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二、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由总务处负责)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食堂及相关人员不得离开学校。(由总务处负责)
四、对中毒及疑似中毒人员,立即送卫生医疗机构救治。(卫生老师负责)
五、向南翔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校领导负责)
六、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七、采取积极措施,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