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新机制】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新机制

  

  今年以来,**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创新工作机制、激发队伍活力,狠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公正执法,打造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提高侦查破案、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三个能力”,构建思想先导、激励引导、执法监督、文化育警、真情爱警“五种机制”,大力推行民警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全力打造政治坚定、忠诚可靠、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公正、能打硬仗、适应时代要求的过硬队伍,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坚持争创一流,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新机制。坚持以工作实绩为标准组织开展评先选优工作,特别是结合队伍年龄老化、地理环境复杂、民警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反复调研、座谈分析、论证研究,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考核挖潜力”的工作思路,在对“三队一组”实行“月讲评、季考核、半年小结、全年总评”的同时,研究制定并实行民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着力转变少数民警“斗志不高、精神不振、干劲不足、作风不硬”的低迷状态,努力营造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五个突出”,科学规划绩效考核体系。一是突出下管一级。在对“三队一组”队组长的考核中,强调公安分局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重点突出主要领导的评价分值;在对民警的考核中,强调分管领导的综合评价,重点突出本队组领导的

 评价分值,形成下管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突出一岗双责。绩效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岗位职责任务,分层次考核队组长,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各有侧重,从而有效引导队组长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齐心合力抓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突出工作实绩。绩效考核中,队伍建设考核与业务工作考核按比例进行。既体现了对民警政治业务学习、值班出勤、警务管理、遵章守纪等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视,也突出了对民警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考核。四是突出奖优罚劣。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奖扣分制,对获**誉、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根据奖励等级区别加分,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被查处的人员,扣除当事人相应分值,连带扣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应分值,并视情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五是突出“三队一组”抓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公安分局统一制定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考核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警不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全体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严格管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绩效考核办法依据民警当月绩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将排名前20%的人员确定为一类,其余80%人员原则上确定为二类,对排名末位、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确定为三类、四类。通过严格划分考核等级,进一步改变了“人人过关、人人都好”的平均主义,使全体民警清楚认识自己和其他同志工作绩效在本单位所处的位置,时刻警醒自己对单位所做的贡献以及与其他同志的差距,时刻都有危机感、紧迫感,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和价值观,自发形成奋勇争先的内在动力,营造人人争先、不甘落后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注重实效,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绩效考核办法,将被考核人员的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推荐考察职务**升的主要依据。被考核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在全年60%以上的时间累计被评定为一类,才具有评先选优资格。反之,如累计60%以上的时间被评定为三类,且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年度公务员考核将被评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平时考核结果应用于评先选优,一方面激励了士气,促使能者多劳、优者更优,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和充足的工作干劲;另一方面,有效地鞭策后进,促使后进者变压力为动力,奋起直追、争创先进。实施民警绩效考核以来,**公安分局民警队伍呈现出昂扬奋发、蓬勃向上的良好状态,有效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高效快速发展进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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