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有关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字〔2018〕X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相关会议要求,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及时向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汇报了相关会议精神,通过副县长的协调,争取到了县公安局、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X月X日下午,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校长召开了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专题会,对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会后,各校积极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取得到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协调当地公安、民政、学校、村组等各部门,指派专职人员通过上门走访核查、户籍网上排查、学籍网上排查、电话核查等多种方式针对我县XX名疑似失学儿童进行了全面核查。2月15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完成。

经核查我县666名疑似失学儿童中,因死亡、空挂户、双重户籍、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查无此人等户籍原因XX人,已经在校就读并注册学籍XX人,省内就读无学籍XX人,省外就读无学籍XX人,已超出义务教育年龄离校XX人,出国在外X人,因病因残无法正常入学、送教XX人,随父母外出长年不回本地无法联系等其它原因XX人。

针对核查中出现的因死亡、空挂户、双重户籍、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查无此人等户籍原因疑似辍学的,将协助公安部门对户籍信息进行核实更正;
针对在读未注册学籍的学生,要求学校及时通知家长,按照学籍管理要求注册学籍;
针对因病因残无法正常入学的适龄儿童,将加大送教力度,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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