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范本) 甲方: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住所
乙方: : 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 证号码
其她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与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得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 根 据 甲 方 工 作 需 要 , 乙 方 同 意 在 甲 方 安 排 得 工 作 地 点
从事
岗位(工种)得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得,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就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就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得,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实行第 2、3 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得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与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得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得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得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得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得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得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得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得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得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得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得计件定额与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得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得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得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得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得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得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得变化适时调整乙方得工资水平、乙方得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得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
日至(上个月/当月)
日得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得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得特种作业人员得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与离岗时得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得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得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照按未)一ﻫ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得;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得; (
;得费险保会社纳缴方乙为法依未)三ﻫ
(四)甲方得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得规定,损害乙方权益得; (
胁、诈欺以方甲因)五ﻫ迫得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其她情形。
者或胁威、力暴以方甲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手段强迫乙方劳动得,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得,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得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得; (
( ;得度制章规方甲反违重严)二ﻫ
)三ﻫ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得; (
,系关动劳立建位单人用她其与时同方乙)四ﻫ对完成甲方得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得; (
、诈欺以方乙因)五ﻫ胁迫得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得; (
。得任责事刑究追法依被)六ﻫ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得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得工作得; (
;得作工任胜能不仍,位岗作工整调者或训培过经,作工任胜能不方乙)二ﻫ(
协方双经,行履法无同合动劳使致,化变大重生发况情观客得据依所时立订同合动劳)三ﻫ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得。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得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得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得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得;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得;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得医疗期内得;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得; (
退定法距且,年五十满作工续连位单本在)五ﻫ休年龄不足五年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劳动合同终止: (
;得满期同合动劳)一ﻫ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 (
死告宣院法民人被者或,亡死方乙)三ﻫ亡或者宣告失踪得;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得; (
决方甲者或销撤、闭关令责、照执业营销吊被方甲)五ﻫ定提前解散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得补充件、附件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得有关修改合同得文件以及双方订立得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就是本合同得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得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得,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得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得,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二 O 一一年八月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章) 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