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管辖权异议处理_9-仲裁决定书(管辖权异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决定书

  ×劳仲案字〔

  〕第

 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地址、性别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地址、性别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裁决书的样式相同)

 本委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主要案由)劳动争议案件中,被申请人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

 经审查,本委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要求和理由)。依照……(写明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写明决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异议成立的,写:

 “被申请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

 “驳回被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年××月××日

  (仲裁委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注: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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