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研究及镇级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XSJ-2020-158 采购单位:嘉兴市秀洲区建设用地管理站 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5 前附表 ..........................................................................................................................................................16 一、总
则 ..................................................................................................................................................18 二、招标文件 ..............................................................................................................................................2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四、开标 ...................................................................................................................................................... 26 五、评标 ...................................................................................................................................................... 26 六、定标 ......................................................................................................................................................28 七、合同授予 ..............................................................................................................................................29 八、招标代理费 ..........................................................................................................................................2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第五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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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经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XZ-00015729 号采购计划批准,现就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及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SJ-2020-15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及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及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1 项 1020 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可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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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 简 称 “ 政 采 贷 ” , 具 体 内 容 可 参 阅 政 府 采 购 贷 款 流 程 :gz://zc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投标说明: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供应商注册 2.1 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gz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2 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3、获取招标文件(报名):
3.1 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3.2 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gzs://login.zcygov.cn/login
3.3 获取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00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 CA,拿到 CA 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2 电子交易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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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申领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 管理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 CA 驱 动 和 申 领 流 程 》gz://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5、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gzs://service.zcygov.cn/#/ 6、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2、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3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 1 份下载至 U 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 318 室(会展路 207 号嘉宇商务楼 3 楼),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514312489@qq.com),以便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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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备份电子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广场路 350 号)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30 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 10 月 10 日14:30 前)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纳地点为嘉兴市[含五县(市)]范围内的人员,供应商只需提供本项目所涉人员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即可,无需再提供纸质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核实存在造假情形,监管部门将记录企业不良信用并予以公示。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388227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燕;
联系电话:0573-82031391,15157385672
邮箱:514312489@qq.com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 207 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3-82720085
采购单位:嘉兴市秀洲区建设用地管理站
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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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编号:JXSJ-2020-158 一、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规划 (一)规划范围 秀洲区行政区域范围,辖区面积 548 平方千米。
(二)规划内容 重点围绕落实区域战略、对接市级规划、指导乡镇规划和衔接部门规划等四大任务展开,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摸清现状底图底数,加强对现行规划的分析,对当前发展趋势进行研判。
(2)落实嘉兴市级“双评价”重要结果内容,明确生态管控底线、农业及城镇空间格局。
(3)从区域发展背景出发,审视区块的发展定位与方向,把握地块价值的凸显,明确规划目标定位,谋划发展策略。
(4)落实市级规划指标,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与发展诉求,构建地方指标体系并向上反馈,落实上级下达指标,对乡镇指标进行分解。
(5)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对本地区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跨区域基础设施廊道等方面的协调。
(6)对秀洲区当前城市空间结构绩效进行全面评价。结合秀洲城市发展导向,对未来空间发展模式提出整体判断,明确资源紧约束背景下城市重点战略空间的发展路径。
(7)以现有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开展土地整治潜力分类评价,分析适应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用地保障能力,提出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配套政策;结合工业点布局、低散弱工矿整治实施计划等,汇总提出低散弱工矿整治潜力。
(8)关注新科技应用、区域一体化以及市级重点战略背景下对秀洲区产业发展的变化与空间布局需求,识别当前产业发展和产业空间的核心问题,明确产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空间布局模式和规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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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结合规划目标与策略,重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合理布局重大设施建设,确定秀洲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0)在市级规划“三线”划示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确定“三线”的空间范围,在乡镇级总体规划中落实坐标界。
(11)结合地方空间发展策略,落实规划用途分区,明确各规划用途分区的范围和面积。
(12)提出秀洲区综合交通发展定位,提出铁路、公路、水运以及客货运枢纽的发展目标、规划策略、空间布局;提出区域内城乡交通、公共交通、路网体系的发展目标、规划策略和线网布局。
(13)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明确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等发展目标与布局规模。
(14)强化规划传导落实,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引导及管控内容,明确对下位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传导要求; (15)规划根据项目安排,提出实施建议。
(三)工作计划 结合省级管理部门相关设想和要求,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规划分为启动部署和现状调研阶段、战略编制阶段、方案草案阶段及成果上报阶段共 4 个阶段,设计周期总计 10 个月,至 2021 年年初完成规划上报。
(1)启动部署和现状调研阶段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建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专家组,对接区级部门及乡镇,启动现场踏勘工作。
(2)战略编制阶段 完善现状评估,对现状一张图进行梳理,开展重点问题分析梳理,谋划区域战略布局,形成战略规划初步成果。
(3)方案草案阶段 以战略规划初步成果为基础,衔接嘉兴市级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成果,完善相关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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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充分论证,报区规委会同意后形成战略规划成果。
(4)成果上报阶段 根据各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上报稿。同步开展规划成果公众宣传筹备等工作。
(四)规划编制要求 以“八八战略”为引领,秉持浙江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自然规律不动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明确新时代秀洲区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改善国土生态环境。
(五)规划编制成果要求 1、本次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且达到国家、省相关行业编制规范标准要求。
2、上报成果要求提交:
① 提交历次汇报所需规划成果,并提交规划批准后最终成果; ② 电子光盘,文本为 DOC 格式,图纸为 dwg、PSD、JPG 格式; ③ 多媒体演示文件,PPT 格式文件。
3、规划编制单位向采购人进行汇报,要求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及市城规委、市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议咨询、文本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秀洲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一)规划范围 秀洲区王江泾镇、油车港镇、新塍镇、王店镇、洪合镇等各乡镇范围。
(二)规划内容 按照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校准三条控制线、规划数据入库的要求,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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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具体工作如下:
(1)落实上位规划的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结合发展新战略谋划,实现层层传导。
(2)落实校核生态红线和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修复整治措施和路径。
(3)落实校核定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化农用地空间格局。
(4)落实校核城镇开发边界和产业发展空间。制定乡村产业发展和新型业态发展规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保障重点区域空间。衔接重点区块相关规划设计,保障重点区域发展空间,提升整体空间品质。
(6)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配置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并制定乡村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7)国土安全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规划、防洪规划、抗震防灾规划、防疫规划、防地质灾害规划等。
(8)绘制全域空间一张图,全面落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9)一村一梳理。以一个村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进行一村一梳理工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发展布局和保障规划的可实施性。
(10)全域土地整治与有机更新。研究镇域国土空间整治策略,落实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及近期建设计划。
(11)完成规划数据库工作。根据“三调”完成各镇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形成镇村规划现状底数,并根据规划成果,建设形成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三)工作计划 结合省级管理部门相关设想和要求,秀洲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启动部署和现状调研阶段、战略编制阶段、方案草案阶段及成果上报阶段共 4 个阶段,设计周期总计 9 个月,至 2020 年年底完成规划上报(具体上报时间以自然资源厅与市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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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部署和现状调研阶段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建立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专家组,对接区级部门及乡镇,启动现场踏勘工作,完成一村一梳理调研工作。
(2)初步方案阶段 完善现状评估,对现状一张图进行梳理,开展重点问题分析梳理,细化落实上位规划战略思路及空间格局,形成全域用地布局和用途管制初步方案。
(3)完善方案阶段 按照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细化完善乡镇空间方案,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数据入库整理,统筹完善乡镇规划形成完善稿。
(4)评审公示阶段 结合区、镇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各乡镇规划评审稿,组织乡镇规划评审会、规划公示、公共参与等工作。
(5)成果上报阶段 根据各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上报稿。同步开展规划成果公众宣传筹备等工作。
(四)规划编制要求 以“八八战略”为引领,秉持浙江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自然规律不动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明确新时代秀洲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改善国土生态环境。
(五)规划编制成果要求 1、本次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且达到国家、省相关行业编制规范标准要求。
2、上报成果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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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提交历次汇报所需规划成果,并提交规划批准后最终成果; ② 电子光盘,文本为 DOC 格式,图纸为 dwg、PSD、JPG 格式; ③ 多媒体演示文件,PPT 格式文件。
3、规划编制单位向采购人进行汇报,要求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及市城规委、市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议咨询、文本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方案征集人所有。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费用; 2、提交初步方案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 30%的费用; 3、通过专家评审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 30%的费用; 4、剩余款项等规委会通过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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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电子交易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建立项目专属钉钉群,邀请投标供应商进群。项目专属钉钉群作用:
5.1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专属钉钉群通知供应商按电子交易项目要求接受询标、讲标(演示)、宣布商务资信技术得分及综合得分、签发中标通知书等事宜。
5.2 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产生中标候选人期间时刻关注项目专属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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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配合专家组工作,如有询标(澄清、质疑),在 30 分钟内(具体时间以询标函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备)通过CA进行回复。过期不按要求回复,视为默认原投标文件内容。
5.3 项目专属钉钉群等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解散。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秀洲区国土空间战略及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2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无。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无。
6 现场踏勘:无 7 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广场路 350 号)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9 演示:
无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11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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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2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履约保证金:无。
14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6 本项目预算:1020 万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17 付款条件: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9 关于参考品牌:除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
20 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同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21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属于强制采购目录的,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鼓励使用节能产品,予以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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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 小 微 企 业 名 录 ” 页 面 查 询 结 果gz://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3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人”)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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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核心产品,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人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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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供应商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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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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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信商务文件:
1.1 资格文件:符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1.2 投标声明书;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诚信承诺书; 1.5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承诺函; 1.6 劳动用工书面承诺; 1.7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8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1.9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1.10 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供应商各类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许可证等(如信誉荣誉、节能环保、本地化服务等。提供复印件); 1.11 供应商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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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商务响应表; 1.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14 供应商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1.15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2、技术文件:
2.1 按时完成工作承诺书; 2.2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2.3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2.4 技术偏离表; 2.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2.6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2.7 距投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工作业绩、服务内容等及承诺; 2.8 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磋商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9 服务承诺方案;(格式见附件)
2.10 针对采购需求要求和评分标准要求的承诺; 2.11 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未尽事宜可按评分细则部分制作)。
3、投标报价文件:
3.1 投标函;
3.2 开标一览表;
3.3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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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前期方案编制、招投标、审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按 政 采 云 平 台 供 应 商 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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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2)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 处以上的。
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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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 5%的。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会在项目专属钉钉群与各供应商互动。
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 2.1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3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4 评标委员会撰写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5 代理机构在项目专属钉钉群宣布评审结果。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5 人和采购人代表 2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二)评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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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4)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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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标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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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
八、招标代理费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每个标段的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 号文规定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 80%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人民币 5000 元按 5000元计取。
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支付。
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
户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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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