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及详细解析1013-1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 历年真题 精选及 详细 解析 1 10 01 13 3- -1 15 5

  1.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答案】A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死刑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A 选项正确,符合《刑法》第 48 条的规定,即如果能够将甲的杀人行为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可判处甲死刑。结合本案来看,甲因失恋对恋人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其行为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

 B 选项错误。刑法权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

 C 选项错误。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

 D 选项错误。刑罚适用不能不适度考虑民意,但是不能由网民的意见所左右,因此,其说法错误。

 2.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答案】BCD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法》第 5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 错误。

 第 58 条第一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

 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BC 正确。

 第 55 条第二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D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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