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二篇

2021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之年。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省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xx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保障中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健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纳入党校、高校教学计划,拓展学习、培训、研究广度深度。

2.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3.研究制定法治建设五年规划。研究制定《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4.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5.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台账,组织开展工作督察,加大通报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法治工作落地落实。

6.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法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察。指导县(市、区)进一步规范法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发挥法治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加强对市直单位法治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

7.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和理论研究。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宣传效果。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智力支持。

8.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

9.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工作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为工作抓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建设,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10.整合脱贫攻坚法治力量。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大扶贫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落实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

11.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推进“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修复制度,保护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

12.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审核,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13.组织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

14.开展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将养犬管理、城乡建设管理及规划情况列为2021年重点调研项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15.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

16.加强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探索开展主动备案审查工作;
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

17.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建设和清理工作。落实和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定期、专项和即时清理工作。

18.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查。开展《xx市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促进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依法加强对温汤地热水资源的保护。开展《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准确摸清全市贯彻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针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9.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21.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根据国家、省“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动态管理。

22.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3.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推动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制定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

24.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建设完善“xx12345”统一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实行“一号预约”。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梳理公布“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链办理”事项。完善市级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启动本级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25.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税事项清单,落实同城通办、免填单、延时服务、预约办税、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制度,做好政策解读。

26.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27.抓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1年版)》。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28.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入额领导干部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29.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探索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适用,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作好准备。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提供全时空解纷服务。

30.完善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审判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1.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深化公安机关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

32.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与市纪委市监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33.持续完善检察改革。按照省检察院规定,落实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上级监察机关交下级调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

34.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中共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完善社区矫正经费和人员保障,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五、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35.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业务、全时空的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精准法律援助,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36.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渠道。依托司法所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对接上级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37.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全市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大对县市区“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38.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归集数据数量、质量,为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夯实基础。健全诉讼诚信机制建设,依法制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39.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创建工作,督导全国第二批“双零”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建设,开展“一站式救助”工作试点,突出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40.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我市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依托党校、高校、网络学院等教学资源,推动形成“拓路径、夯基础、提能力、多样化”能力提升途径。

41.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常态化组织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具体考试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4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普法责任单位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第二届“xx十大法治人物”、“xx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市本级重点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县市区打造2个以上法治文化亮点项目,全面推广“法律进祠堂”。组织开展xx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运行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开创新时代福泉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 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把贯彻实施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任务,全面开展宪法贯彻实施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福泉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发挥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定期审议“一府两院”法治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按分级负责原则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及合宪性、合法性审查。

    二、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    3.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依法执政。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党委统揽、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工作机制。

   4.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优化党委法治建设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全面负责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8- -2022年)》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推进党的领导机制法治化进程。

   5.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力度。组织对全市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适时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法治福泉建设    6.深入开展“平安福泉”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化平安福泉建设,坚持打击、治理、宣传、普法同频共振。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7.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依据法治中国、法治贵州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法治福泉建设实施方案,与《福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1年》一并推进,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程提供福泉支撑。深化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抓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8.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市委、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对各单位实施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南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具有福泉特色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建立健全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

   10.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推动市级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现与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平台的连通。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持续完善证明事项清单,确保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11.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1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制发程序,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 严格备案审查,防止乱发文件,提升政府形象。 13.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结合机关改革行政执法职责调整实际,优化全市执法机构设置。适时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探索建立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4.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 15.多措并举改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督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产权保护,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执法司法行为,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全面推进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民营发展营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推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

   16.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 6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监控体系,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统筹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的力量,加强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和重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17.加强党对司法工作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18.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切实增强法官检察官职业尊荣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保障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着力提升改革质效。加快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法官检察官进退流转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实施《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 2018-2022)》,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

   19.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运用好“互联网+”等信息手段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等问题,健全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处置会商等工作机制。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20.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的目标,着力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和水平,把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基层社会治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1.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和实践项目”试点建设,在福泉“112”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泉经验,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扶贫。

22.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按照贵州省“七五”普法《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将普法纳入全市各单位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等内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把普法贯穿于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3.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信践诺。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和公务员、律师、会计审计人员等职业人群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

七、着力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24.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首长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执法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探索推行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25.健全完善市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出台中共福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推进委员会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确保与州级一体贯通,协同高效工作。  26.抓好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确保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畅通执法、司法干部交流通道。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