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促进困难大学生就业工作方案

  “中央企业牵手高校毕业生”活动 应聘资格证明(模本)

  同学,是我校

  系

 专业

 届应届毕业生。该同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成绩优秀,符合参加“中央企业牵手高校毕业生”活动条件。

 特此证明。

 附件: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学生处章)。

  团委(章)

  年

 月

 日

  注:附件为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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