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18〕17 号)精神,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促进柳州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大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宣扬企业家精神,为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力争用 3 年时间,培养 100 名左右职业素养好、懂经营善管理、富有市场开拓精神和科技创新能力、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

 三、基本原则

 (一)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坚持政治引领,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才能、有激情、有成就的“四有”企业家队伍,讲究公德诚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素质,推动企业发展。

 (二)立足实业,注重实干。重点选拔培育符合柳州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立足于脚踏实地办企业、干实体、兴产业的企业家,促进柳州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把政府支持引导与企业内生驱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活力,把握市场规律,适应市场需求,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实现企业家的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

 (四)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对培育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实施动态管理,优秀的培育对象,纳入更高层次的人才库,不宜继续培育的将及时调整。

 四、组织领导 成立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培育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分管工业、人社部门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等为

 培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半年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商议企业家培育工程中的重大事项。

 五、培育对象及遴选办法 (一)培育对象 1. 中央、自治区在柳国有工业企业和市属国有全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中级(层)管理人员仅限企业二级单位正职领导或有企业二级单位正职领导任职经历的一级单位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2. 注册地在柳州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或经自治区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在区内乃至国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规模以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培育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社会记录。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4. 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遴选办法及程序 1. 组织申报。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柳州市企业家培育申请表》(附件 1),并提交有关材料和复印件,向所在县区统战部门提交申请;县区所属国有企业人员到县区统战部门报名,中央、自治区驻柳国有工业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到市国资委报名。

 2. 资格审核。县区统战部门组织纪委监委、发改、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社、工信、科技、商务、工商联、国资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照遴选资格条件认真审查把关(其中纪委监委、发改、公安、应急管理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填写《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对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 2)分别报市委统战部(负责民营企业家资格审核)、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家资格审核);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按类别分别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 人员遴选。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国资委、市委统战部汇总提出的名单,组织培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初审,形成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培育领导小组审议。

 4. 人选确定。培育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培育领导小组办

 公室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培育对象。

 六、培育方式 遵循企业家的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专门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多批次地对培育对象实施滚动式、连续性的跟踪培养。

 (一)。

 专项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有计划的将培育对象分别送到国内知名培训机构、高校进行为期 1 个月的专业化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家企业管理、科技创新和职业经理人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二)“ 走出去” 拓宽国际视野。根据柳州经济发展需要,适时分批、分行业组织培育对象到国(境)外高校、世界 500 强企业、境外合作机构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学习考察。鼓励培育对象参加柳州市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国外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选拔。

 (三 )挂职锻炼丰富实践经历。将培育对象有计划安排到中央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行政单位等进行 3个月的挂职学习锻炼,增长治企才干,丰富实践锻炼,帮助企业家成长。

 (四)交流分享开拓思路。组织培育对象围绕柳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开展“主题沙龙”活动;组织参加区内外高端经济论坛、博览会,帮助培育对象开拓视野、

 更新观念。

 (五)开展课题调研破解发展难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柳州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问题,按不同主题、以小组形式组织培育对象开展课题调研。每年每小组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课题成果报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服务保障 (一)建立跟踪培养管理机制。建立市、县区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制度,指定专人对培育对象进行跟踪指导和培养。建立企业家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及时把不合适的人选调整出去,并注意补充新的优秀人选,将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纳入视野,形成有序流动和动态管理机制。

 。

 (二)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培育对象的分析研判,明确重点培养方式、专业方向,按照“培养+测评+考察”三位一体的方式,对培育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发展方向进行综合分析,注重结果运用,及时发现、调整和使用产业发展急需的培育对象。

 (三)建立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政企育才渠道,鼓励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加强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打通企业家到党政机关交流任职的通道。对纳入培育对象的企业家,鼓励各级政府邀请其参加专题性、行业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换届时,优先考虑将培

 育对象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提名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在医疗优诊、子女入学、工商登记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在市人才集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企业家培育工程所需经费,为培育对象的快速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对象申请表 2.柳州市企业家培育对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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