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职业卫生台账

  x xx 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

 年度)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发布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实施

  x xx 有限公司

  批准页

 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由 xx(部门)组织编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年修订)》、《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0 号,2017 年 5 月 1 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的作用是指导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全面提升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予以批准颁布执行。

 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生效,并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开始实施。

  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xx 20xx 年 xx 月 xx 日

 (一)

 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及实施计划 台帐目录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关于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3、上级管理部门下发以及本单位下发和转发的职业卫生有关监管文件及文件发放与回收记录 4、年度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 5、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设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知

 各部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决定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设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卫生环境室 成

 员:制造部、财务部、总务课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图

  制造部 总经理 安全卫生环境室 财务部 总务课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

 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促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各部门的职责 1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1 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1.2 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

  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1.3 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1.4 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1.5 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6 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3、 、 制造部 职责 3.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3.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3.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3.5 负责新员工、外来人员的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4、 、 财务部 职责 4.1 编制生产费用的同时编制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用计划。

 4.2 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保证职业病防治所需资金的提供、使用。确保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专款专用。

  4.3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的开支;建立职业病防治费用台帐,记录费用的提取和支出情况。

 5、 、 总务课 职责 5.1 根据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制订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目标和采购计划。

 5.2 组织实施市场调研、预测和跟踪公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需求,熟悉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情况,据此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5.3 编制年度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预算,有效降低成本,向各部门提出降低成本的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有效的资金保证最大的物资供应。

 5.4 根据公司的需求,选定价格合理、质量可靠、信誉好服务优质的供应厂商,建立长期战略同盟,建立对供应商的资信、履约、售后服务能力及市场价格状况和走势的综合评估系统。

 三、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 、组长、副组长 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3 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

  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1.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1.5 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6 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1.7 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8 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1.9 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1.10 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11 每年底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本企业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2 、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2.1 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2 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3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2.4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2.6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2.7 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 、 制造部长 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3.1 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3.2 组织对生产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3 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3.4 定期组织生产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3.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3.6 对生产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4、 、 财务部 长职责 4.1 编制生产费用的同时编制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用计划。

 4.2 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保证职业病防治所需资金的提供、使用。确保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专款专用。

 4.3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开支;建立职业病防治所需费用台帐,记录费用的提取和支出情况。

  4.4 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5、 、 总务课长 职责 5.1 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采购计划”、“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采购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2 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5.3 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运输的安全、快速、准确。

 6 、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6.1 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6.2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6.3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6.4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文件发放与回收记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放记录 回收记录 部门 数量 签收 日期 数量 签回 日期

  2017 年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卫生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公司2017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和个人从事毒物、噪声、高温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3、防治方针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防治目标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及设施,增加个体防护,同时定期

  为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达到减少及最终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5、职责划分 企业法人为职业卫生工作第一负责人,公司对员工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

 安全卫生环境室在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各部门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安全卫生环境室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职工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

 制造部确保采用有利于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及新方法。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公司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住处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 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 6.1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台帐。

 6.2 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整改和检测工作。

 6.3 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病防治管理措施。

  6.4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定期演练。

 6.5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工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6 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6.7 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6.8 进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

 6.9 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 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费用由制造部、财务部和涉及费用的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验收,并保留下表记录。

 2017 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 序号 项目名称 经费预算 (万元)

 1 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等费用 10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1 3 职业健康监护 5 4 个人防护用品费用 10 5 职业卫生培训费用 0.5 6 应急救援演练 0.5 合计 - 27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二)

 职业危害告知台帐目录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一览表 4、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告知表 5、现场告知情况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岗前告知 1.1 人事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1.2 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2 、现场告知 2.1 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 、检查结果告知 3.1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3.2 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 、监督管理 4.1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4.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4.3 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4.4 在与检修分包方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将检修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实告知检修分包方,并督促检修分包方如实告知其检修人员。检修外包项目涉及电焊、探伤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我公司要验证电焊、探伤人员的上岗证和职业健康检查证明。要求外包方提供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 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一览表

 车间/ 作业场所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设置位置 警示标识名称及图形符号 号 设置数)

 量(个)

 液化气熔断区 液化石油气、噪声、高温 设备上 注意高温 1 噪声有害 1 戴防护镜 1 戴护耳器 1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告知表

 车间 姓名 体检时间 体检结果是否告知 体检表是否阅读复印 签字 日期

 (三)

 职业危害申报台帐目录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2、职业危害申报表 3、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1、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2、企业依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3、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3.1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3.2 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3.4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3.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6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3.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4.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4.2 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3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4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5 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注册地址

 工作场所地址

  申报类别 初次申报○变更申报○ 变更原因

  企业规模 大○ 中○小○ 微○ 行业分类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有〇无〇 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数 专职

  兼职

  劳动者总人数

 职业病累计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数(个)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 素人数(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作业场所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接触人数(可重复) 接触人数(不重复)

 (作业场所 1)

  …

  (作业场所 2)

 …

  …

 …

  合计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四)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目录

 1、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3、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资料(教材、记录、试卷等)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安全卫生环境室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职业健康宣传 3.1 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2 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4.1.1 培训内容 4.1.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4.1.1.2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4.1.1.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1.1.4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4.1.1.5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4.1.1.6 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4.1.2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4.1.2.1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4.1.2.2 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安全卫生环境室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厂或车间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4.1.2.3 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1.2.4 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5、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6、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6.1 三级安全教育卡; 6.2 员工的安全试卷; 6.3 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6.4 其他有关资料。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培训教育记录 培训主题

 课

  时

 主讲人

 部

  门

 日

 期

 地

  点

 培

  训

  内

  容

  参 加 人 员

 培训效果

 (五)

 职业危害防护 设施维护检修台帐目录

  1、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登记汇总表 3、职业病防护设施合格证书、运行使用记录 4、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5、设备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保养维护记录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2、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6、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7、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防护设施名称 型号 使用车间和岗位 防护用途 生产及安装单位 验收日期 (年月日)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防护设备名称

 检修时间

 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等):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养维护记录

 设备名称 型号 位置 保养日期 保养维修内容 维修单位 维修人员 管理人员

 (六)

 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台帐目录

  1、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表 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4、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 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②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 1/2 职业接触限值(PC-TWA 或 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③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 80dB≤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④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⑤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3、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4、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

 5、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6、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7、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8、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9、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10、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11、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12、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13、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14、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并有员工领用签字,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15、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16、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个体防护用品(原工种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17、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18、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购置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19、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20、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于领用绝缘工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附: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程序

 确定识别范围 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已知 是 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及其危害程度 是 采取工程措施并确认能否完全消除根据伤害部位选择相应防护用品 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标准 购置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操作、使用培训 能 选择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不符合标准 定性分析 否 否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实施作业 否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情况

  岗位/工种 作业者数量 危险、有害因素类别 危险、有害因素浓度/强度 配备的防护用品种类 防护用品 型号/级别 防护用品发放周期 呼吸器过滤元件更换周期

  年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 车间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个人防护 用品名称 型号 数量 领取人 领取日期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 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2、安全卫生环境室牵头,负责组织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3、企业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4、安全卫生环境室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5、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6、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7、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8、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10、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11、建立检测台账。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12、安全卫生环境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13、为保证本制度的切实实施,对各部门实行考核。通过自查、公司抽查等方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年度总结。将考核标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根据工作优劣进行表彰或处罚。

  (七)

 职业危害日常 检测及评价 台帐目录

 1、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2、生产工艺流程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合同书 7、职业病危害检测、现状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度修订和落实监测及评价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监测点进行辨识,尊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点检测意见,确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名称、接害岗位名称、岗位人员名单、检测点名称及检测内容和检测周期。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分级。

 3、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并妥善保存。

 4、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实施日常监测和报警。

 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6、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7、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耳塞等相关个体防护用品。

 8、日常或定期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以及评价中需要整改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制定治理规划,限期整改合格。

 9、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或评价,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10、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及评价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及评价经费。

 1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有责任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权要求其依法提供规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对其违法行为有举报的义务。

 12、不断调整、完善检测点,确保有毒、有害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数据真实、完整,严防应检未检和漏检现象的发生。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化学品)一览表

 设备、材料、化学品名称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使用车间和岗位 生产、供货单位 设备

  材料

  化学品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化学品毒性资料及预防策略附后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危害 来源 接触方式 (定点/巡检)

 接触职业病危害 工程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总人数 女工数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台帐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发改委批复等前期文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评审材料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书及评审材料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评审材料、验收方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推荐访问:台账 某公司 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