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专题研究相关基础调研的通知|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关于做好省级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专题研究相关基础调研的通知

 一、关于基本药物制度

 希望基本药物可以是临床常用、安全有效、价格便宜、质量性质稳定(如冻干粉)、保质期长、不易破损。针对区域性常发疾病有推荐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配送能及时,对于购药平台短缺的药品可以提示(替代药品)。

 二、关于高值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由医学工程处负责高值医用耗材的准入管理,建立相应的准入管理制度、流程及采购员职责。同时,针对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具体情况,分别建立了遴选机制与审核机制。

 三、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衔接情况

 基层医疗患者数量少,药品品种少,主要为基本药品,无法与大医院同步。

 四、关于短缺药供应保障

 建立短缺药品信息平台并定期发布更新短缺药品清单及相关信息,提前预警并引导行业生产供应;注重发挥政府的居中沟通协调作用,制定发布一系列指南文件,引导不同环节共同应对药品短缺;专门建立开放的药品短缺信息平台,使药品短缺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医院、患者等)都可以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和获取信息;建立开放的药品监测系统网络平台,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零售企业在平台上定期报告各自药品价格和库存等等。

 五、关于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和药学服务

 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医疗机构药师的工作条件,保障医疗机构药师待遇,加强医疗机构药师队伍建设,促进医疗机构药师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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