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房产中介独家代理合同

  房产中介独家代理合同

 【篇一:房产中介代理合同】

 房产中介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 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 纳,销售单价为 元 /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

 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 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 种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 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 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 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 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 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 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___日起至

  年 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 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 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___% ,乙方得 ___%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 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 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 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 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原购房协议书 (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 委会城管科证明 )。

 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

 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 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

 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 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 1 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 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 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 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 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

 达。

 、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 2 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 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 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 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 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 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 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 承担。

 、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

 约责任:

 1 、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 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 ;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 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 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 书面形式提前 3 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 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 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 3 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二:房地产中介公司独家委托书】

 地产公司独家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现委托长沙市嘉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杰地

 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 “该物业 ”):

 1 、物业地址:长沙市

 2 、建筑面积:。

 、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 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

 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委托时间:从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 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 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 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 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 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 杰地产支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 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 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 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 3% ,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 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 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篇三:独家中介代理协议】

 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襄阳市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安嘉置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发法通则》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销售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的 中广住宅楼 _

 房产(房产具体情况 详见本合同附件),该房产为住宅,可销售面积房源为 8 套。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日至日。合同到 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 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 终止本合同。

 、在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并不得自行 销售,否则视为甲

 方违约,应按照上述 8 套房产总房款的 1% 标准赔偿乙方。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 、 销售价格表详见本合同附件。

 2 、 甲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与乙方协商,征得乙方同意后重新制定 价格;重新制定价

 格后,乙方须按照新价格执行。

 第四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 、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房款的百分之一。

 2、 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 3、甲方同意

 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2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定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 中所约定房产的代理销售即告完成,即可结算该套房源销售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全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该套佣金支付给乙 方,逾期支付的,应付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利率 4 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 、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房源表、平面图、 地理位置图、标

 准、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表等;

 2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 或产权不清,所产

 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积极积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 生一房二卖等误订

 情况的发生。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乙方在营业网点进行房源销售;

 (2) 采取派单、房源张贴、电话、网络营销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 3)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不得以甲 方名义代收房款或定金。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5) 乙方保证代理期限内,每周代客户看房不低于 5 次,否则甲

 方有权扣除佣金。

 ( 6) 乙方工作导致的工商等职权部门纠纷、投诉、罚款等事宜, 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 处理终止本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 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 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应付费用的除外。

 2、 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原 因,导致合同不能

 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 本合同附件有房产价目表和房源表。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4、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 决。

 甲方:襄阳市汇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公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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