限:0.5ppb;

 7、测量精度:±1ppb(100ppb 量程)或读数值的±1%(量程大于 100ppb);

 8、线性:±1%满度值;

 9、零点飘移:<1ppb/24h

 10、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11、响应时间:<120s/(0-95%);

 12、运行温度范围:10-35℃;

 13、零跨阀:外置,可满足自动校准;

 14、测量值输出:电压 10v、5v、1v、100mv,或电流 4-20mA,以及 RS232 双向通讯界面及以太口;

 15、运行方式:微处理机控制,具有参数设定,自我诊断报警、仪器运行状态参数显示、远程遥控诊断操作、存储分析数据和运行状态参数的功能;

 16、电源电压:220±10%VAC/50Hz; 17、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18、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⑤氮氧化物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 NO/NO2/NOx 浓度 2、★测量方法:化学发光法 3、★通过 EPA 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测量范围:0-0.05, 0.1, 0.2, 0.5, 1, 2, 5, 10,20ppm 可选,自动或手动选择分档;

 5、零点噪声:<0.2ppb(RMS);

 6、最低检测限:0.4ppb;

 7、测量精度:±0.5 ppb(100ppb 量程)或读数的±0.5%(量程大于 100ppb); 8、线性:±1%满度值;

 9、零点飘移:<0.5ppb/24h 10、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11、响应时间:<80 秒(0-95%);

 12、运行温度范围:10-35℃;

 13、零跨阀:外置,可满足自动校准;

 14、测量值输出:电压 10v、5v、1v、100mv,或电流 4-20mA,以及 RS232 双向通讯界面及以太口;

 15、运行方式:微处理机控制,具有参数设定,自我诊断报警、仪器运行状态参数显示、远程遥控诊断操作、存储分析数据和运行状态参数的功能;

 16、电源电压:220±10%VAC/50Hz; 17、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18、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⑥一氧化碳分析仪 1、用途:测量环境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2、★测量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法 3、★通过 EPA 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检测合格产品; 4、测量范围:0-1, 2, 5, 10, 20, 50, 100, 200, 500, 1000 ppm 可选,双量程自动切换; 5、零点噪声:<0.02ppm(RMS); 6、最低检测限:0.04ppm;

 7、测量精度:±0.1 ppm(10ppm 量程)或读数值的±1%(量程大于 10ppm); 8、线性:±1%满度值;

 9、零点飘移:<0.1ppm/24h 10、跨度飘移:±1%满度值/24h;

  11、响应时间:<60 秒/(0-95%);

 12、运行温度范围:10-35℃;

 13、零跨阀:内置或外置,可满足自动校准; 14、具有内置自动零点校正系统。

 15、测量值输出:电压 10v、5v、1v、100mv,或电流 4-20mA,以及 RS232 双向通讯界面及以太网口;

 16、运行方式:微处理机控制,具有参 数设定,自我诊断报警、仪器运行状态参数显示、远程遥控诊断操作、存储分析数据和运行状态参数的功能;

 17、电源电压:220±10%VAC/50Hz; 18、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19、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⑦多元气体校准仪 1、具有稀释系统及多种气体标准气源入口,动态配置多种不同浓度的标准气,实现对气态分析仪的单点和多点校准的功能; 2、能接受控制指令进行自动零、跨(单点和多点)校准,也能以手动方式进行校准;

 3、具有自编程能力,编制/存储校准程序,并启动和控制分析仪器进行零/跨或多点校准; 4、流量测量准确度:±1%满量程;

 5、流量测量重复性:±0.2%满量程;

 6、流量测量线性度:±0.5%满量程;

 7、标准气输入口 3 个或以上,稀释气输出口 1 个;

 8、臭氧发生器输出臭氧浓度范围 0.1ppm-6ppm,反应时间 180s(98%);

  9、具有自动检漏、压力检测和报警及自动断路功能;

 10. 数字信号控制:10 个继电器和 8 路 24VDC 电磁阀驱动的控制输出,16 通道控制输入; 11、电源电压:220VAC±10%/50Hz。

 12、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13、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⑧零气发生器 1、输出流量:≥10L/min;

 2、输出压力:10-30PSI;

 3、含去除 HC 和 CO 装置;

 4、零气纯度:NO、NO 2 、SO 2 、O 3 ,NH 3

 <0.5ppb,CO、HC≤0.03ppm;

 5、电源电压:220 VAC±10%/50Hz; 6、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及维护手册 1 套+电子版; 7、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 1 年质保函原件。

 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GC-MS/FID)

 1、仪器应用要求 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分析,满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满足环保部《2018 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 号)规定的 VOCs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用要求,仪器采用 GC-MS/FID 法。

 2、仪器工作环境 2.1 工作环境温度:

 20-30℃。

 2.2 工作环境湿度:

 ≤ 85%R.H. (无冷凝) 2.3 电源:单相 200-240V@50 Hz,电流大于 10A。

 3.仪器主要技术指标 3.1 仪器硬件 3.1.1 采样模块 1)进样捕集模块:采用低温除样品中水分,低温填料富集目标 VOCs;不使用液氮富集冷阱装置,采用单级小型制冷机实现低温,降温至少至摄氏-40℃,可浓缩富集 C2-C12 碳氢化合物,保证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及脱附,满足高挥发性化合物的捕集需要;(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2)采用高精度电子质量流量模块精确控制采样流量和采样体积; 3)热解吸模块:可在 15 秒内快速加热至除水、解吸样品等过程所需要的温度,保证干扰物去除,目标化合物被迅速解吸、进样,达到良好的分离效果; 4)系统控制软件可完成采样、捕集、热解吸、分析,加热反吹等全过程自动控制; 5)软件可全自动进行系统状态和性能检查,自动完成多点校准曲线绘制和方法切换; 6)采用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设置为 5:1 到 90:1,可有效应对高浓度污染因子监测(提供仪

 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3.1.2 色谱分离模块 1)色谱柱系统:低热容毛细管柱,柱上直接加热,低功耗,高集成度,无需柱箱;(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2) 色谱柱温度控制:室温+10℃到 300℃;从 300℃降温到 50℃不超过 1 分钟; 3)色谱柱模块正常分析时,功耗小于 80W; 3.1.3 FID 检测器模块 1)全自动电子压力控制; 2)全自动点火,熄火自动保护; 3)在线仪器专用 FID 检测器。

 3.1.4 质谱检测器 1)离子化方式:EI; 2)质量分析器:四极质谱检测器; ▲3)为确保测试间隔无残留,除离子源及传输模块可高温加热外,质量分析器可独立高温加热,最高温度可加热至 240 度;

 ▲4)质量稳定度≤0.1amu/12h;(需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5)质谱最大扫描速度不低于:10000amu/s;(需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6)质量准确度≤0.1amu;(需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质量范围:10-500amu; 8)质量分辨率:优于单位质量分辨率; 9) 真空系统:无油涡卷泵(或隔膜泵)+分子泵组合,真空系统无油设计; 10)启动及恢复时间:开机抽真空到分析,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意外断电后可以自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获取率达到国家要求; ▲11)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设备宽度不超过 480mm,系统可集成在 19 英寸机柜内,与空气常规因子监测仪器安装形式保持一致,可在现有站房条件下安装。(提供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装置在 19 英寸机柜的安装图片)

 3.2 仪器软件 1)软件全中文操作,具有图标式操作界面; 2)软件在 WIN7/WIN8/XP 等操作环境下工作;主机对温度、压力、气体、流量、时间等参数进行控制;主机屏幕实时显示浓度数据;

 3)数据加密存储,所有谱图原始文件,均进行加密,不可修改; 4)数据分析软件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谱库检索、报告输出功能。输出报告中可对所有物质进行分类统计,并提供各物质在不同时间段的变化趋势图; 5)内置基于质谱数据的 AMDIS 解卷积算法,可有效应对共流程出的干扰; 6)配置 NIST 谱库和环境中文版 VOCs 专用数据库,根据检索结果和其它的信息,对未知物进行定性分析;内置 NIOSH 化合物信息库,辅助用户进行信息决策;(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内含软件使用界面截图等证明文件)

 ▲7)软件终身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系统核心色谱质谱分析仪生产商盖章的承诺书。

 4.仪器性能要求 1)可分析组分: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包括 PAMS(57 种),TO15 组分(65 种),OVOC(12种)等有机物;满足《2019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 号)规定的在线监测物种要求;(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包含 PAMS(57 种)、TO15(65 种)及 OVOC(12 种)等 116 种因子)

 ▲2)方法检出限:C2-C4,采用 FID 检测器;MSD 测量 C5-C12 范围的碳氢化合物、含氧/氮挥发性有机物及卤代烃,对所有的目标分析物均能很好的分析和检测,PAMS(57 种)中所有组分的方法检出限≤0.1nmol/mol,其余不少于 90%的物种方法检出限≤0.1nmol/mol;(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

 3)量程范围:不低于 50 nmol/mol; 4)保留时间漂移:≤5%; 5)方法线性:全部目化合物的线性相关系数≥0.98; 6)重复性和稳定性:连续 7 次以上测定同一浓度目标化合物的标准气体,不少于 90%的目标化合物 RSD 小于 10%; 7)所有物种系统残留均小于 0.1nmol/mol;(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

 8)数据有效率≥85%;(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

 9)分离度≥1.0(以分离环戊烷及异戊烷为准);(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

 10)供电及功率:220VAC±10%,50Hz ,≤1000 瓦(含峰值);(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5.数据分析 5.1 数据分析系统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当设备出现故障、数据超过限定值,会通过短信或者邮件方式告知用户;(提供软件界面截图)

 5.2 基于自动寻峰算法,通过指数算法自动识别,可以快速筛查同分异构体,进行 VOCs 组分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 5.3 能够分析 VOCs 随时间变化规律,计算 OFP 臭氧生产潜势等参数,反映光化学污染状况及演变规律;(提供数据分析界面截图)

 5.4 能够集成气象五参数分析仪,O3/NOx 等常规分析仪,GPS 及 GIS 等监测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提供数据分析界面截图)

 6.技术服务和培训 6.1 中标供应商须在交货日期后 60 天内到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验收,直至技术指标与标书符合。

 6.2 免费提供现场培训,人数不限。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应用及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

 6.3 两名人员免费的提高操作培训; 6.4 厂家提供仪器一年的保修期; 6.5 厂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并免费提供所有公开发表的应用文献和最新仪器有关资料、通讯和用户论文集等。

 6.6 免费提供仪器使用手册、培训教材、应用文章等。

 7.辅助设备要求:

 7.1 根据客户要求配置空调系统; 7.2 安装仪器的房间需要配置除湿机,减少室内湿度波动对仪器的影响; 7.3 配置 UPS 功率为 10KVA; 7.3 配置 He 气源(纯度 99.999%以上); 7.4 零气发生器 1)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

 2)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0ppb 3)输出零气压力:0.1-0.8MPa 4)输出零气露点:<-40℃ 5)输出零气颗粒:<0.01μm 6)工作条件:环境温度~40℃,湿度<80% 7.5 氢气发生器 1)氢气纯度:99.999% 2)氢气流量:0~300ml/min

 3)流量显示:LED 数字显示

  4)工作压力:0~0.4MPa 5)稳压精度:0.02 MPa 6)供电电源:220V ±10% 50Hz 7)外部自动抽水,缺液报警,持续 3 分钟自动断电 7.6 提供标准气体:

 进口 VOCs 标准气体 7.7 动态校准仪; 1)工作原理: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 2)内部管路和接头全部经过严格惰性化处理,降低 VOCs 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残留的影响; 3)通过质量流量传感器,自动控制气体流量,具备零点校准功能 4)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200kPa,精度小于±0.2 kPa; 5)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 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 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 6)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

 7)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 8)稀释比率:1/20~1/5000; 9)流量测量精度:±1%满刻度; 10)流量控制重复性:±0.5%满刻度; 11)流量控制线性度:±0.2%满刻度;

 12)具有自动检漏、压力检测和报警及保护功能; 13)仪器采用全中文软件设计,可通过 LAN 通讯方式与外部仪表同步通讯; 14)6 英寸以上 LCD 液晶屏显示,实时显示用户软件界面、系统设置/故障/报警信息等。

 ⑩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 1、监测项目:环境空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 2、分析方法:气相色谱法;采用总烃扣除甲烷差值法,符合《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方法要求; 3、温控系统:阀箱和柱箱独立控制,柱箱最高温度≥175℃;阀箱最高可控温度≥175℃; 4、色谱柱:非甲烷总烃采用填充柱带反吹功能;总烃采用空柱;仪器带反吹功能可对甲烷柱进行反吹;(需提供气路反吹设计原理图或技术说明)

 5、压力/流量控制:满足全自动在线监测的需求,仪器采用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自动校准功能; 6、FID 检测限:优于 0.01ng/s(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7、▲数据捕获率:≥99%(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8、以下参数,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重复性:≤0.5%; 2)▲量程漂移(非甲烷总烃):≤0.5% FS; 3)实际测试 3 台设备平行性:≤2%; 4)▲停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停电恢复后,监测仪能自动恢复到原来的工作状态;具备自动校准功能;能够记录储存半年以上的数据,具有历史数据查询、导出功能; 5)进样流量、供电电压影响:≤2% FS; 9、▲氧气的影响:≤2% FS;(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提供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符合要求的认证报告;

 11、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 PC 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 12、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能监控并记录仪器的阀箱温度、柱箱温度、载气压力、柱前压力等各项运行参数,可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13、软件终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生产商原厂盖章的承诺书。

 ⑪采样系统 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

 3)采样总管:总管内径选择在 4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 10s。

 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 30℃-50℃。

 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6)样品相对湿度:≤80%; 7)雷诺数<2000; 8)电源电压:220VAC/50Hz; 4、数据采集与传输 1)系统可以通过 RS232 口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及工作状态; 2)内置多种通讯协议,兼容各类环境监测分析仪器; 3)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 ADSL,CDMA,GPRS 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 4)系统稳定性:整套软件运行于 windows 系统之上,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5)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 6)系统报警:系统可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可远程显示现场工作状态、异常值自动报警,并能将报警信号自动发送给责任人员; 7)数据存储:系统可以实时存储保存一年以上实时数据及小时均值; 8)用户管理:系统具备严格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 9)数据备份:数据可实现异地备份与恢复; 10)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 11)具备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数据采集器应可正确显示分析仪测定的资料; 12)具备数据查询功能,不仅能查询一定时间段的历史数据,而且能查询分钟均值、小时均值,日均值等统计数据。

 (3)应急管理 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正常工作日应在 6 小时内、节假日应在 12 小时内到达子站处理故障并将信息反馈业主方;故障严重不能及时解决时,应关闭故障仪器的数据采集通道并告知业主方。如不能在 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应更换备机,故障设备运回业主方,并负

 责维修仪器,故障设备应及时修复,并做好相应的仪器质控工作和维修记录。如因自身技术能力不足无法修复仪器,需委托仪器生产厂商服务的,运维单位须负责相关费用。

 (4)维修管理 在质保期内,仪器故障由中标方负责修复,按照售后服务技术要求处理,维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方汇报。

 (5)数据审核及运维报告要求 运维期间设备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不低于 80%; 提供监测谱图重积分审核,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每两天提交一次前两天经过审核后的重积分数据和质控数据(质控数据包括日核查或周核查质控报告及通标图谱),对于缺数、异常数据需做审核说明; 每月 10 号以前提供运维上个月的月报,并提供运维年报,报告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状况,数据捕获情况。

 ⑫环境自动监测站房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子站监测项目配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13)中对站房的基本要求。提出合理的站房设计和建设方案,并提供仪器布局方案,经用户确认后实施。

 在站房设计和建设时因满足以下要求:

 1、站房建设需充分考虑站房建设位置所在单位意见,在满足可靠性和实用性前提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站房,站房面积不小于 25m2 ,给监测设备、数据网络系统及宽带、电源等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空间。

 2、站房内应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使站房的温度在 25℃±5℃,相对湿度控制在 80%以下。温湿度控制设备应具有断电后来电自启动功能。

 3、仪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线归入线槽,线路管道尽量不走明线。在气路管道以及电缆两端悬挂不宜损坏的塑料制作的统一规范的标签。

 4、站房应有防水、防潮措施,铺有防静电地板。

 5、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 20cm 以上。

 6、在站房顶上设置用于固定气象传感器的气象杆时,气象杆与站房顶的垂直高度应大于 2m,并且气象杆和子站房的建筑结构应能经受 10 级以上的风力。

 7、站房供电采用三相供电,分相使用。配电箱/柜要求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控制,且有温度控

 制功能(温度过高自动断电)。并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根据用电负荷配备合适的稳压器,保证电源电压的波动在仪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具备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应独立走线。

 8、站房应有防雷措施。站房和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4Ω。所有引入站房内的电源线、信号线、通信线路均应按要求加装防感应雷保护装置。

 9、站房设计时须考虑站房内仪器布局所产生的房顶开孔,开孔须考虑房顶的结构、应力分布等,确保安全,并做好房顶的防水、防渗工作。

 10、站房内做有缓冲间,将入门空间与仪器间单独隔开。

 11、站房内消防系统应根据站房内仪器配置情况及空间情况合理设置。

 12、新增站房内 2 台功率各不小于 2 匹的柜式空调,具有断电后来电自启功能。

 13、站房顶部做好围栏和广告牌。

 ⑬数据采集系统 1、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 PSDN,ADSL,CDMA,GPRS 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 2、系统稳定性:整套软件运行于 windows 系统之上,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3、系统安全性:数据采用加密传输和严格的权限控制,身份认证,确保系统不受内部和外来的安全威胁。

 4、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 5、系统报警:系统可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 6、设备控制:操作人员可在现场对设备进行校零、校标等操作 7、数据存储:系统可以实时存储保存五年环境监测数据,用户操作日志记录等信息,有关校准、断电及其它状态事件记录信息。

 8、用户管理:系统具备严格的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 9、★数据审核:系统可对报警信号,监测数据进行自动审核和有效性判断,自动对无效数据进行标注,实现数据的前端一级审核。

 10、★数据备份:数据可实现异地备份与恢复。

 11、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其中模拟量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满量程)。

 ⑭耗材及备品备件 投标产品数量清单内必须包含全部采购产品一年运行所需耗材及备品备件(投标时需提供详

 细的清单)。

 ⑮安装辅材及数据集成 1、安装辅材:提供以上所有设备安装及系统集成过程中所需的辅材; 2、数据集成:以上设备安装后对系统集成及数据传输、站房、采样系统、机柜及设备整合; 3、VOCs 设备需安装到现有的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站站房内,如现有站房不能满足要求,则由投标人免费安装站房。

 ⑯运行维护 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运行维护本项目,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运维。

 1、总体要求 对投标供应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公司(以下简称运维方)的要求:

 1.1 运维方必须聘用足够的运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运维方应至少为本项目配置 3 名专业技术人员。

 1.2 运维方应掌握本项目各标项所含自动监测站的所有仪器的运行特性,运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本项目所含主要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

 1.3 运维方应提供完整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实施方案(含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包含本项目所含主要分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

 1.4 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在合同约束范围内运维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运行维护任务。

 1.5 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运维方应严格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业主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业主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运维方应积极协助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完成生态环境部、中国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自动监测站运行检查及考核工作。

 1.6 运维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运维方应按照业主的要求,报告和传输监测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

 1.7 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业主方所有。未经业主方同意,运维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运维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2、对运维方装备的要求:

 2.1.1 运维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各种硬件接口线、接口调试软件、流量计、工具包及常用零部件等。

 2.1.2 运维方应配备一辆专用运维车。

 3、对运维方提供服务的要求 ▲3.1 运维方必须根据本部分要求作出相应应答,明确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

 ▲3.2 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 号)、《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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